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找了一个自称是小贷公司的人办理贷款,收了我1万资料费,最后没下来,她说她不是那个公司的员工
可以报警。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起诉
❷ 贷款公司是诈骗公司员工不知情怎么处理员工
贷款公司是诈骗公司,应该有诈骗金额。
对于首恶诈骗犯罪嫌疑人应该按照在诈骗中的地位,诈骗金额进行处罚。
对于其他员工也是一样。也是根据在诈骗中的作用,诈骗金额进行处罚。
只是自己说很无辜,是不行的。
❸ 冒充贷款公司骗了我的钱,我要报警怎么报啊
你好。
报警有两种方法:
1就近到派出所报案
2手机直接拨打报警电话110报案
不管哪种方式,都要详细的告诉警方被骗的经过,积极配合警方,尽量多的提供信息线索,以方便警方调查取证。
(满意回答请采纳,谢谢)
❹ 在小额贷款公司借钱不还属于合同诈骗吗
借钱后潜逃是合同诈骗还是民间借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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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7年1月,林某开办了一家经营家用电器的私营公司。由于对市场行情、消费时尚判断失误,加之经营、管理不善,仅半年时间,公司便严重亏损,不但投入的三十万元资金打了水漂,甚至还欠下巨额债务。2007年8月,公司被迫停业。时年四十有五的林某见自己半辈子积蓄转眼化为乌有,心中很是不甘,为解决自己后半生的生活,林某于是隐瞒公司亏损、欠债、停业真相,以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并承诺给予千分之五的月利率,分别向三位好友借得人民币各十万元,均言明期限为一个月。然后,林某于2004年9月带着妻子、女儿隐姓埋名,躲避数百里外的农村居住。一直到2008年8月,被公安机关查获,林某既没有同三位好友联系,也未向任何人透露音信。
【分歧】
有两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林某借钱时虽未将公司的真实情况告诉债权人,但只能说明他是用欺骗的方法借钱,不能说明他有借钱不还的故意,其隐居只是因为无力挽回亏损局面而躲债,不等于有将借款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也不等于日后永远不会偿还,故林某的借款行为属骗借即民事欺诈行为,应按民事纠纷处理。
第二种意见则认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或者仅履行合同小部分,而对合同义务的绝大部分无履行诚意以骗取财物的行为。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一方当事人故意以不真实情况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使对方陷于错误认识,从而达到发生、变更和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不法行为。两者的相同点在于:一是两者都发生在经济交往活动中,都有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存在;二是两者在客观表现是都采用欺骗方法;三是两者主观上都有明显的故意,不存在过失问题;四是行为人都可能对对方的财物处于占有状态。 但两者存在区别:一是目的不同。民事欺诈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欺骗方法,旨在使相对人产生错误认识,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行为,然后通过双方履行该法律行为谋取一定的“非法利益”,其实质是牟利。而合同诈骗虽然客观上可引起他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但行为人并没有承担约定民事义务的诚意,而是只想使对方履行那个根本不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直接非法占有对方财物。合同诈骗是以直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故意,而民事欺诈则是通过双方履约来间接获取非法利益。二是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在行为方式上,合同诈骗罪都是作为;而民事欺诈行为则不仅表现为作为,还有相当一部分表现为不作为。合同诈骗构成犯罪的要由刑法来调整,而民事欺诈行为只能由民事法律来调整。三是合同诈骗的行为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实际行动,民事欺诈行为中往往仍有民事内容的存在且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一定的实际行动。四是合同诈骗的行为人往往会冒充合法身份,民事欺诈行为人一般无须假冒合法身份。本案中:
1、林某的目的不是为了通过双方履行借、还款合同谋取一定的非法利益,而是只想使债权人借出款项,直接非法占有对方的全部款项,即具有非法直接占有的故意。
2、林某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表现在:承诺给予千分之五的高额月利率,以此为诱饵借到大笔钱后,在短时间内便带着妻子、女儿隐姓埋名,躲避数百里外的农村居住,此后既没有同三位好友联系,也未向任何人透露音信,即无积极还款的表现。
3、林某通过自己的积极行为实施了合同诈骗。因为林某在借款时,公司已严重亏损、欠下巨额债务、被迫停业,但他却隐瞒该真相,并以急需资金周转为借口,同时承诺给予千分之五的月利率且期限为一个月,既假冒自己有还款能力,又诱使他人觉得有利可图,实际上只不过是他的“妙计”而已。如果三位债权人知道底细,断然不存在借出款项问题。
❺ 假如你们公司或者是冒充你们公司的,我们贷款方,可以报警吗
如果贷款的工作人员,是以冒充公司人员或者提供假证件进行贷款的话,涉嫌诈骗,可以及时报警。
❻ 被人冒充贷款,怎么办
冒充别人身份从银行贷款,其行为已经构成贷款诈骗罪。但其行为跟你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关系,可以提醒该银行及时报案,追回损失。也可以索赔。
❼ 最近一个冒充律师事务所的,老是说我贷款不还钱,还说我就是他认为的另外一个人,不停地打电话。
确实有很多催款公司的业务员冒充律师说是某某贷款公司委托的,发很多信息打很多电话逼迫吓唬借款人,说即将要起诉对方,为的就是想让其尽快还款。还带这样整的,律师事务所到处给那些人背黑锅。
❽ 套路贷款公司老板被抓,员工拿了客户的还款,老板出来后向员工索要,员工不还会不会牵连法律
这属于赃款应当由司法机关收缴,老板(违法行为人)无权追讨。如果需要追讨的也是司法机关追讨,一般玩”套路贷“的老板都是黑心肝的坏分子,你不用惯着这类人。一是让其找司法机关,二其玩“黑套路”时直接正当防卫(如果你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直接将其打死)。
❾ 别人冒充贷款公司和我签的合同有效吗
别人冒充贷款公司和我签的合同,这种情形应该是属于诈骗的吧。看对方的行为与动机。建议 最好是去找律·师 去 详细 问下。例如: 律 师 咨询可去 {法律咨询吧}
❿ 有人冒充贷款催收员诈骗,你中招了吗
傻瓜才会中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