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网上贷款签了合同怎么办
法律分析:有些网络贷款是套路贷。套路贷,剥削借款人的程度会一步一步的提升,各种套路诈骗手段越来越精细化,恶意造成借款人违约的事实,再由第三方来介入,不断的垒高、虚增借款数额。要仔细分辨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网络贷款“套路贷”行为,最终可能因无力偿还高额利息而影响个人及亲友的日常生活。因此,建议谨慎选择网络贷款。如果网络借贷合同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自愿订立合同,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合同法中合同无效情形的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⑵ 网贷被骗了但是签了合同怎么办
网贷被骗了,但是签了合同,可以联系网贷机构不放款,这时候就属于用户违约,一般来说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是网贷机构直接不放款,那么用户就不需要去管贷款合同,因为贷款机构没有放款,属于贷款机构违约,用户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一、网贷被骗签了合同怎么办?
网贷被骗了,但是签了合同,可以联系网贷机构不放款,这时候就属于用户违约,一般来说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是网贷机构直接不放款,那么用户就不需要去管贷款合同,因为贷款机构没有放款,属于贷款机构违约,用户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当然,用户不要随意点击贷款链接,一旦填写了自己的基本信息,签订了贷款合同,之后再违约是很麻烦的。
如果网贷被骗签了电子合同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被骗,被骗的话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并不是简单地把传统合同规范移植到网络交易中的事情,而是在网络中如何重建与传统律价值相近的规范。原因有:
1、任何符合书面形式功能的东西便可视为书面形式,而不论它是“纸”还是“电子数据”;
2、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传统纸制书面形式具有的最基本功能,就在于可以较长时间地保存所载信息以供日后调取查阅;
3、确定数据电文的传统书面形式的原件,是指初次附着于纸质媒介上并且在其后未经改变的信息。
二、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可见,视听资料不能单独、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属间接证据的范畴。电子合同正是由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所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加上易受人为的原因和技术条件的影响而出错,故也应将电子证据归入间接证据。电子合同因此就赋予了具有证据的效力。
(1)表明文件的来源;
(2)表明签字者已经确认文件所载的内容;
(3)构成签字者对文件内容正确性或完整性而负责的证据。
它与书面文件签字一样也能确认文件传输过程中的事实。电子信息一般都储存在电子计算机内,向法庭出示一般有两种方式
(1)在计算机显示器上显示;
(2)打印出来。我国的做法是应当提交原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电子数据资料的电脑打印件不能视为原件,而是属于复制件或抄本。
(一)电子合同具有书面形式的法律效力我们对“文件”并没有法定的定义,但约定俗成的观点是:书面做成的并能提供某种信息。但随着电子合同的发展,不少国家已意识到运用法律确定其效力的必要性。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采用了《电子商业示范法》,该法指出:因为数码信息具有以后被引用的可能性,足以担当书面文件的任务,不能仅仅因为信息采用的方式是数码信息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和可强制执行性。电子证据与电子合同传统的确定交易各方权利义务的各种书面合同单证,被储存于计算机设备中的电子文件所代替后,这些电子文件就成为电子证据。因此,电子证据也被称为计算机证据。《电子商业示范法》第九条规定,任何方面不得以数据电文形式不是原件为由否定其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
(二)电子签名的效力与电子合同的成立按照规定,只有“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电子合同未必具有传统概念下的书面正式文本,此时所谓的签字盖章也就有了新的概念和方式,这就是电子签名。如同传统合同签字盖章方才生效一样,电子签名无效,则无法导致电子合同有效。电子合同证据效力的认定我国《民诉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现实生活当中,网络贷款是合法的,但是必须是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完成的。如果说是在诈骗的情况之下签订了电子合同,那么是属于违法的,那么所签订的电子合同也是属于无效的,所以对于被骗的人来说,不需要太担心。
⑶ 网上贷款被骗签了合同怎么办
合同带有欺骗和欺诈性质的不能成立,属于无效合同。这样的情况下,可以去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仲裁请求,一般法院会先仲裁再进行审理,经过审理后签订的合同有违反合同法条款的行为,法院就会撤销合同,宣布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⑷ 遇到网贷诈骗我又签了合同怎么办
网贷被骗了,但是签了合同,可以联系网贷机构不放款,这时候就属于用户违约,一般来说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是网贷机构直接不放款,那么用户就不需要去管贷款合同,因为贷款机构没有放款,属于贷款机构违约,用户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网贷被骗签了电子合同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被骗,被骗的话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电子合同的书面效力,并不是简单地把传统合同规范移植到网络交易中的事情,而是在网络中如何重建与传统律价值相近的规范。原因有:
1、任何符合书面形式功能的东西便可视为书面形式,而不论它是“纸”还是“电子数据”;
2、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传统纸制书面形式具有的最基本功能,就在于可以较长时间地保存所载信息以供日后调取查阅;
3、确定数据电文的传统书面形式的原件,是指初次附着于纸质媒介上并且在其后未经改变的信息。
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可见,视听资料不能单独、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属间接证据的范畴。电子合同正是由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所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加上易受人为的原因和技术条件的影响而出错,故也应将电子证据归入间接证据。电子合同因此就赋予了具有证据的效力。
(1)表明文件的来源;
(2)表明签字者已经确认文件所载的内容;
(3)构成签字者对文件内容正确性或完整性而负责的证据。
它与书面文件签字一样也能确认文件传输过程中的事实。电子信息一般都储存在电子计算机内,向法庭出示一般有两种方式
(1)在计算机显示器上显示;
(2)打印出来。我国的做法是应当提交原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电子数据资料的电脑打印件不能视为原件,而是属于复制件或抄本。
(一)电子合同具有书面形式的法律效力我们对“文件”并没有法定的定义,但约定俗成的观点是:书面做成的并能提供某种信息。但随着电子合同的发展,不少国家已意识到运用法律确定其效力的必要性。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采用了《电子商业示范法》,该法指出:因为数码信息具有以后被引用的可能性,足以担当书面文件的任务,不能仅仅因为信息采用的方式是数码信息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和可强制执行性。电子证据与电子合同传统的确定交易各方权利义务的各种书面合同单证,被储存于计算机设备中的电子文件所代替后,这些电子文件就成为电子证据。因此,电子证据也被称为计算机证据。《电子商业示范法》第九条规定,任何方面不得以数据电文形式不是原件为由否定其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现实生活当中,网络贷款是合法的,但是必须是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完成的。如果说是在诈骗的情况之下签订了电子合同,那么是属于违法的,那么所签订的电子合同也是属于无效的,所以对于被骗的人来说,不需要太担心。
⑸ 被网贷骗了,签了合同.这份合同有效用吗
假平台假合同无效
⑹ 网上贷款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一、网上贷款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1、网上签订的贷款合同满足下列条件则有效,网上签订不影响合同效力。(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怎样才是合同有效的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的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的实,是指行为的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