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样知道自己的银行卡被别人贷款了
可以去银行或者打电话查询
只用身份证是不能贷款的。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
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㈡ 自己银行卡和身份证丢失,被别人在网上办理了借贷怎么办
建议联系相关银行反馈。身份证丢失需要做身份证挂失。
若一卡通开户证件身份证丢失,可联系需前往书面挂失的网点确认是否可以使用其他证件(如临时身份证、户口本等)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温馨提示
为了您的资金安全,在您未书面挂失前,请先通过95555-4、网上银行办理口头挂失。口头挂失5天有效,如5天内仍无法办理书面挂失,请在失效前一日再次办理口头挂失
㈢ 身份证银行卡个人信息泄露了,别人能在网上贷款吗
不行的你想多了,贷款不是这么容易的事情,没有个人持有效证件去银行柜面办理,审核也需要时间的。
㈣ 被别人拿了身份证和银行卡贷款,别人可以网上贷款
摘要 你好,不可以的,光有身份证和银行卡还不能贷款,还需要有手机号码。
㈤ 请问我一个朋友身份证银行卡丢了然后信息被别人拿去网上借贷了,她的
银行卡挂失补办要七个工作日,需要花费约20元。
银行卡丢失补卡流程:
挂失银行卡,需缴纳10元服务费:
① 可先进行电话口头挂失,保证账户资金安全;
② 随后到银行营业厅,填写挂失申请书;
③ 挂失成功后取回回执,妥善保存。
七日后挂失正式生效,持身份证前往银行办理补卡业务:
① 持身份证、挂失回执前往银行;
② 排队取号;
③ 叫到号后将补办银行卡需要的资料交给柜员;
④ 稍等片刻,输入新卡密码,在业务确认单上签字;
⑤ 缴纳5元到10元工本费,银行不同收费不同;
⑥ 取回身份证,拿到新银行卡。
㈥ 身份证和银行卡被人骗去开了网上贷款业务该怎么办
网络小额贷,审批快速,当时放款,对于一些急用钱又不想跑银行的人来说,网贷可能是他们最好的选择。但申请网贷,常常因为放贷平台的不规范,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随意盗取他人身份信息来借贷。当你遭遇莫名其妙负担网贷时,该怎么办呢?
【案情追溯】
小周就是这样一位倒霉的被“借用 ”了身份信息的苦主,他的身份信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不知道哪位“朋友”拿去办网贷借了不小的一笔钱。现在贷款已逾期,网贷公司不断追着小周要他还钱,还威胁要起诉。小周一边应付对方,一边又担心这笔挂在自己名下的逾期贷款会留下征信污点,导致他以后买房贷款无法办理。面对这飞来一口网贷黑锅,小周想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支招】
排除小周自己用身份信息贷款后不想还钱的可能,小周的身份证被他人拿去办理了网贷的事,主要分两种情况考虑:
第一种,小周将身份证和银行卡给别人办理某种业务使用,对方未经他同意,擅自办了网贷。要根据实际情况看网贷公司本身是否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如果是网贷公司没尽到义务,小周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种,小周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被别人盗用了,拿去办了网贷还卷走了钱。那么这件事的性质转变成为盗窃案,小周作为受害人,又不是实际的贷款申请人,他没有偿还贷款的义务和责任。
虽说无论小周的情况符合上述哪一种,他都可以不承担责任,不用还钱。但还有个因素,会影响小周具体维权的方式——网贷公司是否已经起诉他要求偿还贷款本息了。
如果网贷公司还没有起诉,小周最好马上向警方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证实实际网贷申请人不是小周,而是由他人拿着小周身份证信息办理的。拿到这份由公安机关调查来的证据,小周就可以放心地不承担任何责任了。
如果网贷公司已经将小周起诉至法院了。那么小周就要向法庭举证,证明自己和这件贷款案并无关系,身份属他人冒用,要求法院审理查明自己不是此案的适格被告。
【律师提示】
在积极应诉、主张自己权益的同时,也应尽早报警,毕竟这仍然是一起盗用、冒用他人身份证的案件!
㈦ 怎样取消别人微信绑定自己的银行卡,但是别人网上贷款,对自己会有影响吗
摘要 别人的微信绑定自己的银行卡,那别人那个所谓的微信身份信息肯定也是你自己的
㈧ 别人拿你银行卡绑定在网上贷款怎么办
赶紧修改密码,换手机号,再报警啊
㈨ 我的银行卡被人在网上贷款,用我还钱吗
你的名字和卡当然你的债务了。
㈩ 别人拿银行卡能网上贷款吗
法律分析:这个如果说仅仅是只有银行卡的话,那么肯定是不能够办理贷款的。因为仅仅是只有银行卡,如果说想要去柜台,也就是说比如说邮政或者是说中国银行,又或者是说别的一些银行去办理贷款的话。这个必须是本人亲自到场才可以的,银行需要的资料是非常多的,不单单是只有银行卡,还有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条 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