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表哥公司贷款,我签了银行贷款合同,我是股东,现在贷款还不上,如果在成为股东之前,签了显名股东协议
你真是太天真了,你要是把这份协议合同拿给银行看,银行会告你欺诈银行贷款的,你不仅要还钱,还要负刑事责任。
B. 企业贷款还不上,需要股东偿还吗
一、不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
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
二、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责任的。
这里所说的无限偿还责任,指的是如果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还企业的债务,就会追加到股东的个人资产,用于清偿企业的债务。
三、担保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有时候虽然以企业的名义贷的款,但是贷款机构会追加法人个人或股东作为担保人,如果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做出担保,那就必须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正常还款,那做出担保的股东就必须承担起偿还的责任。
C. 公司贷款,股东签字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朋友注册公司。很热情的要给我做免费股东。上月去深圳建设集团一楼把我的身份证交予她。当时她还有一个公司代办的朋友(我不认识此人)!随后我在股东协议书上签字离开。随后代办人员打电话说我的身份证是一代的身份证工商部门不给予注册。我留意在签字的时候她签名的名字不是她在银行单位的名字。两者不符。我就有点后悔。为何主动要我不出资还给我5%的股份。现在公司已经注册。法人只有她一个。但是她还要求我等新身份证办理后去上步路口的股份大厅给我股权转让!公司没有我的名...
D. 以公司名义贷款股东私下协议另一方无责任协议有效吗
是以公司的名义贷款固定了协议,只要双方签字的话,那么就已经产生效力,所以以公司的名义贷款也是有效的。
E. 法人拿公司贷款私下和股东签协议属法人个人所为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提供的情况,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公司的货款是公司全体员工的 ,即使是法人也不能善自个人挪用,必须由股东大会或懂事会决定。
F. 公司借给股东钱需要什么协议
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合同注意事项:
公司与公司之间拆借资金虽然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但其合法性一直没有被认可。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认为“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利息应当收缴”。
但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却是允许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确认“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
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此,本文就着眼于讨论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时,应如何制作和签订借款合同的问题。
但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却不能仅仅满足于打一张借条,而需要关注更多的条款设定以避免风险。
一、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利率标准。利率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
其次,利息不能并入本金计算复利,也不能在借款时预先将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没有写明利率标准,出借人与借款人对此发生争议,一般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但如果个人与个人之间借款没有写明是否收取利息,则按照无息借款处理。)
二、款项交付
借款一般通过现金直接交付或银行支付两种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写明。建议采用银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凭据。
小额借款(十万以下)可以用现金直接交付,但应当要求借款方开具收条,或者在合同中写明签订合同即确认已收到款项,不再另开收条。
在有的借贷案件中,出借方虽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认收到了借款,而双方在交付时又没有开具收条,就会出现无法收回借款的风险。
同样,在另一些借贷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汇款凭证,但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方就声称此款是赠与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是借款,最终也未能顺利收回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