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理业务中由哪一方承担信贷风险
保险公司 如果贷款人还不上 银行一般会要求贷款人购买担保 责任保险
Ⅱ 保理公司和担保公司的区别
保理公司和担保公司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实质不同:
1、保理公司的实质: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
2、担保公司的实质:提供担保的机构或资质好的个人。
二、两者的业务范围不同:
1、保理公司的业务范围: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承担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2、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租赁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担保;个人消费贷款担保、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汽车消费信贷担保、项目投资、融资管理等。
三、两者的注意事项不同:
1、保理公司的注意事项:
(1)买方(进口商)要有较好的信誉或信用,这样进口保理商才能够为其核定一定的信用额度,否则是不可能被接受的。
(2)在续做保理业务之前,这些申请、信用评估、核定信用额度等大量的工作是要在正式签订出口合同就要做的。
(3)只有当出口保理商同意出口商叙做该笔保理业务时,即出口保理商为进口商核准了信用额度后,才能够正式签定外贸合同或装运货物。
(4)要注意进口商的信用额度的使用状况(余额状况),以及其信用状况的变化。随时保持与出口保理商的有效沟通。
2、担保公司的注意事项:
(1)检查贷款是否按用途使用,有无挪用、套用贷款情况。
(2)检查存货有无积压、应收款回笼情况等。
(3)落实企业还款资金来源。
(4)纠正企业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及所有影响贷款安全性的不利因素,督促企业改进。
Ⅲ 保理融资业务风险有何控制措施
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特别对保理融资业务的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对融资产品、客户准入、合作机构准入、业务审查、专户管理、融资比例和期限、信息披露等方面均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着重对单保理融资提出审慎管理要求,即在审核基础交易基础上,比照流动资金贷款对卖方或买方进行授信全流程管理。同时要求银行严格审核基础交易的真实性,合理评估借款人或借款人交易对手风险,做实风险评价。
保理融资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一)迅速转变观念,正确认识保理业务
转变观念、正确认识保理业务是促进国内保理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国内保理业务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不同,具有典型的跟单贸易性、自偿性特点,第一还款来源明确。其本质上是应收账款转让业务,原则上无需其他抵质押担保,抵质押担保只是增加了风险缓释的措施和手段。因此,对客户的严格准入把关是风险防范的首要关口,贸易真实性审查和回款管理是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
商业银行应充分认识保理业务的本质和特点,严禁套用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开展保理业务。开展保理业务时,在客户准入环节必须严格依照规定对买、卖双方进行尽职调查,充分评估保理产品的适用性。不得通过增加抵质押担保等方式放松对保理业务准入管理,并重点把控贸易真实性审核、应收账款受让、回收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业务风险。
(二)审慎选择保理客户,严控高风险领域客户
审慎开展小企业、民营企业客户保理业务。谨慎选择贸易类客户,严控钢贸等敏感性行业保理业务。逐步压缩钢贸等敏感性行业客户业务,审慎选择煤炭、有色金属贸易等市场风险较大客户,谨慎选择买卖双方均为贸易类客户。坚决不介入盲目扩张、民间融资、涉诉、实际控制人有道德风险的企业。
(三)加快调整隐蔽保理,严格执行核准规定
审慎对待隐蔽保理业务新增,持续提升非隐蔽保理流贷替代率水平。对现有存量隐蔽保理业务应加强排查,逐一进行梳理,抓紧解决风险问题。着重做好贸易真实性的尽职调查,留存增值税发票等单据的原件,取得买方对《账号变更通知书》的确认回执。隐蔽保理业务出现回款异常时,最好立即转为公开保理。
(四)重点加强贸易真实性审查,强化操作性风险管理
1.严格遵照保理制度规定的流程办理业务,强化合规意识,并根据辖内市场特点、人员情况,规范细化各环节、各节点操作。重点加强对经办行业务执行过程的监控,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及时纠正不合规操作、化解风险隐患。
2.加强贸易真实性审核。制定核实贸易真实性相关操作要点,明确经办机构和客户经理贸易真实性审核责任,细化保理管理岗审核要点,确保贸易背景真实合法、相关合同单证齐全有效。高度关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合同、发票真实性问题,应收账款受让前在税务登记系统进行查询,开票日期一个月后应再次进行查询,以有效防范发票“先开后废”现象,同时注意加盖公章,避免重复融资。运用税务部门相关系统,有效防范增值税发票虚假所带来的信贷风险,提升发票验证效率;二是规避贸易型企业虚构贸易、虚假做账问题。对于买卖双方均为贸易型企业的应该谨慎对待。
3.加强回款管理。针对间接还款,应设定系统自动预警,及时有效防控风险。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回款管理细则,对经办行和客户经理进行保理回款的管理和考核,并指定专人对所辖地区保理业务回款情况进行经常性监控,一旦发现客户出现间接回款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如提前回收贷款、增加有效担保方式等)来控制风险。
4.加强池保理管理。一是系统内录入的应收账款到期日必须和实际应收账款到期日严格保持一致;二是在池保理业务发生溢支后,应立即要求客户及时补充新的应收账款或清偿溢支金额;三是合同到期后,不允许进行新的应收账款受让。遇合同到期前受让应收账款的,到期应进行应收账款催收,及时结清保理预付款。
(五)做实贷后管理,规范档案管理
1.根据国内保理业务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贷后管理,实时关注买卖双方的信息。深入了解买卖双方的结算**惯及资金安排,持续跟踪了解买卖方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买方客户资信情况。
2.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保理专户回款异常等情况增加敏感性,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防范、及时处理。
3.统一管理标准和要求,规范档案管理。做到档案资料分装整齐、目录清晰、内容完整、编号一致,以便于及时查找信息,做好相关风险的防范和应对。
(六)建立保理专营团队,加强业务培训
高素质的保理业务专业人员是保理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国内保理业务余额超过30亿元的一级分行应配置保理业务团队,国内保理业务余额超过10亿元的二级机构应设立保理业务团队,建立完整独立的前中后台管理流程。
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细化保理业务操作岗与客户经理岗职责分离的相关规范,将风险和内控管理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具体包括尽职调查与系统操作分离、贷后管理与客户维护分离、保理操作人员与客户经理间的信息及时传递等。
Ⅳ 保理融资的相关风险
保理融资也会比商业银行贷款困难得多。银行管理非常严格,他们提供有竞争力的利率和商品化的信贷服务,因此,除了少数情况之外,创业者能够很容易预计出贷款的成本和期限。保理融资就没这么规范了,但部分的承购业务是由较小的、非传统的出借人开展的,这个领域缺乏足够的监管,承购方的质量、可靠性和信誉差异很大。之所以有越来越多的创业企业采取这种昂贵、风险较大的融资方式,原因很简单:这通常是他们能够获得现金的惟一渠道。如果你打算走这条路,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尽职调查:承购方从事这项业务有多长时间、公司总部和分支机构的分布、管理团队的背景等;从他们当前的客户那里了解反馈;通过网络搜索、相关政府机构等途径调查针对他们的投诉和诉讼。另外,如果你感觉无法信任承购方,要相信直觉,不要找他借钱。
Ⅳ 谁能给我一些国内保理业务的风险与对策的论文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国内保理业务的探讨
摘 要:开展国内保理业务对我国商业银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一定可行性的基础上,本文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国内保理业务的困难,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 国内保理 问题与措施
我国已经加入WTO,国外金融机构将逐渐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国内金融格局将发生巨大变化,日益激烈的竞争将不仅仅局限于国内银行间的传统业务,更多地将体现在以金融信息和资本运营为核心的金融市场的营销创意和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这迫使我国商业金融机构将当前着手要解决问题集中在研究市场需求,发挥信息资本优势,积极开拓新的金融产品等方面。作为金融服务项目之一的保理业务,在我国却还基本是一项空白,外资银行登陆我国金融市场后,必然选择保理业务作为突破口,我国商业银行将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本文尝试对我国商业银行开办国内保理业务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商业银行要加强保理业务的风险调控机制的建设
1. 加强对企业的资信管理,在交易前做好买卖双方的资信调查。为此商业银行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并通过银行之间的合作与信息共享,建立完整可靠的企业资信情况管理系统,对信用等级不同的客户,分别核定大小不等的信用额度,提供不同的融资服务。在保理业务进行过程中,银行应密切关注供应商或赊销方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密切监控其现金流,对保理业务进行专户管理,确保账款回收。同时还要考察债务人的付款情况及账龄记录,评价其还款意愿。此外,对单一债务人应核定保理上限,防止风险集中。
2. 收购或担保的应收账款必须采取额度控制办法,额度根据赊销商的资信状况确定,并随其资信状况的变化而调整。银行也可以要求叙作保理业务的赊销商在本行开立保理业务结算专户,并在保理协议中明确规定银行对该保理专户拥有直接扣划呆滞的应收账款的抵消权。特别是在国内保理业务开展的初期阶段,银行可先选择一些产品畅销、质量好、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作为保理服务对象,如电信业、能源、交通、高科技产业等。为了有效控制风险,商业银行可以先选择对供应商提供逐步、直接、有追索权、公开型、融资性的保理服务。
3. 可以借鉴西方国家保理商的成熟做法,加强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转移风险。当然这需要寻找政策方面的支持。
4. 为了防止贸易争议带来的风险,银行在叙做保理前,可以通过专门人员对贸易合同的明晰度、完备程度进行评估。在债务人选择上应侧重选择与供应商有长期交易往来的赊销方,在产品选择上应选择供应商已发展相对成熟的产品。
5. 为了防止与第三方的利益冲突,银行在叙做保理后,应尽早向债务人作出让予通知,这样,有助于确定各方的权益,保障银行的债权优先权,避免债务人提早向供应商付款而解除债务。
6. 对从事保理业务的律师的要求:从事银行保理业务律师应向客户提供规范的与保理有关的法律文件。在我国有关保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律师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仍需要起草、审核或修改许多与保理有关的法律文件。作为律师,往往较早地涉及或介入到保理业务领域中,为了避免商业上的风险和维护我国贸易商和金融机构的利益,律师应当首先研究国际上通行的、标准的与保理有关的法律文件,向我国的客户提供法律上的建议。与此同时还应当考虑的是,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如何将保理放到我国大的法律框架之中,以使我国的民商法对其具有约束力和适用性。
二、加强银行的自身建设,为保理业务的开展创造前提
1.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使其熟练掌握业务过程。专业的保理业务人员应充分了解有关保理业务的公约和相关法规,应懂得如何分析客户的财务报表,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授信办法,深入了解贸易产品的市场状况,懂得应用电子数据传输系统(EDI)。这就要求银行加强保理业务人员的培训。为此,需要商业银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一方面,可派人员参加国际保理商联合会为期一年的保理业务函授培训;另一方面,可以邀请一些与本行业往来密切的国外大的保理公司人员来行介绍国外保理业务的经验、最新动态及风险防范,同时国内各分行之间的人员应定期研讨,交流业务情况,研究《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分析其批准率、费率、赔付率及作业效率。只有这样学习借鉴,在实践中不断进步,才能不断提高作业水平,更好地服务客户,防范保理业务的经营风险。
2. 加大计算机网络建设。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使得保理制度在操作的方法上和形式上来得更为科技化和网络化。我国商业银行为了在与外资银行竞争中保持优势,只有利用网络化管理,才能提高服务效率,有效控制风险。
三、国内商业银行应抓住机遇,增强意识,宣传保理业务的优势,积极推广这一业务
应将国内保理业务纳入银行的整体营销战略之中,进一步加大对目标客户的市场宣传和营销力度,通过开办企业培训、上门宣传讲解、实施尝试期优惠费率等手段,让更多的企业和商家了解保理业务,并使企业充分认识到,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只有采用更加方便的方式开展贸易才能占领并扩大市场,这样银行开办保理业务的基础才能坚实牢靠。然而,银行也要加强市场调查,杜绝那些以融资为目的的投机商。
四、采取措施积极推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
国家可通过加强信用管理教育、培育信用管理机构、加大信用违规惩处力度来推动这项工作,尽快研究制定并出台关于征信数据开放和征信数据使用规范的法律、法规。同时,建立或授权建立资信数据统一检索平台。所有信用中介机构有义务提供已被其掌握的企业代码、名称、数据更新日期以及其它简要信息。同时,也可以利用检索平台网络对不良资信企业及其管理者予以公布。
银行应对企业进行数据收集、信用评级。这既是调研和数据库建设的需要,同时又是对培育资信管理公司的扶持。组织信用保险、信用保理、商账追收、商业担保、应收账款券化等多方面的研究工作,为以后扩大企业信用服务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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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的:
http://zjzw.net/article_show.asp?a_c_id=15&a_id=24942
http://www.chinalawe.com/news/2005%5C7%5Cli61204755967500217328.html
http://www.hicourt.gov.cn/theory/artilce_list.asp?id=1036&l_class=2
Ⅵ 中国银行对公国内综合保理业务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
(一) 国内商品市场风险:国内商品国际市场价格下滑,影响买方预期利润甚至导致亏损;
(二) 买方信用风险或恶意提争议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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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企业准备银行贷款要考虑哪些风险
企业选择银行贷款时,重要的是要选用适宜的借款种类、借款成本和借款条件,此外还应从以下几方面规避风险: 1.银行对其贷款风险有着不同政策,有的倾向于保守,只愿承担较小的贷款风险;有的富于开拓,敢于承担较大的贷款风险。
Ⅷ 商业银行抵押贷款中存在哪些风险,如何防范
从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集中表现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因交易对方(债务人)难以履约还款或不愿意履行债务而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可能性。银行信用风险主要指债务人不能如期足额偿还借款而造成银行贷款损失的风险。信用业务是银行的传统业务,也是主要业务。银行是社会的信用中心,也是信用风险的集中地。因此,在现代信用经济条件下,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比较突出的风险,而且信用风险给银行带来的损失也是巨大的。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的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中。巴塞尔委员会对市场风险的定义为: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导致表内外头寸损失的风险。
3、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按风险类型可以分为四种,分别为内部操作流程、人为因素、体制因素和外部事件。按风险因素可以分为七种类型,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雇员活动和工作场所的安全问题;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的安全问题;银行维系经营的实物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错误;行政、交付和过程管理等。
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随金融市场的开放在不断加大,流动性风险一旦加大成为流动性危机,则会造成不可逆的损失。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相比,形成的原因更为复杂和广泛,通常被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
根据贷款抵押风险分析,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进行风险防范。
①严格审查。对抵押物、产权关系、抵押合同和相关证件进行严格审查是防范贷款抵押风险的根本措施。
对于抵押物本身,信贷人员要审查抵押物权利凭证的真实性,并通过实地考察核实权利凭证所对应的抵押物(比如房屋、土地使用权等)的真实性;其次,信贷人员还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审查抵押物,看看抵押物是否为相关的法律法规许可,是否属于银行许可的抵押物范围。
对于抵押物的产权关系,若为共有财产(比如房屋)的必须要有其余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授权书,若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必须有其余合伙人同意抵押的授权书。若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抵押物,必须具有主管国资委和职代会同意抵押的授权证明文件;若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抵押物,必须根据公司章程具有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抵押的授权证明文件。
对于抵押物的各类证件,信贷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要求相关证件齐备。这项要求必须根据具体的抵押物而定,比如进口汽车抵押贷款,就需要营运牌照、产品合格证、购销合同、报关单和发票等多项手续。
对于抵押合同,信贷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贷款合同的相关条件,尤其是它的附加生效条款以及借款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等。此外,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的有效期限必须覆盖贷款合同的有效期限。
②做好登记备案。根据《担保法》,房地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及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进行抵押的需要依法登记,抵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因此,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必须特别注意抵押物是否需要登记才能生效。此外,还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确认贷款合同与担保合同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③做好价值评估。抵押物价值评估是防范抵押贷款风险最常见的手段。为此,银行首先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抵押物价值评估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抵押物价值评估工作,有条件、有需要的单位还必须建立逐日盯市制度,并且着力开展这方面的人员培训工作。其次,还要加强对资产评估公司的联系、了解和评估,防止抵押物价值评估业务外包出现弄虚作假的风险。再次,对于出具抵押物产权凭证的政府部门也不能完全忽视,尤其是要注意分析是否存在借款人买通政府部门关键人员而出具虚假产权证明或重复抵押等情况的可能性。
④做好资产保全工作。银行贷款的资产保全工作涉及抵押物的处置问题。在借款人出现违约的情况下,银行要及时查封抵押物,保障自己作为第一受益人的权利。在处置抵押物时,要努力协调与相关利益方的关系,充分考虑处置成本、税费、贷款违约后的利息损失等,并防止抵押物被贱卖的风险。
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不仅涉及到银行内的程序和流程,同时也涉及到银行的组织结构、政策以及操作风险的管理流程。对于机构来说,处理操作风险应该有适当的针对操作风险的政策,首先要确定这些政策,同时要把这些政策告知整个银行的人员。在这个过程当中要考虑几个方面: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治理结构,必须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向谁汇报。
在一个典型的银行案例中,应有一个单独的信用风险管理机构,还有不同业务部门负责日常业务的管理,即有两个报告机制,有关日常运作,向这种业务部门经理汇报;
而有关信用方面,必须向有关信用经理汇报。在银行涉及的信息当中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即获得信息的人和信息在不同层面的细节。比如董事会所需要的是一个概括性的信息,因而不可能把同样信息交给所有的人。另外,信息应当是具有灵活度的,还需要有灵活收集信息的方法。
Ⅸ 银行贷款风险有哪些
贷款的风险有以下:
1、不能正常还贷
不能还贷指商业银行在贷款款项拨出后,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法律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其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的一部分。
2、抵押不能变现
抵押不能变现即抵押权的不能实现,是指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于抵押物的损坏、严重缺失,债务人的违法行为至使抵押物被收缴或征用,抵押设定无效或被撤销等原因,导致抵押权无法行使。
3、质押不能实现
质押不能实现是指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因质押物的损坏,灭失或已返还质物人致使债权人无法行使质权或质权的消灭。
4、保证虚置
保证是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方式。保证虚置则是因为保证人资格不适格,使保证不成立,或保证人无能力即没有充分的财产保证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来代为履行等因素,使保证流于形式。
5、担保无效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确保债的履行,保障债权利益的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或法律措施。担保无效是指因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适格或担保内容的违法等原因,使担保失去法律效力或被有权权力机关撤销。
(9)保理公司银行贷款风险扩展阅读
贷款的注意事项有以下:
1、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
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
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5、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6、要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
8、提前还款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与银行沟通才可以办理。
9、外地人办理商业贷款一般银行要求借款人在本地有稳定的收入外,还要到户口所在地开据户籍证明(有的银行还要求办公证),而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对外地人的要求要在本地有收入外再办理个暂住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