① 上海公积金贷款冲抵方式每年只能改一次吗
改不了的,只能年冲改月冲,因为年冲是冲本金,而月冲是本金+利息。而且只能改一次。你满半年了
再要求冲还贷,反正是你账户的钱。
② 上海公积金抵房贷,有经验帮忙回答!
上海提取公积金还贷款的时间一年有两次(3、4月,9、10月和一次),叫“冲还贷”,你的情况可以在下半年那次提取,因为到时候你已经连续交纳半年,而且公积金帐户内也有一定的余额。
提取手续,贷款合同、身份证、结婚证(配偶参与时需要)、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也有叫“公积金提取申请”的)、还贷卡(折),到贷款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工商银行可能是10月份)。
冲还贷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将公积金余额提出来放在还贷卡里,每月还款,不够部分由你补入;二是将余额提取出来一次冲本金,月还款额重新计算(减少)。
希望对你有帮助。
③ 上海公积金冲还贷的问题: 我的是组合贷款,公积金代了30w,商代11w,上个月办理了公积金冲还贷手续
不是直接扣,是公积金每月固定日期将你的月缴存额打到你的公积金账户,不知道你的公积金是594元?还是594*2=1188元?我当你的公积金是1188元算。不过不管是多少都不够的,2300-1188=1112元,你每月自己还必须交公积金账户1112元,商贷700元。
有点要注意,打个比方,你每月还款日是10号,但是公积金1118元的打款日是20号,那你就必须在10号前在公积金账户上留足2300元,要是你只存了1112元,公积金的打款20号才能到位,10号时银行扣款,余额只要1112,小心上银行黑名单。
公积金委托还贷是以公积金为优先的。。账户里的余额可以每年提取一次用于还本金,前提一办了按月委托,二留足缴存额12倍的余额。
④ 上海公积金贷款,办贷款时冲抵贷款
1.如果可以是怎么处理的?
- 根据目前公积金管理规定,不可以
2.那贷款总额是30万,还是28万?
- 贷款总额是30万
3.我只查到以下信息,我适用么?
- 这实际上是一种对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有利的提前还款方式。一次性提前偿还几个月的本息,并不减少利息支付。
⑤ 怎样办理公积金冲抵还贷手续
提出申请并填写《XX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年冲抵还贷协议书》,并携材料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委托协议。
⑥ 上海住房公积金如何充房贷,如何扣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政策问答
1、问: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7)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2、问:职工如何办理提取手续?
答: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3、问: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对代办人有什么要求?
答:职工符合规定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需他人代替办理提取手续.代办人原则上应是提取申请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且需提供提取人的书面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以及代办人和提取人的相互关系证明。
4、问: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职工购房在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购买公有住房可以在支付房款时直接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外,购买其他各类房屋都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职工购房申请住房贷款的.可以在放贷后,与贷款银行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使用住房公积金冲抵住房贷款;职工提前结清住房贷款(结清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结清后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同时职工自结清之日起有三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5、问:职工离退休时能否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
答: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在职工销户时可以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
6、问:单位、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违反《条例》规定应如何处罚?
答:(1)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提款项.并可处所提款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2)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限期退回所提款项,并可处所提款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上公积金贷款更方便
为了满足广大职工购房贷款的需求,更好地便民服务,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精心打造了“网上住房贷款”(http://netloan.shgjj.com/) 系统(咨询电话62441200)。在众多商业银行和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积极配合下,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力图将“网上住房贷款”系统打造成一个便捷、高效、经济的便民服务窗口。
通过该系统,借款人不仅可以自助计算还款明细;查询公积金贷款资格;办理公积金贷款资格复议,还可以在线直接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贷款、组合贷款以及纯商业贷款。只需要一根网线,一台电脑,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办公室,7×24小时全天候申办。更让借款人省心的是,通过系统申请后就能得到专业的咨询。公积金网和银行的贷款专家在收到借款人的申请后,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一对一沟通,为借款者提供贷款的详细咨询和合理建议,并帮助借款人设计经济的贷款方案,解决借款人在贷款过程中的疑问,最大限度减轻借款人往返奔波、排队等候的负担。帮助借款人节约时间、节约金钱,使得借款人在用好、用足、用活公积金的前提下,能够选择更合适的银行和产品,有效降低购房成本。
住房公积金政策问答
问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分为哪几种类型?
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分为两类,分别是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和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包括自住住房和购房附加两类)。
问2: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2)申请贷款前六个月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4)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5)申请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借款人,须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且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现为一手房20%,二手房30%);申请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的借款人,须对其具有所有权的本市城镇自住住房进行建造、翻建、大修的真实需要,且自筹资金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工程款的30%。
问3: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如何确定?
答:除了主贷人和配偶以外,与借款申请人属同一户籍且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直系血亲,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作为累加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共同借款人。
问4: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
答: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且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公积金贷款的家庭,采取以户为基础,主贷人、配偶(或参贷人)分别计算额度的办法,先计算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的可贷额度(基本公积金按存储余额的40倍,补充公积金按存储余额的20倍计算),然后将所有借款人的可贷额度累加,基本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4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总计不超过50万元。
对非首次申请贷款或者只有一个人申请贷款的家庭,基本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10万。总计不超过30万元。
问5:能否多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申请人在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前提下,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按非首次贷款额度政策办理。
问6: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答:一般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元标准计算;单笔最高限额2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限额30万元。其他贷款条件参照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执行。
问7:夫妻是否可以分别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答:不可以。只要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已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另一方就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
问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最长不超过15年[竣工年限5年以内(含5年)的二手房,参照一手房标准执行];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最长不超过15年;申请购房贷款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应与申请的购房贷款年限一致。另外,上述年限均不得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
问9: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当前利率是多少?
答:目前五年以下(含五年)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年利率为4.77%,五年以上为5.22%。
问10: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几种?怎样计算还款额?
答: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贷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选择“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或者“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问1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受理网点有哪些?
答:目前全市受理公积金贷款的网点共有500多家,包括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及其下属各分公司营业部、16家公积金贷款受托商业银行下属网点、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受理平台,均可咨询公积金贷款办理事宜。
问1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1、申请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和购房附加建造、翻建、大修贷款应提供以下资料:(1)主贷人、配偶、参贷人的公积金帐号、身份证、婚姻证明;(2)购房合同和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发票;(3)房产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手房);(4)房产商或代理商收款帐号(一手房)、卖方或买方收款帐号(二手房);(5)预售许可证或大产证复印件(一手房)、上家产证复印件(二手房)。
2、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应提供以下资料:(1)主贷人、配偶、参贷人的公积金帐号、身份证、婚姻证明;(2)申请建造、翻建、大修贷款房屋的房地产权证;(3)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原件、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复印件;(4)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全部工程款30%的证明。
问13:公积金提取还贷方式有哪些?有何区别?
答:目前公积金提取还贷方式有两种:(1)一次性还款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办法;(2)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
两者区别在于:在一次性还款法下,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具体时间以《委托书》的约定为准;在逐月还款法下,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时间一般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问14:公积金提取还贷手续如何办理?
答:借款人正常还款一期以后,可向其贷款银行提出提取还贷的申请,签订《委托书》。借款人提出申请需携带的资料有:主贷人、配偶以及参贷人的公积金个人帐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任意一次的还款凭证。
问15:在提取还贷期间,可对原委托书中的内容进行变更或终止委托吗?如何办理?
答:可以。提取还贷委托期内,提取还贷人发生变更(主贷人除外),或者变更提取还贷方式,可向原贷款银行提出办理变更委托的申请,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每次办理提取还贷方式的变更必须在原委托满一年以后,委托人的增减不受此限;贷款本息结清前,提取还贷人可以与贷款银行终止委托,但在一年内不得就该笔贷款再次办理提取还贷委托。办理变更或终止时,委托人均须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原《委托书》。
问16:借款人可否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人自贷款放款之日起满一年可提前归还部分公积金个贷本息,借款人申请提前归还全部贷款的,不受上述一年时间限制,提前还款不必支付违约金。
⑦ 上海公积金贷款冲还贷怎样办理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冲还贷”)方法:
1、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
2、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补足还款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还贷时间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
办理场所: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申请、变更或终止时,借款人应向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
2、在委托期内发生提取还贷人变更(借款人除外),或者变更提取还贷方法,可向原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并签订变更协议,办理提取还贷方法变更在原委托协议满一年以后生效;委托人的增减变更不受此限;贷款本息结清前,提取还贷人可以与贷款放款银行终止委托,但在一年内不得就该笔贷款再次办理提取还贷委托;
3、借款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后发生还款困难需要增加补充还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经补充还款人同意,并由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还款。
办理要件:
1、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2、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
办理时限:提前与办理网点预约,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办理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⑧ 用公积金余额冲抵贷款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公积金冲还贷是指第一期的月供正常还款以后,主贷人或者主贷人配偶、直系亲属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用来偿还房贷的月供,这些房贷包括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或商业贷款。公积金冲还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每年一次性还款,另一种是每月偿还本息。由主贷人向贷款银行或公积金中心申请。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应答时间:2021-05-2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