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拿身份证贷款可以吗
1、质押物范围
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我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含电子记帐式:目前电子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款)国债、柜台记帐国债(目前柜台记账式国债由于系统问题无法作质押贷款)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我行尚未与任何一家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因此他行储蓄存单(折)暂不能在我行办理质押贷款)。
2、借款人的条件
1)申请贷款时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质押物;
4)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贷款综合账户;
5)电子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6)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借款人应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由我行签发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1999年(含)以后本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或记名式金融债券;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其他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
3)若以第三人有价单证质押的,须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同意质押的书面授权书。
4)电子银行申请个人质押贷款的借款人还须为电子银行个人注册客户,并拥有电子银行个人客户证书。
4、贷款金额
贷款额度最低5000元,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质物金额的90%。且单笔贷款金额及同一客户贷款额不得超过授权限额。其中,电子银行个人质押贷款每笔贷款额度起点为10000元,且单笔贷款金额及同一客户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5、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⑵ 金融贷款公司第一天入职要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原件具体走什么流程
金融贷款公司第1天入职要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原件,然后去银行卡办理工资卡,同时还要办理一系列的入职手续,以后工资就会打入你的银行卡里。
⑶ 公司拿员工身份证贷款可以吗
公司拿身份证贷款不可以,银行不会受理。
公司贷款需要的条件:
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
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⑷ 有那家公司可以身份证工作证明贷款的
东莞 有工作证明 流水半年即可
⑸ 身份证被公司拿去贷款了,怎么办
如果公司按期还了 就没有影响~!所谓的贷款 可能是用你们的身份证办信誉卡了吧 现在有很多办信誉卡 然后提现的 变相的贷款。 反正只要能按期还款就没什么影响。 你还是问清楚具体情况在做处理吧~!不激活工资卡 好像没什么用
⑹ 中国有没有凭身份证可以贷款
单凭身份证不能贷款,贷款的形式有很多种,以下是典型的四种:
一、 抵押贷款
1、 抵押物: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自有产权房屋,已具备“房产证”。
2、 抵押流程:
(1) 持房产证到产权房屋所在区县房地局询问该房产是滞可以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2) 如得到可以办理的确切答复,持“房产证”及有关个人资料到建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办机构办理抵押贷款申请;
(3) 建行指定房产评估机构对申请人提供有自有房产进行评估,并提交房产评估报告,按评估价值的3‰ 收取手续费;
(4) 建行协助申请人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贷款额 度最高不超过评估价值的70%,并与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5) 借款人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机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6) 抵押登记办妥后,建行方可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号中。
二、 质押贷款
1、 质押财产:借款本人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权利凭证,包括:
(1) 有价证券。包括北京分行代理发行的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政府债券(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质押的除外);
(2) 北京分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库券(1999年以后发行的);
(3) 北京分行签发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和定期一本通存折;
(4) 北京分行认可的其它合法、有效的权力凭证。
2、 质押流程:
(1) 持权利凭证到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办机构申请质押的贷款;
(2) 核质押权利凭证,并对符合条件的进行质押登记;
(3) 建行收妥质押权利凭证,进行贷款审批手续,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质押权利凭证面额的90%,并与审批同意发放贷款的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
(4) 建行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户中。
三、 组合贷款
借款人可以抵押或质押权利凭证申请同一笔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贷款额度按两种担保方式允许发放的贷款额度累计,贷款流程同上。
四、 信用贷款
1、 借款人以本人信用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建行根据借款人资信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为人民币60万元。
2、 借款申请人提供资料(以下资料均为能够提供则提供);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
(2) 所在单位出具的资信调查函、包括职业性质、职工稳定性。
(3) 个人综合月收入证明。
(4) 个人工作证和代表工资记录或工资清单。
(5)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6) 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住房情况证明。
(7) 婚姻状况及子女情况。
(8) 近期水、电、煤气、电话费等任一项缴费单或居委会证明。
(9) 与建行有关的个人贷款情况及其他业务往来证明。
(10) 个人龙卡信用卡及近半年对帐单。
(11) 其他金融资产证明(如股票交割单、储蓄、个人保险、基金、国债等)
(12) 根据客户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 客户经理根据借款人资信等级相应确定贷款额度及期限,进行贷款审批手续,贷款额度不超过相应信用等级允许发放额度,并与审批同意发放的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
4、 建行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