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助学贷款必须先在网上申请吗
必须现在网上申请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 2015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必须网上审批吗
是的 学生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来申请
除此之外,大学生还可以申请雪山贷的助学贷,申请流程:
1、请按照学校规定填写完整的项目申请表,并上交相应材料;
2、雪山慈善基金会根据学生上交申请表与学校根据国家资助贫困学生标准范围内学生名单核对审核;
3、慈善基金会复核经校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以及校方推荐名单;
4、符合条件的学生签署贷款服务协议,并进行贷款操作;
5、雪山贷作为贷款信息服务平台将对各方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3. 去年已经办理了助学贷款,今年续贷需要回生源地办理么还是网上填好续贷就可以了
还要回生源地贷款处办理呢!
4. 网上助学贷款续贷
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续贷的贷款年限该写12个月
5. 助学贷款续贷声明没有及时在网上填写怎么办怎么办啊
可以在去资助中心办理之前登陆系统补填好。
学生未在网上填写续贷声明,直接到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则由县资助中心代学生录入续贷声明。其中,仅共同借款人一人到现场办理续贷时,续贷声明处录入共同借款人代办即可。
学生到现场办理续贷时,由学生简要口述相关内容,县资助中心在系统中录入。若学生已在网上填写续贷声明,但高校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县资助中心仍可对续贷声明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继续办理贷款手续。
(5)助学贷款续贷必须网上扩展阅读: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所需材料:
1、申请理由应包含家庭经济情况,不能过于简单,应写得情真意切。
2、所写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
3、申请书不能涂改。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该调查表字迹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内容的添加。
2、必须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3、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
4、民政部门公章必须含有民政字样(如民政局、民政办公室),业务章无效。
6. 生源地网上助学贷款续贷问题~~~急。。
1、续贷学生登陆信息系统(针对09年已经获得贷款,2010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信息系统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市”“县(区)资助中心”(如:依次选择“贵州省”“遵义市” “习水县教育局”)。
(4)输入申请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申请人8位数生日(如:19900306)。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7. 生源地助学贷款必须要在网上申请吗
不是。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程序:
1、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
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3、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4、贷款发放:
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5、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7)助学贷款续贷必须网上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注意事项: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
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2、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从 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 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