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在一家投资公司上班,公司倒闭老板被抓。请问业务员也要承担责任吗又被判刑的业务员吗
有以下几种情况下,业务员无责或轻责。
业务员知道还是不知道所在公司是诈骗,如果该公司合法及不知道公司诈骗则本人认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知道该公司是诈骗,而继续与公司已其干,应承担相应责任或者,但不管怎么讲,公司才是违法主体,公司老板及高管才是主要犯罪人员,主要后果应该由公司承担。
如果该公司本身就是空壳公司,没有经过正规注册,这就有点复杂一点,责任大一点。
如果公司没注册且知道是在骗人而继续干,肯定要承担责任。
㈡ 公司是做贷款的,前天有一群公安机关到公司我们全部抓回派出所了,我们我们业务员关了24小时就放了
我们国家就是这样的不管出多大的事情,总是抓一些小员工去顶罪,
㈢ 投资公司倒闭老板被抓,业务员也要承担责任吗
投资公司涉嫌诈骗,业务员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分情况讨论:
1.如果业务员不知道公司涉嫌非法诈骗,则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2.若业务员明知公司从事的是诈骗行业,依然从事这一行为,则应当承担相应的刑罚责任;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主要犯罪行为人,犯罪后果主要由公司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承担;
3.如果公司为空壳公司,是为了从事犯罪行为而成立的,则承担较为严重的刑事责任。
㈣ 非法集资,老板自己已经被抓,公司的业务员会有事吗
以公安机关具体查明案件为准,视其具体犯罪行为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七十九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㈤ 做贷款公司业务员有风险吗
说实话真不太信这么低的利息!还有小企业为什么不能做贷款,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很大,落实虽然有些困难但还是有办法的,因为我做这一行的,我们公司就是服务小微企业的!但我们自己不放款,都是在帮小微企业做方案的!有些时候换个角度,变通一下那些小微企业在银行是可以贷出款的!
㈥ 我在恒昌贷款了五万现在没还了,那个业务员说我会被抓去坐牢,是真的吗
他那是放屁,他那属于黑高利贷,流氓公司坑人的公司。不怕的就不还。
㈦ 贷款公司出问题了业务员离职不管怎么办
业务员可能也只是给那个贷款公司给打工的,上一天还拿一天工资,离职不管也不关他们的事情
㈧ 贷款公司出问题业务员离职不管算不算诈骗
贷款公司出问题业务员离职不敢算不算诈骗,怎样的怎样的情况应该不属于诈骗吧他公司出问的也不是她她只是员工也不是领导
㈨ 投资公司涉嫌诈骗,业务员会承担责任吗》
业务员无责或轻责,若有责任也是从犯,具体分析:
1、业务员知道还是不知道所在公司是诈骗,如果该公司合法及不知道公司诈骗则本人认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知道该公司是诈骗,而继续与公司已其干,应承担相应责任。
但不管怎么讲,公司才是违法主体,作为主犯,公司老板及高管才是主要犯罪人员,主要后果应该由公司承担。
3、如果该公司本身就是空壳公司,没有经过正规注册,这就有点复杂一点,责任大一点。
4、如果公司没注册且知道是在骗人而继续干,肯定要承担从犯责任。
(9)贷款公司都给抓了业务员有没有事扩展阅读:
公司诈骗,以共犯论处,以公司犯罪为主要考虑,或者主从分离: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㈩ 捷信贷款公司的业务员要了我的身份证信息不会有什么不良后果吧
你最好不要把自己身份证随意给任何人,特别是那些捷信公司放款业务员也有可能到时候给你做了手机分期业务,有可能手机号码不是你的,但是债务记在你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