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东用公司的公章出去借款私用又盖法人章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
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股东以公司名义贷款私用扩展阅读:
《公司法》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㈡ 以企业贷款,股东私用出利息,合法吗
以企业贷款,股东私用出利息,不合法。
㈢ 股东之一以公司名义贷款,所贷款项全部挪为私用,请问该公司的其他股东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因为贷款是以公司的没有借的,如果该股东不还,公司有偿还的义务,势必会侵犯其他股东的利益。再说,银行贷款打入公司帐户就属于公司的财产,如果该股东挪用了贷款,可以告他侵占公私财物罪。
㈣ 股东以公司名义借款给他人算挪用公款罪吗
股东以公司名义借款给他人,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或者其它股东同意。否则,借款给他人属于挪用公款,数量较大的话可以定罪。
㈤ 持股最大的股东可以私自以公司名义向外借贷吗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公司有公司章程,根据章程,公司对外经营中遇到重大事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决定的。以公司名义向外借贷,需要公司股东的共同资产进行偿还,所以,未经股东会议通过,即便是大股东也不能以公司名义私自贷款。
㈥ 公司法人私自以公司名义贷款,还不上与股东有关吗
1、按照规定,你这种情况银行作为善意第三人,其在借款给公司的情况下,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作为公司的股东,应该在认缴出资额以内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法人不按公司章程约定私自贷款的,对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要求法人个人赔偿。
3、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这种情况最坏的结果是公司资不抵债而破产。股东进行清算就可以了,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按比例承担,股东没义务补足。
4、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合伙及个体工商户,股东(出资人)。就要以个人财产承担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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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权利
一、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
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二、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三、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