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登记官考试物权法的问题:甲企业有一价值800万元的办公大楼,甲以该大楼抵押,向乙银行贷款500万元。
C,根据物权法199条,同一财产可以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所以可以抵押给乙、再抵押给丙。
还是根据199条,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即使价值下跌,第二个抵押只是不能受偿,还是有效的,因为抵押登记后已经具有抵押权。
B. 北京大学法学院大一的一个期中题目 关于债法的担保的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丙是甲的开户银行,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二十六条:第三人向债权人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在履行了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资金流失的,应当对流失的资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我个人认为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确实是监督“专款专用”,并且合同约定符合第二十六条,应属于担保行为
如果没有明确是“专款专用”,有些类似于违约的情况。。。不是担保行为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C. 甲企业有一价值800万元的办公大楼甲以该大楼抵押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后来甲因生
C,根据物权法199条,同一财产可以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所以可以抵押给乙、再抵押给丙。
还是根据199条,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即使价值下跌,第二个抵押只是不能受偿,还是有效的,因为抵押登记后已经具有抵押权。
D. 甲公司帮乙公司担保银行贷款500万元。乙公司破产清算了,甲公司要不要还銭
甲公司需要还钱,甲公司作为担保人,在乙公司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是要替乙公司偿还贷款的,偿还后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追讨偿还的贷款
E. 案例: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假定甲的开户银行丙实施了以下不同行为请分别判断这些行为是否保证担保行为
10级同学表示你太有才了
F.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建设银行贷款500万元人民币
x+y=500
6% x + 8% y=33
G.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以自己的办公楼进行抵押
D,理由是,在我们国家,房地一体,地上已有房子,地随房走。
H. 甲企业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在贷款过程中乙企业为甲企业同担保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合同。贷款
问:甲企业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在贷款过程中乙企业为甲企业同担保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合同。贷款到期时,甲企业无法全额还清全部贷款,只能偿还340万元,担保公司为确保在其银行系统的信誉,在还款最后之日,在未签订任何协议合同的情况下先将差额160万元汇入甲企业,然后由甲企业归还全部贷款给银行。事后,担保公司向甲企业和乙企业要求偿还160万元贷款。请问:1)、担保公司这种行为是正常的担保还款吗?2)、甲企业与银行原签订的贷款合同是否结束?提供反担保的乙企业还要承担还款义务吗?3)、若甲企业无法偿还160万元,担保公司有权利向乙企业追索还款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反担保合同范本参考如下反担保合同(一)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担保人: (以下简称乙方)反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 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期限为 月的借款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一、 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2、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 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丙方:代表: 代表: 代表:日期: 日期: 日期:
I. 甲公司用土地抵押,由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所贷1000万元用于甲和丙两公司各用500万。如何帐务处理
甲公司:
借:银行存款 500万
贷:其他应付款----乙公司 500万
乙公司:
借::银行存款1000万
贷:短期借款 1000万
借:其他应收款---甲公司 500万
贷:银行存款 500万
土地使用权没变,只是抵押,无需做帐
J.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丙公司、丁
【答案】BD
【答案解析】
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视为连带共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