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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贷款经办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吗

发布时间:2021-06-24 03:35:17

Ⅰ 关于企业办理贷款卡经办人的法律责任

所谓经办人,是事件的直接负责人。证人:知道案件情况并提供证言的人。显然两者的权利义务是不一样的,经办人权利义务要超过证人的权利义务。
经办人:办理某事的直接责任人,审核人是经办人的上级,用于审核经办人的工作,对其确认。经办人是部门中事件的提出者及处理者,经办做完的事要上面主管查核。这都是政府部门业务流程的俗称,它只是业务流程中的一个阶段名称和办理人名称。
法律上的证明人应是指保证人。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比如债务事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成保证行为的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Ⅱ 如果开一般户用于贷款用,经办人有什么连带责任吗

只要开户的手续合规,经办人是没有责任的。

Ⅲ 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经办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确定贷款条件的依据是:企业单位设置的合法性、经营的独立性、自有资本的足够性、经营的盈利性及贷款的安全性。因此,凡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贷款办理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规定,且可提供相关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公司贷款经办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吗扩展阅读:

商定的原则:

一、合法、自愿和诚买信用原则

合法的原则是指贷款条件的协商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自愿的原则要求担保公司和协作银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要出于自己本身的愿望,不能在存在非经济强制的环境下签订。

在我国,商定贷款条件时,特别要注意排除政府部门行政干涉的影响。诚实信用原则说明,一旦贷款条件协商完成后,各方都要守信尽力履行自己的义务,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完成。

二、平等和公平的原则

平等和公平原则意味着双方是对等的经济主体,在协商具体条件时,其中一方不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为自己谋求不对等的利益。贷款条件商定双方遵守这一原则,在现阶段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担保公司规模较小,较之银行处于弱势地位。

因此,在开展担保业务的过程中,银行获得收益却几乎不承担什么风险。这不符合收益和风险对等的原则,不利于双方长远稳定关系的发展。

Ⅳ 我为经办人要不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你征得公司老板同意,是以公司的名义抵押贷款的,你做为经办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Ⅳ 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假财务报表,如果还不上款财务人员和经办人是同意人的话,有风险么,要承担什么责任

常事儿,你多虑了。
如果按楼上所说骗贷的话,银行有失职的责任——为何不考察企业?
因此,干吧!

Ⅵ 经办人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经办人一般不承担相应还款责任,如果明知存在非法集资,则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的共犯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Ⅶ 帮朋友去到银行去做对公贷款,我是经办人开户,以后会有连带责任吗

正常经营,开一般户,经办人并没有责任。如果明知是违法经营,而你不报,肯定要承担连带责任。

Ⅷ 我们公司办理贷款,银行开户,我是经办人,但是所有的资料都是盖的公司章,我有什么风险吗

要分清你们公司是办理贷款,还是提供贷款咨询服务。没有金融许可证是不能开展贷款业务的。而只是简单的提供咨询服务,不存在欺骗欺诈行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的。非法贷款,高利贷国家是打击的,作为经办人肯定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如果公司不正规坑了一批人,肯定有被起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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