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公司去年从银行贷款30万元每月还款会计分录怎么记呀请指教
1、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30万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30万 注:一年以上属于长期借款。 2、每月可以根据银行转来的贷款利息单入账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3、一般贷款到期还款。如果每月还款,根据还款金额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B. 公司向银行贷款,如何做帐
1、公司收到货款,贷款期限一年,借记“短期借款”分录,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2、每月计提利息,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实际支付利息时,冲销应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2)公司在银行贷款分录如何做扩展阅读
题中由于贷款期限是一年,故应用“短期借款”科目,若贷款期限超出一年,则会应用“长期借款”科目。两者之间的区别有:
1、期限不同,短期借款指期限不满1年(含1年)的借款,长期借款指期限超过1年的借款。
2、利息调整需求不同,短期借款科目只核算借款的本金,不包括利息费用的调整,长期借款科目既核算借款的本金,也核算利息费用的调整。
参考资料
短期借款-网络
长期借款-网络
C. 公司向公司借款应如何做分录
和正常向银行借款的分录是查不多的,当然也有差别。
1、借款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公司
2、还款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XX公司 贷:银行存款
3、如果有利息,根据借款的用途,计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等相应的科目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有几点要注意的是:
1、借款利息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超过部分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候扣除
2、借款利息的支出必须有税务发票,因为这是一种金融服务,没有发票也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扣除
3、企业和企业、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2-2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D. 公司与银行贷款会计分录
企业向银行贷款,根据借款年限的长短来判断是短期借款还是长期借款。三年以内的都可以划分为短期借款,三年以上的计入长期借款。
企业收到现金,根据借款年限,编写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长)期借款 ---银行贷款
E. 银行发放贷款,银行方面怎么做会计分录。
银行贷款发放使用“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属于负债类科目,说明企业从银行得到贷款,以后需要支付贷款,还要归还贷款本金。
1.根据发放贷款的单据编制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行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2.发放的贷款归还本金时的会计分录是: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行
F. 银行发放贷款 银行怎么写分录
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贷款(资产类) 贷:活期存款(负债类) 这是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分录,不是取得贷款单位的会计分录。 短期贷款是银行的资产,如同企业的应收账款,贷款发放等于增加了应该收回的资产。 活期存款是企业把贷款存入银行,如同企业的应付账款,银行随时应该支付给企业,贷款存入银行增加了银行的负责。 在金融企业,短期贷款就是资产,而储户的存款则是负债,你的这个分录就是说:使用储户的存款发放贷款,就是资产与负债同增同减的情况。
G. 向银行借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银行贷款发放使用“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属于负债类科目,说明企业从银行得到贷款,以后需要支付贷款,还要归还贷款本金。
1、根据发放贷款的单据编制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行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2、发放的贷款归还本金时的会计分录是: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行
(7)公司在银行贷款分录如何做扩展阅读: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将企业事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分为四类,即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
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
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售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H. 银行贷款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摘要 银行贷款会计分录:
I. 银行贷款支付的利息怎么做会计分录
银行贷款支付的利息会计分录:如果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计提的时候,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支付的时候: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计提的时候,借:在建工程等科目;贷:应付利息。支付的时候: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
拓展资料:
一、 贷款利息
1、贷款利息,是指贷款人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人手中获得的报酬,也是借款人使用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贷款利率高,则借款期限后借款方还款金额提高,反之,则降低。决定贷款利息的三大因素: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
2、 贷款陷阱
贷款付利息,天经地义,但是在办理贷款前就要先付利息,这又从何而据呢?在网络上四处可见很多“仅凭身份证办理贷款,当天放款、无抵押,无担保”等等引人眼球的贷款小广告。就是这些吸引人的小广告,让那些急需资金的人不经意间就“中了套”。
贷款先交利息,是很多贷款骗子的惯用伎俩。正规的贷款机构是不会要求提前支付费用的。特别要提防异地贷款和所谓的支付贷款利息后放款等方式,这都可能是不正规的贷款。办理贷款,申贷人关键要有自我风险防范意识,有时候多考虑一下,冷静一点,会免除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3、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通则》规定:
①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②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③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④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