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由母公司做担保。子公司和母公司都应该出什么
公司法上并未明确禁止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因而子公司在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应决议程序后是可以为其母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司法》根据第16条第3款,控制股东必须回避表决,故无法形成决议,因而实际上不能提供担保。同时,根据《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如果子公司是上市公司,则禁止担保,即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
母公司可以完全控制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但全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能以自己名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全资子公司违法经营,但经调查与母公司无关,那么母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全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可以独立担责。但是,如果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话,那么就要负责任。
(1)全资子公司贷款可以给母公司用吗扩展阅读:
(1)当公司章程没有明确规定公司的保证权利,法院则一般不承认这一权利。
(2)即使公司有明文规定的权力,但如果从公司的章程看,公司充当担保人的权限只是一项权力而不是公司成立的宗旨或公司的主要业务,则法院可能要求只有在与公司的主要业务有联系的活动上,才允许公司作担保人。
(3)即使公司有明文规定,而且不限于只有公司的主要业务有关的活动才能担任担保人。但法院仍可能要求公司必须从它所担保的交易中获得利益,才能充当担保人。
(4)当一家子公司为母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时,法律要求保护子公司内少数股东的利益。
(5)公司章程一般都对董事会向外界借款和提供担保的权力有一定限制,非经股东大会批准一般不能向外界借款或作担保人。
㈡ 我是子公司代母公司跟银行贷款,贷款先打给我在的子公司,我在转回给母公司,怎么做分录呢
那就是子公司借款,算作子公司的银行贷款,然后借给母公司的话,就是其他应收款-母公司即可。
㈢ 集团母公司可不可以贷款给子公司
可以
集团公司可以贷款给出子公司,但所借款超过集团公司实收资本50%以上金额产生的财务费用不的在税前扣除
我国《公司法》对于母、子公司没有作出明确界定,对其相互之间的特殊法律关系也没有作出特别管制。仅仅一个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几十字的条文,过于笼统、不利于操作及保护外部债权人和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随着我国加入WTO,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子公司的行为也日益频繁,仅仅凭现行的公司立法已经无法解决类似于上述所提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案等关于母子公司间责任关系的纠纷。因此,笔者主张应立即对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细化。
㈣ 集团母公司可否用子公司的房产抵押贷款给银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唯一股东是否要母公司股东会决议
子公司房产抵押,由股东会还是董事会决议,按其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果是给股东提供担保的,须经股东决议。
㈤ 集团名义贷款,想把钱给下面控股公司,具体如何操作
贷款一般银行是要求说明用途的,如果你想直接给下面的子公司用,那在申请贷款用途时应该让银行在授信方案中写明,这样就可以直接用了。比如归还集团向子公司的借款,或是集团向子公司采购的货款,都是可以的。
㈥ 子公司将银行贷款借母公司如何账务处理
答:子公司发生应付银行利息款项时,以银行利息单作为原始凭证,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支付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应收母公司利息收入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如果按规定应缴纳营业税的,借记“营业税金与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缴营业税”,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 母公司发生的应付子公司的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支付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㈦ 母公司是否可以用持有子公司A 99%的股权给子公司A银行贷款进行质押担保
原则上说 这样的股权质押是可以的,但如果跟银行做质押,现在很多银行不接受股权质押,尤其是没有上市的公司,所以要和银行方面探讨一下是否接受。
㈧ 子公司在银行贷款给总公司用 总公司付的利息 子公司如何做账报税
子公司贷款正常做,发生应付银行利息款项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发生应收母公司利息收入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