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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贷款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1-11-25 10:18:06

❶ 我在网上小额贷款逾期需要负法律责任吗,需要负什么样

如果时间不久钱不多,那就还钱还有利息就可以了

❷ 在网上贷款逾期多久承担法律责任

1、企业申请贷款时提供了虚假资料,那就构成骗贷行为,企业法人要负刑事责任。
2、企业仅仅是经营不善,最后导致不能还款,那只是民事问题。

❸ 贷款,法律责任

不需要,他们属于诈骗,一般小贷公司下款后会收取一定的点位。没有银行质疑的说法,属于诈骗,不用交,

❹ 网络贷款的法律规定

(一)P2P网贷平台运营及收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二)关于借款协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三)关于对借款提供担保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

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中明确规定,居间人提供贷款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可依法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报酬。因此贷款服务机构的存在和服务费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

(4)网上贷款的法律责任扩展阅读:

一、网贷违法的行为:

1、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解读:防止非法融资。

2、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解读:网络借贷要遵守个体和个体之间借贷的要求。所有资金全部托管到银行,保障安全,防止“跑路”。

3、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解读:保本保息,只有银行才能做到。如果网贷平台这样宣称,就是误导夸大。

4、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解读:不能落地,要遵守网络这个性质,不能越界。

5、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读:贷款是银行的业务。

6、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解读:项目募集期不能结束,无法有效的监管。

7、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解读:这是银行代理业务,还是不能越界。

8、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解读:这是资产管理业务,不能越界。

9、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解读:互联网金融不能入侵实体金融。在系统上做到风险隔离。

10、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

解读:做中介,要诚实。

11、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解读:要保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不能流入到虚拟经济中。

12、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解读:股权众筹是又一个互联网金融领域,不能越界。

13、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二、网上贷款注意事项:

任何事情都是一把双刃剑,网上贷款也是,有其利必有其弊,总会有些不法分子会钻空子,谋取私利。因此进行网上贷款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选择知名的银行和金融机构。知名银行有保障,信誉度比较高。

2、不要被“无息”所迷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同样没有付出的贷款是有风险的。

3、要看清合同的各项条款。签署合同前,要看清各条各项,不要盲目的同意和默认。

❺ 这种网络贷款属于正规的吗,我会不会负法律责任

合法的 还钱吧

❻ 别人网上贷款私自留下我电话号码我并不知情,款期已到不还款,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有侵犯我的隐私权吗

没有法律责任,若不是以您的名义办理的贷款,没有实际消费贷款金额,跟放款机构说明这个情况即可。但是有侵犯到隐私权了。

遭遇冒名贷款该如何正确解决:

(1)任何事情都是需要讲证据的,所有得先仔细想想如何证明并不是本人而是被冒名贷款了。所以,您需要跟贷款机构进行沟通,说明并非本人向其办理了贷款(要将自己什么时候丢失的身份证,什么时候补办的情况说清楚),且确保有丢失身份证后的补办记录。

(2)当然您可能被贷款机构拒绝的,反而是在自己被冒名贷款后却遭贷款恶意催收,这个时候千万不要自己还!贷款机构要催收,因为虽然他们只要找这一单的业务员了解一下,就能搞清楚是您是被冒名贷款的,但解决他们被骗的损失问题的方案之一就是再骗您一下。所以,如果贷款机构再来催收的话,您不要被其吓到或者嫌事情复杂就自认倒霉了,反而要坚定自己的立场:我不欠你们的钱,是你们被人骗了。如果不信,就请走法律程序。

(6)网上贷款的法律责任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贷款年利率在24%以内的受国家法律保护。对于违规收取高额费用,以及存在恶意催收、暴力催收等不法行为的,也可以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举报。若发现有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等非法手段催收的,当事人也可以向各地公安机关举报。

2、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3、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网上贷款-网络

《宪法》-网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

❼ 网上贷款违法吗

网上放贷款,如果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是不违法的。如果超过的,则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是违法的。如果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还会构成高利转贷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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