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想还贷款,可助学贷款合同丢了, 怎么办啊,急!!!
不要着急,合同一般说来只是为了以后如果借款人不还款的起诉用的,合同一般都是一式几份的,你可以直接问一下你贷款银行的电话,他们应该可以通过你的身份证号找到你的相关合同文件的,还完之后让他们给你出一个证明或者作一个补充合同等,都是可以解决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分就不要了。
❷ 助学贷款的合同找不到了。怎么还款,有影响吗
有两种途径 1.通过贷款时的银行卡账号存款;2.如果银行卡账号也没有了,和贷款银行取得联系,重新约定还款方式。
希望能帮到你。
❸ 助学贷款还完了怎么办
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可以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站查询还款情况,查询办法是:
1、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网上在线系统,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
2、在登录界面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用身份证信息登录”,在界面中选择“生源地所属资助中心等信息后”点击“登录”;
3、点击界面左侧“还款记录”,在界面的“选择贷款合同”中选择自己的贷款合同,可以看到该份合同的还款情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❹ 还完助学贷款后 合同怎么处理 有没有什么还款凭证啊
好像也没有什么东西。合同的话是不会变的。就是到时候会有几张单子。好像叫做还款单。上面会写明你还了多少钱。就跟一般的去银行汇款啊什么的那种单子一个性质的。有这东西就好了。你保存好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也没什么用。但是这年头什么东西都说不准。还是保留着比较实在。哈哈。祝你好运。
❺ 利用支付宝提前还了助学贷款后,合同如何解除,向谁索要已经还款的证明
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还款证明。
❻ 助学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一式三份的合同就是避免了只有一式合同的弊端。即使自己手头上的合同丢失了,也不会很影响自己去履行义务的责任。因此我们不必自乱阵脚,以前是什么情况,继续履行就可以了。
如果想不起原来的内容,去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说明情况复印一下原件就可以了。
(6)网上还助学贷款后的合同怎么办扩展阅读:
助学贷款合同时一式三份的,分别由个人,教育局和银行三方各执一份。因此在手里的合同丢失后,银行和教育局那里还有一份当时在一起签订的合同。
因此自己的合同丢失后不要慌张,理论上来讲它是不会影响贷款审核发放。重要的是要保护好自己的学校的受理合同的,否则贷款审核很有可能就会中止。
合同丢失后不要慌张,首先想想合同上的内容,是否记得还款时间以及自己的账号之类的信息。
如果自己静下来之后还是想不到以前信息的话,就需要到当时签订合同的生源地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去说明丢失的情况,合同丢失的可以复印一份之前合同的原件以便了解掌握合同上的一些信息,受理证明如果丢失的,还要重新开具。
❼ 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啊
合同丢失问题不大,因为你所持的合同是给你本人的那份,其他的还在生源地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和银行,理论上不会影响贷款审核发放。关键是签合同时给你要你交到学校的受理证明是否在,如果那份东西也丢了,高校就无法为你做电子回执录入确认,你的贷款审核也就中止了。
当然贷款合同上有一些信息比如你的账号之类的,如果没有记录下来会对以后的还款有所影响。所以建议你到当初签订合同的生源地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说明情况,合同丢失的可复印一份原件以便明确合同上的一些信息,受理证明丢失的,要重新开具。
❽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签过合同后还需要怎么办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及办理流程如下:
贷款受理部门: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准备材料: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