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分公司可以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法律上是允许分公司签署贷款合同的,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分公司必须要从工商登记机关取得营业执照,以及还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因为银行在收到分公司贷款申请后,审核其贷款申请资格时,如果没有看到授权书和营业执照,是不会认为其有资格可以签订贷款合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⑵ 总公司借款,用分公司的在建工程作抵押可否
在建工程是可以做抵押担保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应该以总公司的名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⑶ 分公司可以贷款吗都需要什么手续
不可以,必须要总公司授权才可以办理,公司办理贷款必须提供的资料如下:
一、基本资料:
1、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简介、法定代表人简介;
4、贷款卡复印件;
5、近三年及最近两期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二、其他补充资料:
1、贷款申请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用款及还款计划。
4、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企业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
6、公司章程、合作协议复印件;
7、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8、用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银行基本结算户内本年度最近3-5个月份的银行存款对账单及完税凭证;
10、企业及主要产品技术专利技术、获奖证书、质量管理证书等;
11、近三年及最近两期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财务情况说明书
12、固定资产、应收/付款、货存明细表;
13、产品购销合同复印件、最近3-5个月出仓单;
14、有关租赁合同,最近3-5个月水、电费单(复印件);
15、抵(质)押物的权属证明材料(如房产、设备、车辆);
16、授权经办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⑷ 你好,我想请教一下,如果以分公司名义贷款,需要总公司出示哪些资料
分公司没有独立核算是贷不了款
⑸ 子公司在银行贷款给总公司用 总公司付的利息 子公司如何做账报税
子公司贷款正常做,发生应付银行利息款项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发生应收母公司利息收入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⑹ 总公司给分公司打款,帐上已经做了分公司借款,可老板说款不用还给总公司了,那么帐上应该怎样处理
这么好,写个说明,让老板签个字,然后做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希望能帮到你
⑺ 分公司可以贷款吗
不可以。
1、分公司不具有法律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其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及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遵守总公司的章程。
3、分公司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经营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者授权进行业务活动。
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7)总公司贷款分公司使用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⑻ 分公司从总公司借款计入哪个科目
分公司从总公司借款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分公司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它没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当然,为了独立核算经营业绩,分公司也可以使用「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科目。
1、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设立分公司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按照业务板块设立,如总公司下设租赁分公司、物业分公司;有的是按照区域设立,如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还有的是迫于经营地的要求,为满足投标所需而设立的空壳分公司。
⑼ 企业的分公司可以做为贷款主体在银行贷款吗
借款单位必须具备的几项基本条件: 1、 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 2、 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企业有独立从事生产、商品流通和其他经营活动的权力,有独立的经营资金、独立的财务计划与会计报表,依靠本身的收入来补偿支出,独立地计划盈亏,独立对外签订购销合同; 3、 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 遵守政策法令和银行信贷、结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 5、 产品有市场; 6、 生产经营要有效益; 7、 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8、 恪守信用等十余项内容。 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即原应付贷款本金及利息已偿还,没有偿还的已经做了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2、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年检手续; 3、 资产负债率符合银行的要求等等。 申请贷款情况说明书 要求填写两份,加盖公司公章,提供法人的人名章以及法人委托他全权办理贷款手续的委托书,企业法人的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