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股票的质押问题
出资购买股票的时候,或许大家见过自己购买的股票发布了解除质押的声明。那么什么是股票解除质押,对我们有好处还是坏处?今天就让我这个经验老道的老股民给大家科普一下股票解除质押,这篇文章会告诉你全部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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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质押”、“股票解除质押”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股票质押”?
“股票质押”指的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股票质押”其实是上市公司常使用的一种融资手段。大多都是在公司财务状况不理想或者公司经营不良的情况下,部分持股比例大的股东就更看好这种融资方式。
倘若后续到期了,钱还没有还上,那银行等机构就会买下质押的股票,用于质押融资。如此一来,股票间接换成现金,股东自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便减持了。需要了解的是,如若股价下跌,最后触及到质押平仓线,质押机构会强制抛售质押的股票,那么就可能会股价下跌乃至崩盘。
什么是“解除质押”?
解除质押就是把押在结算公司的股票赎回了,规避公司在资产上的那些风险。这其实也是当公司股价下跌甚至触及到平仓线,为了使担保比例保持原样,作为上市公司解决“爆仓”风险的一种手段。面对这种“爆仓”的风险,越来越多的公司采取了“解除质押”的操作,因此平仓的风险降低了,此乃“治本”之措施,但是至于公司怎么样的后市表现,就得再认真斟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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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解除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实际上,“快刀斩乱麻”、“一刀切”就是解除质押使用的方法,当质押股权这一动作被解除后,控股股东就都没有再把质押继续进行下去了,这就把股权质押的“爆仓”风险降低到趋近于无了。
那么“解除质押”就肯定可以让上市公司的后市表现更好吗?这也只是一种可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可以从解除质押的时机和资金的进出来判断。
(1)所在的股市时机
在股市没有产生动荡的前提下,股票质押的时候,市面上的流通股日益减少,按照供需原理,股价往上涨的可能性非常大,此时办理解除质押,那么市场上的流通股就会变多,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大概率会降低。
然而在股市不稳定或者个股股价下降的情形下,让质押作废,实际上是质押在质押方的股票被控股股东赎回了,从而使这部分股票被平仓所产生的风险得到了有效降低,以免股东失去控制权,也证明了控股股东仍然有资金实力,为公司创造一个更好的前景,对投资者来说也是朝着想要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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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的流入流出
在办理质押的时候,既能保证大股东的控股权,又能为公司筹集相应的资金,涉及到资金的流入;在解除质押的时候,赎回质押的股票,一般都需要还本付息,牵涉到大股东资金的流出。
在股价下行的时候,大股东要是没钱追加保证金,或许解除股票质押是它的动机,也就是说股东是以减持股票的方法来获取质押的资金,也是一种消极的暗示。
然而,正常情况下,股票解除质押还是没什么问题的。首先,股东解除质押表明股东本身的财务情况可能好转,能够间接的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一些积极的影响。我们都知道,质押要缴纳相应的利息,会给企业带来一笔不小的负担,企业还是会倾向于扔掉这一不必要的包袱。另外,股东因为对股票后市行情比较有信心,所以才会解除质押,上涨之后的股份能够质押更多的贷款,所以说,他们才会决定要解除质押。
2. 请问股票期权和股权期权有区别吗
股票期权是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是股权激励的一种工具。股权激励可以适用在上市公司,也可以适用在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仅仅指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非上市公司也有期权,但是不能够叫股票期权,因为非上市公司的股份不能够叫股票,只能够叫股份或股权。在我们(股权激励网)给非上市公司设计的股权激励中,我们还是比较多的应用期权,我们叫股权期权或股份期权。期权的主要操作方式是,公司先借款给自己的管理层或技术高层职工,他们利用公司的借款购买股权后,只享有分红权,有的可以享有决策权,但要看公司怎么与职工做出约定,管理层在享有股权后,股权不得转让、不得抵押,不得买卖,股权所得的分红不能领取,分红首先归还公司的借款,在公司的分红全部归还完公司借款后,职工的股权转化为实股,可以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如果当年分红不足以支付职工应还借款时,职工个人需要拿出现金补足借款。有些期权还约定职工的股权在工作满一定年限后由公司进行回购,不同的公司要求不一样。所以,股权激励的工具比较多,也比较灵活,我们曾经拿出20多种股权激励方案由客户最终进行选择。当然,每个方案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一定要合法,如果方案或股权激励协议或者股权激励文件不合法,将来后患无穷!现如今,股权激励方面的案件也非常多了,希望引起大家足够重视。
3. 期权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期权协议书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拥有丙方60%股权,丙方系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乙方与_________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占丙方注册资本的60%。截止到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丙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鉴于:乙方作为丙方的股东,为了尽快发展丙方的业务,乙方同意丙方向甲方提出贷款担保申请,甲方经过审查,同意为丙方向中国银行申请的_________元人民币一年期贷款提供担保。
鉴于:由于甲方为乙方所参股的丙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为此甲方承担了巨大的风险,为了平衡甲方为丙方担保所承担的风险,贯彻激励与风险共存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除了丙方按《担保协议书》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外,乙方给予甲方选择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部分股权的权利,即股权期权。该股权期权是指甲方有权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拥有的丙方约定份额的股权。
经协商一致,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股权期权的受让份额、受让价格、行使期限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股权期权
股权期权:股权期权是指甲方有权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约定份额的股权。即甲方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有权按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份额和所约定的转让价格购买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或者甲方有权放弃购买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甲方在行使股权期权做出购买或放弃购买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的决定后,乙方均必须按甲方的决定转让或不转让其所持有的丙方股权。
第二条股权期权的份额
2.1本协议书所指之股权期权的份额是指乙方给予甲方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的约定份额(具体约定份额见2.2项)。本协议书中所出现之股权期权的份额均指丙方的注册资本份额,该股权份额按百分比计算。
2.2截止到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丙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持有丙方60%股权。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截止到本协议书签订之日60%的丙方股权作为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期权的份额(该约定份额以百分比计算)。
2.3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如丙方拟增加注册资本金额,可以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相应调整本协议书之2.2项所约定的股权期权的份额,否则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期权的份额应保持不变。
2.4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丙方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2.5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如甲方放弃股权期权,则不参与利润分配;如行使股权期权,则甲方有权获得行权前丙方已分配利润的100%。
第三条股权期权的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按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上述第二条约定的股权期权的受让价格。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不论丙方公司净资产的增减,甲方决定购买上述第二条约定的60%丙方股权时均以本条所约定的价格支付。
第四条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
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行使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共计_______年,在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甲方有权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约定份额的股权。
在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若甲方选择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约定份额的股权,则甲方持有的股权期权转为股权,并办理有效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支付转让费用。
第五条股权期权的行使
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的同时向甲方递交丙方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意本协议书内容并对本协议书中股权期权所指向的丙方股权份额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文件,并保证丙方新股东(如果有的话)同意本协议书的内容并放弃对本协议书中股权期权所指向的丙方股权份额的优先购买权,以保障甲方行使股权期权。
第六条股权期权行使时有关费用的承担
股权期权行使时有关费用包括:公证处收取的协议公证费;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取的股东变更登记费;其他费用等。
对于上述费用,甲、乙双方同意各承担50%的费用。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若遇到争议,三方应本着真诚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果,则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起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公司的原始股东,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权。
第二条 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 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两年并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 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合同所指的公司 %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二年享有公司 %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三年享有公
司 %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 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 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 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第五条 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 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 经理和中层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__%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_____万元或者_______________;
2.乙方被公司聘任 经理,应当保证完成当年的业务指标,业务指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同时符合本条第1、2款所指人员的,应当同时满足前述两款规定的考核标准;
4.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执行。
第七条 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 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 ,即每 %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元。乙方认购股权的最低比例为%,最高比例为%。
第九条 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每XX%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2.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
第73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 月日 年 月 日
《股票期权协议书》
协议编号:
当事人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乙方:
(住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鉴于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股票期权方案》的有关规定,双方就甲方授予乙方股票期权一事,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合同正文
第一条资格
乙方自年月日起在甲方服务,是甲方/甲方有实质性控制的聘用的职工,服务期已满年,现担任一职,属于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员。经甲方董事会按照甲方股票期权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确认乙方具备股票期权资格。
第二条授予股票期权
甲方承诺从年月日开始在三年内向乙方授予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授予数量等事项由管委会决定并办理。乙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票。
第三条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时起满三年后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第一年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第二年
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第三年最多行权授予股票期权总额的%。前一年未行权部分,可累计到下一年行权。
第四条转让等限制
乙方持有股票期权期间不得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如股票期权持有人从事上述行为,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并在以后再授予股票期权时,取消乙方的资格。
第五条股票期权的受益
当甲方发生送红股、转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乙方所持有的股票期权根据《股票期权方案》相应进行调整。
第六条行权权利选择
就所持有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间,乙方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如果乙方是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行权受公司法和股票期权有关规定、本公司的章程的限制。
第七条行权价格
乙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基准,以授予日起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计算,为人民币。实际行权价格,根据甲方送股、转增、配股、增发新股、分配红利的情况予以调整。但向新股东增发股份和发行可转换债时,行权价格不调整。无论如何,乙方行权时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甲方每股净资产。价格调整的具体方式见《股票期权方案》发生需要调整行权价格的事项时,甲方在行
权通过书中予以的通告,乙方根据通告到甲方指定的机构办理缴款手续。
第八条行权支付方式
乙方行权时,可选择现金、行权方式。
第九条行权窗口期
甲方实行集中行权,每年设两个行权窗口期。每一个行权窗口期从甲方年度股东大会公告披露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开启,第二个窗口期从每年的月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启。每个窗口期的开启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乙方可在股票期权进入行权期后,在行权期限内任选其中的一个行权窗口按本协议约定行权。
第十条继承人
乙方指定为乙方的继承人,继承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与乙方的关系: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电话:
说明事项:
第十一条承诺
1、甲方对于授予乙方的股票期权将恪守承诺,除非乙方有股票期权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形,不得中途取消或减少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权的数量,不得中途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2、乙方承诺,了解甲方股票期权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股票期权方案》,乙方将遵守这些规章制度。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中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对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乙方承诺,依法承担因股票期权产生的纳税义务。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甲方对乙方有关人员施行股权期权激励,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决议:
一、期权的设立
经股东会决议甲方股东分别转出X%股权设立股权期权,有条件的以低于市场价格转让于(或有条件赠与)乙方相关人员。
二、期权行权条件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限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对期权行权:
(一)乙方在甲方连续服务期限满XX年;
(二)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内的业绩:
1、创新业绩:采用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利润;实施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效益;开拓营销业务、用户服务方面新市场,取得预期效果。
2、成长业绩指标:年度目标利润达成率( )、业务完成准时率( )、责任成本降低比率( )
3、每年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三、行权方式
乙方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后,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股东会会议考核乙方各方面行权条件和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原股东转让相应股权。
四、行权价格与支付
经甲方股东会决议之日起30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期权行权,乙方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支付XX元)(或向股东xx借贷XX万元),受让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正式成为股东。若己方经甲方书面通知行权,乙方不支付股权转让款或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视为放弃行权,丧失期权行权资格。
五、股权期权的行使
股权期权为乙方特定人员业绩激励,由其独立行使,股权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不得赠与他人,不得作为遗产继承,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期权自然消灭。
六、期权资格丧失
在甲方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不因甲方认可以外的原因,乙方离开公司或乙方在服务期间内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乙方丧失公司股权期权。
七、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是否受让股权的选择权;
2、乙方享有自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签署之日起按照公司盈利情况参与分红的权利。
公司分红经股东会决议,一般分红额度不超过公司当期盈利额的50%,分红数额根据股权比例确定;(乙方采用定额分红,xx不超过每年XXX元)
(二)乙方义务
1、当甲方被并关、收购时,除非新股东会同意承担,否则尚未行权的期权终止,已进入行权程序的必须立即行权。
2、乙方受让股权后必须在甲方连续工作满XX年,若在此期间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其他不因甲方认可以外原因离开公司的,乙方须无条件无偿转让股权于甲方原有股东,乙方拒绝无偿转让(或归并)的承担违约金XXX万元。
3、乙方受让股权后须持续保持原有盈利水平XXX年,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分红额度或不分。
4、乙方受让股权后,在甲方连续工作满服务期后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转让其拥有的股权于甲方原有股东,甲方补偿乙方XXX若乙方拒绝转让股权承担违约金XXX万元 ;
七、特别约定
1、乙方行权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拥有分红权利,放弃其股东表决权,公司相关事项仍有原股东表决决定(或表决权均全权委托马乃文董事表决,且该项授权委托为不可撤销委托,对马乃文董事代理表决的事项均予以认可);
2、乙方受让的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赠与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继承,不得用于抵押及偿还债务;
3、乙方在服务期内及服务期后2年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其他公司兼职,否则无条件无偿转让其股权于原有股东,并承担违约金XXX万元;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4. 股票期权是什么意思
股票期权是指买方在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协议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股票的权利。
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一定期限内以一种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的权利。
股票期权是一种不同于职工股的崭新激励机制,它能有效地把企业高级人才与其自身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
股票期权的征税问题
(一)股票期权制,英文为“Stock Option”,其含义为公司以书面形式给予本公司人员购进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目前比较多的是经营者股票期权,它是企业给予经营者的一种权利,经营者可以凭借这种权利按约定价格购买未来一定期限内公司股份的权利。实行股票期权制的目的,是要在公司人员与企业长期利益之间建立一种资本纽带,将个人命运与企业命运牢牢地捆在一起。世界上第一个股票期权计划1952年产生于美国,1974年这个计划得到美国联邦和州政府的认可,尔后股票期权制在美国开始迅速发展。据有关资料统计,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在全球排名前50位的大公司中,有80%的企业已向其高级经理人员实行经营者股票期权(ESO)的报酬制度,高收入中来源于ESO的比重越来越大。到1999年几乎100%的高科技公司、大约90%的上市公司都有股票期权计划。硅谷绝大部分企业采用经营者股票期权报酬制度,还采用员工持股制度,如微软公司等。股票期权的分配形式除美国外法国等国家中也较流行。
(二)党的十五大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逐步完善,我国对于经营者分配制度、激励和制约制度的政策也在不断变化,提出了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将期权与期股作为资本参与分配的一种新的探索。
199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允许用国有资产增值部分作为股份进行奖励.允许民营科技企业采取股份期权形式。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在少数企业中可以继续探索试行经理(厂长)年薪制、持有股份等分配方式。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进一步指出建立健全收入分配
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企业领导人和科技骨干实行年薪制和股权期权试点。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实行期股、期权制汀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并选择部分高科技公司作为试点单位。上海、武汉、深圳、北京、济南、沈阳等地的政府也选择了部分企业进行股票期权分配形式的探索,并形成各地的期股模式。随着探索的进一步深入,地区模式的范围将会不断扩大。
从股票期权的取得看,目前我国内资企业在试行中较多的是期股形式,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购买性期股、报酬性期股和抵押性期股。购买性期股是指经营者按约定的价格直接拿出现金购买企业股份或股票,股票要在经营者任期期满后方可上市或转让。报酬性期股是指经营者不需拿出现金,仅就其应取得报酬收入的一部分转化为期股,如试行年薪制的企业,将经营者年薪收入中部分用于购买股票,按规定期限兑现。有的企业则将对经营者奖励的一部分收入转为期股。抵押性期股指的是经营
者拿出一定风险抵押金,在经营过程中如达不到合约规定的指标,以抵押金抵扣;如超过合约规定的指标,按增长利润的一定比例,以股票形式奖励给经营者。此外,从期股运行形态看,除有取得实股外,也有虚拟股票的兑现。虚拟股票是指企业并未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给个人,而是在企业内部虚构一部分股票,仅在经营者账上反映。经营者未真正持有股票,其收入就是未来股价与当前股价的价格差。
(三)当前,我国对股票期权的政策也在不断研究之中,从个人所得税方面看,1998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境内公司向雇员(内部职工)发放认股权证并承诺雇员在公司达到一定工作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凭该认股权证,或按事先约定价格认购公司股票(一般低于市场价或当期股票发行价);或按当期市场价格的一定折扣转让本企业持有其他公司(包括外国公司)的股票等有价证券;或按一定比例为该雇员负担其进行股票等有价证券的投资的,应在雇员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按工薪收入征税。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从其实际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当月起,在不超过六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从政策的精神看,主要是对个人取得的期股作了明确。
(四)美国是积极推行职工持股制的国家,有专门对股票期权的税收规定,通常是取得期权时不缴税,税收递延至用期权交换等值股票或销售股票时。具体分鼓励性股票购买权(ISO)和非限定股票购买权(NSO),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对ISO又区别符合持有期条件的销售和不符合持有期条件的销售,对符合持有期条件的销售按长期资本利得课税,最高税率不超过28%;对不符合持有期条件的销售按一般收入课税,最高税率达39.6%。对非限定股票购买权因无限制条件规定,取得购买权时(知道购买权
市价)或购买权换取股票时(不知道购买权市价),就按薪金收入课税。
对鼓励性股票购买权,取得期权时,必须符合美国税法第422章规定,从取得期权到换取股票时必须均是员工。ISO计划不能超过10年,员工必须在10年内换取股票。个人持有期大于规定,即自取得期权起2年,换取股票后1年,期权价格必须大于或等于取得期权时股票市场价格。
(五)我国的股票期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一种资本化表现形式。期权通过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在企业发展的同时,经营者可以获得丰厚的利益。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的发展除经营者因素外,还有其他诸多因素,股价有时不能完全代表企业经营状况,要实施股票期权制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定。
我国加入WTO之后,外资企业进一步发展,国有企业分配形式资本化,与股票期权这一分配形式相关的政策法规必须尽快研究出台。从目前出台的政策情况看,仍停留在对股票期权制中期股的规定上,而外资企业中大部分是期权形式。笔者试从期股、期权的区别上来谈谈对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看法。
首先,个人取得股票期权所得是个人所得的一种形式,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次,由于企业授予职工股票期权可以采取无偿分配、折价出售、价格补贴和市场价出售等多种方法,所以必须分清不同情况,特别要分清个人取得的是期权还是期股。在期权制中,个人取得的是购买股份的权利,只要支付权利金,以权利价买进。个人在行权前没有收益,在行权之后可以市场价卖出,其中差价即收益。期权拥有人有收益权,无所有权。在期股制中,个人取得的是股份的凭
证(股票),获取方式一般以既定价格一次或分期补人方式获取股票,经营者必须拿出现金(包括用部分奖励金)购买,在期股价款支付完毕后,期股所有人享有所有权及全部收益权,股票可全部变现。
对取得期股所得,要区别是否规定持有期,对无持有期的股票,征税环节应在实际取得股票时,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课税所得额应为取得股票时该股票市场价--认购价(折扣价),所得允许行权期内分解。对有持有期的股票,应在股票持有期到期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股票出售时再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税。课税所得额应为出售股票价格--取得股票当日该股票市场价(目前我国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税),股票在未出售期间,分得股息、红利,按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税。
对取得期权所得,征税环节应在期权行权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课税所得额为行权价--权利价--权利金,允许从期权许诺日(契约生效日)至行权日的期间内进行分解
期权的概念
期权是一种能在未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特定资产的权利。
期权交易是一种权利的交易。在期货期权交易中,期权买方在支付了一笔费用(权利金)之后,获得了期权合约赋予的、在合约规定时间,按事先确定的价格(执行价格)向期权卖方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期货合约的权利。期权卖方在收取期权买方所支付的权利金之后,在合约规定时间,只要期权买方要求行使其权利,期权卖方必须无条件地履行期权合约规定的义务。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拥有有对等的权利和义务。与此不同,期权交易中的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买方支付权利金后,有执行和不执行的权利而非义务;卖方收到权利金,无论市场情况如何不利,一旦买方提出执行,则负有履行期权合约规定之义务而无权利。
期权也是一种合同。合同中的条款是已经规范化了的。以小麦期货期权为例,对期权买方来说,一手小麦期货的买权通常代表着未来买进一手小麦期货合约的权利。一手小麦期货的卖权通常代表着未来卖出一手小麦期货合约的权利;买权的卖方负有依据期权合约的条款在将来某一时间以执行价格向期权买方卖出一定数量小麦期货合约的义务。而卖权的卖方负有依据期权合约的条款在将来某一时间以执行价格向期权买方买进一定数量小麦期货合约的义务。
期权的价格叫作权利金。权利金是指期权买方为获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而向期权卖方支付的费用。对期权买方来说,不论未来小麦期货的价格变动到什么位置,其可能面临的最大损失只不过是权利金而已。期权的这一特色使交易者获得了控制投资风险的能力。而期权卖方则从买方那里收取期权权利金,作为承担市场风险的回报。
二、期权的特点
(一)独特的损益结构
与股票、期货等投资工具相比,期权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其非线性的损益结构。
如图1-3,对于成本为1800元/吨的期货多头部位,价格每上涨一元,部位盈利就增加一元,价格每下跌一元,部位亏损就增加一元。对于期货空头部位,则正好相反。
损益 1800 期货价格 图1-3 期货部位损益图如图1-4,是执行价格为1800元买权多头的损益图。其到期损益图是条折线而不是一条直线,在执行价格的位置发生折角。如果期货价格小于期权执行价格,买权处于虚值状态,在到期时没有价值。买权的买方将损失全部的权利金20元,但无论期货价格跌有多深,买权的买方的亏损都不会再随之增加;如果到期期货价格为1820元,则买权处于损益平衡状态;如果期货价格大于期权执行价格,此时买权多头与期货多头部位的性质相同,买权的损益与期货价格的变化之间开始呈同向变动关系。
损益 1800 1820
期货价格 图1-4 买权多头损益图
正是期权的非线性的损益结构,才使期权在风险管理、组合投资方面具有了明显的优势。通过不同期权、期权与其他投资工具的组合,投资者可以构造出不同风险收益状况的投资组合。
(二)期权交易的风险
期权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使买卖双方面临着不同的风险状况。对于期权交易者来说,买方与卖方部位的均面临着权利金不利变化的风险。这点与期货相同,即在权利金的范围内,如果买的低而卖的高,平仓就能获利。相反则亏损。与期货不同的是,期权多头的风险底线已经确定和支付,其风险控制在权利金范围内。期权空头持仓的风险则存在与期货部位相同的不确定性。由于期权卖方收到的权利金能够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从而在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时,能够抵消期权卖方的部份损失。
虽然期权买方的风险有限,但其亏损的比例却有可能是100%,有限的亏损加起来就变成了较大的亏损。期权卖方可以收到权利金,一旦价格发生较大的不利变化或者波动率大幅升高,尽管期货的价格不可能跌至零,也不可能无限上涨,但从资金管理的角度来讲,对于许多交易者来说,此时的损失已相当于“无限”了。因此,在进行期权投资之前,投资者一定要全面客观地认识期权交易的风险。
三、期权与期货的区别
(一)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具有合约规定的对等的权利和义务。期权交易中,买方有以合约规定的价格是否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权利,而卖方则有被动履约的义务。一旦买方提出执行,卖方则必须以履约的方式了结其期权部位。
(二)买卖双方的盈亏结构
期货交易中,随着期货价格的变化,买卖双方都面临着无限的盈与亏。期权交易中,买方潜在盈利是不确定的,但亏损却是有限的,最大风险是确定的;相反,卖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潜在的亏损却是不确定的。
(三)保证金与权利金
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均要交纳交易保证金,但买卖双方都不必向对方支付费用。期权交易中,买方支付权利金,但不交纳保证金。卖方收到权利金,但要交纳保证金。
(四)部位了结的方式
期货交易中,投资者可以平仓或进行实物交割的方式了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中,投资者了结其部位的方式包括三种:平仓、执行履约或到期。
(五)合约数量
期货交易中,期货合约只有交割月份的差异,数量固定而有限。期权交易中,期权合约不但有月份的差异,还有执行价格、买权与卖权的差异。不但如此,随着期货价格的波动,还要挂出新的执行价格的期权合约,因此期权合约的数量较多。
期权与期货各具优点与缺点。期权的好处在于风险限制特性,但却需要投资者付出权利金成本,只有在标的物价格的变动弥补权利金后才能获利。但是,期权的出现,无论是在投资机会或是风险管理方面,都给具有不同需求的投资者提供了更加灵活的选择。
四、为什么交易期权
(一)期权是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期权以期货合约为标的,可以说是衍生品的衍生品。因此,期权既可以用来为现货保值,也可以为期货业务进行保值。通过买入期权,为现货或期货进行保值,不会面临追加保证金的风险。通过卖出期权,可以降低持仓成本或增加部位收益。而不同执行价格、不同到期日的期权的综合使用,使为不同偏好的保值者提供量体裁衣的保值策略成为可能。
(二)期权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和投资策略。期货交易中,只有在价格发生方向性变化时,市场才有投资的机会。如果价格处于波动较小的盘整期,市场中就缺乏投资的机会。期权交易中,无论是期货价格处于牛市、熊市或盘整,均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获利的机会。期货交易只能是基于方向性的。而期权的交易策略既可以基于期货价格的变动方向,也可以进行基于期货价格波动率进行交易。当投资者看多波动率时,可以买入跨式(Straddle)、宽跨式(Strangle)等交易组合;相反,如果投资者看空波动率,可以进行上述策略的相反操作。
(三)杠杆作用。期权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大的杠杆作用。特别是到期日较短的虚值期权。与期货保证金相比,用较少的权利金就可以控制同样数量的合约。下面以平值期权为例,与期货作一比较。
假定:强麦期货价格为1900元/吨,保证金比例为5%即95元;强麦期权执行价格为1900元/吨,波动率15%,年利率1.98%。不同到期日的买权理论价值与期货保证金对比见表1-1。表1-1 期权与期货的杠杆作用比较
到期时间 买权权利金(元/吨) 占期货保证金之比
1个月 34 30%
2个月 49 45%
3个月 61 60%
期权的杠杆作用可以帮助投资者用有限的资金获取更多的收益。如果市场出现不利变化,投资者可能损失更多的权利金。因此,投资者要注意,无论期货还是期权,杠杆作用都是双刃剑。
5. 可以用期权抵押贷款吗
不能,
6. 非上市公司期权
我的想法,仅供参考!
仅仅一个范本并不能帮助你完整的完成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上市不上市无非就是股票拿不拿去证券市场流通,不上市自家企业的股东持有就是了,我想设计要素变化并不会很大,差别主要就是没有上市的相关环节与要求,会省事。无非是换汤不换药。
我想如果是您自己的企业,而您想采用这种激励方式的话,一定要聘请相关的金融机构与专业人员帮助策划与实施,不专业的策划肯定是不行的。
股票期权激励方案设计的要素 (上市公司的)
1、股票期权计划的管理机构。股东大会是股票期权计划的最高管理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股票期权计划的制定、实施以及管理。董事会审议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修改的股票期权计划,并将计划报股东大会审批。根据国外的经验和我国上市公司的具体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般要包括至少1/2的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独立董事在此起着关键作用,除了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独立意见,还要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专业意见。
2、股票期权的授予范围。从提高激励效率、降低代理成本的原则出发,股票期权的受益人应该是公司内对公司业绩有重大影响的人,即公司的关键人。按照这一标准,关键人主要包括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经理人员等高层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专家。在一般意义上,董事作为所有者代表不应该包括在公司的激励计划中,但董事会是公司的重大决策机构,对公司的整体业绩有着重大的影响,况且在大部分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本身只是大股东的代理人,因此对董事会成员实行股票期权激励也是一种现实的需要。在股票期权制度较成熟的美国,出现了股票期权逐渐向公司一般员工授予的趋势,但是股票期权激励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因此实施范围不宜太大,应先面向高层管理人员,等积累了一定经验后再逐渐向一般员工扩大。
3、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确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12条规定,计划期内每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在公司总流通股本的10%之内,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在确定了当年可授予股票期权总量之后再向每个被授予者分配时,可以按岗位贡献度、个人业绩或以工资为基础进行分配,但三种分配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点和不足,因此最好把岗位贡献、个人能力和个人业绩三者有效结合,即将股票期权按岗位贡献度总分、按个人能力分值细化、以个人业绩完成比修正,再计算出各人在某个特定行权年份可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4、实施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我国证监会规定,可采用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本公司股份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解决标的股票的来源问题。
5、行权价格的确定。行权价格是股票期权方案中最为关键的一项内容。行权价的确定方式分为三种,一是现值有利法,即行权价低于授予期权时的公平市价;二是等现值法,即行权价等于授予期权时的公平市价。三是现值不利法,即行权价高于授予期权时的公平市价。
6、行权资金来源。从国际通行的做法来看,行权时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现金和支票;(2)部分股票期权的收益;(3)全部股票期权的收益;(4)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奖金及其它收入。目前我国大部分高管人员收入有限,全部以现金或薪金收入支付行权价及其他相关费用是不太现实的。因此,方案中要设计以期权收益来行权的内容,包括具体的清算交割的技术细节,确保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为了在某些情况下不与相关法律规定冲突及加强激励效果,必须考虑促使激励对象长期持有行权所得股票的问题,这就涉及到融资环节。《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以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所以,要探讨以行权所得股票作为抵押进行融资的做法,一是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对象抵押贷款,二是在证券市场以股票回购等方式抵押融资,当然这需要有相关的政策和适合的金融产品支持。从长远来看,为了促进股权激励的发展,管理层和金融界应专门就此出台配套的措施。
7、股票期权授予、等待期与行权期限的安排。设立股票期权最短等待期的目的在于避免激励对象有短期套现行为,获取投机性利润,而行权期限的长短直接决定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根据国外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成熟经验,以及我国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股票期权的有效期限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为了突出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长期激励效应,行权权利的授予时间表一般设计为加速度的。
8、股票期权行权窗口期的规定。窗口期是为了避免激励对象操纵信息披露和制造概念增大不正当的股票期权获利空间,而对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期、行权日期及取消行权资格事项作出的规定。根据国外经验以及我国监管部门的要求,上市公司在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时以及定期报告前的一个月内、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其它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在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其它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行权;如果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或公司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公司操纵股价而受到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取消行权资格。
9、特殊情况下期权方案的调整办法。当股票期权持有人出现辞职、解雇、退休、死亡等情况时,股票期权方案就应该作相应的调整,调整的方式一般有加速行权和期权失效。应该根据情况采用不同的调整方式。在股票期权方案执行中,若出现由于伤残、死亡等意外使得股票期权持有人终止服务时,应采用加速行权的方式来进行调整。当股票期权持有人即将退休或主动辞职时,为了避免其为加速行权而利用非正当手段在短期内抬高股价,做出不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的行为,应该规定在该事项发生后推迟一段时间,比如两年,才能加速行权。当股票期权持有人故意做出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行为,并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而被公司解雇时,期权自动失效。当公司出现要约收购、与其他公司合并、控制权转移、公司分立时,除非新的控制方同意继续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已赠予的股票期权应加速行权。
7. 期权如何变贷款呢
单一期权的价值与标的物紧密联系,多个期权的盒式组合则可以与标的物“脱钩”,摇身变成信贷工具。四份期权变一纸借据盒式组合的价值不仅与标的物价格无关,与标的物的波动率也无关,从而实现与标的物的市场风险“脱钩”。以芝商所的标普500期权合约为例,通过同时买卖两个行权价上的四份合约,投资者即可锁定到期日的收入。单一地看,四份合约的到期收支均紧跟标普500指数而变化:如指数收于1900点时,投资者享有1750点买入的权利同时承担1850点卖出的义务,剩余两张看空期权价值归零。但无论指数收盘点位如何,盒式组合的到期收入均是25000美元,而根据当日的期权价格,投资者构建盒式组合的初始投入为24925美元。可见,盒式组合的投资者总是能赚取75美元的利润,而无须担心标普500指数的涨跌:买卖的是股票衍生品,获取的却是固定收益。投资者实际上变成了整个市场的贷方,向市场借出24925美元,75美元利润则是相应的利息,在上述例子中,初始日与到期日间隔122天,隐含的年化利率为0.8852%。至于75美元的利息由谁承担则既可能是某单一投资者也可能是无形的市场整体:如果盒式组合的买方是从同一个投资者手中备齐了所需的四份合约,意味着该对手方愿意以75美元利息为代价借入24925美元。期权交易的风险收益是非对称性的。
8. 个股期权和融资融券之间有什么区别
股票期权和融资融券是不同的证券市场产品。股票期权是以股票为标的资产的期权。股票期权也具有期权的基本特征即规避风险的作用。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是资本市场常见的杠杆工具。
一、融资融券业务
具备一定条件的客户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股票获利或借入股票向市场卖出获利的交易。由于融资融券需要有客户的股票资产作为抵押,因此对客户来说属于一种杠杆交易。
(一)融资融券操作须知
1、投融券卖空所造成的股价回调速度和程度可能引发恐慌,导致市场跟证监会将启动融资融券试点风抛售,这将使得投资者出于平仓的压力而非自愿减仓。因此,投资者应该尽可能避免大规模的融券卖空,特别是在市场低迷时尤其要谨慎。
2、散户的资金和持券量都比较小,因此,一般情况下基于做空动机的融券卖空只适合于机构投资者;散户投资者只有在坚持长期看空某只股票,或跟风大盘下行时才融券做空,但必须要看准个股与大势,否则风险将更大。
3、在股价下跌过程中,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往往被深套后,却缺少资金进行补仓以拉低持有成本。
4、融资融券交易的数据信息能为市场提供最新动向的风向标。
5、当经纪行强行平仓或关闭投资者信用账户时,投资者就丧失了在市场回暖时重新盈利挽回损失的机会。
(二)融资融券操作攻略:
1、先开立信用证券和资金账户
根据对融资融券细则的解读,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先通过有关试点券商的征信调查。投资者如不能满足试点券商的征信要求,在该券商网点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有重大违约记录等,都不得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投资者向券商融资融券前,要按规定与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券商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投资者只能选定一家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委托券商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2、融券卖出价不得低于成交价:
投资者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成交价;如该证券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投资者在融券期间卖出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所持有与其融入证券相同证券的,其卖出该证券的价格也应当满足不低于成交价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3、卖出证券资金须优先偿还融资欠款: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可以通过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的方式偿还融入资金。投资者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的,按与券商之间的约定办理;以卖券还款偿还融入资金的,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券商卖出证券,结算时投资者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券商融资专用账户。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资金,须优先偿还其融资欠款。
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以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偿还融入证券。投资者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与券商之间约定,以及交易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以买券还券偿还融入证券的,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券商买入证券,结算时登记结算机构直接将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划转至券商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三)开户程序作为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首要环节,比普通证券交易复杂。有意参与该项业务的投资者,应认真了解开户过程的五个主要的步骤:
第一步:投资者需确定拟开户的证券公司及营业部是否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质。
第二步:投资者需确定自身是否符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条件
第三步:投资者需通过证券公司总部的征信证券公司将根据投资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履约情况、市场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投资者的信用额度。
第四步:投资者需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风险 揭示书等文件
第五步:投资者在开户营业部开立信用证券账户与信用资金账户
经过以上步骤,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的开户手续已经办妥。当投资者提交了足额的担保物之后,就可以开始进行融资融券交易。
二、股票期权
买入股票的权利,客户支付一定费用买入股票期权,可以获得到期时按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权利。当买入的期权价格上涨后,客户可以卖出期权获利。期权交易由于客户起初只需支付少量的期权费,而存在较大的获利可能,因此也是一种以小博大的操作。
(一)期权做法
1、成立薪酬管理委员会或股票期权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处于董事会直接管理之下,有权决定公司股票期权的授与人、授予额度、授予时间表,处理突发事件,解释股票期权计划等。然后根据公司扩股计划,在公司历次增资扩股时留出一部分普通股作为股票期权的可用股份。
2、确定股票期权的价格、实施方式和有效期。
1)股票期权的认购价可以以股票期权合同签订日前一段时间的股票平均市价为准。
2)股票期权的实施有匀速法和加速法两种方法,匀速法即在股票期权的有效期内,每年执行等额期权的办法;加速法是指随着年数的增长,可执行期权的比例也逐年增加的方法。与匀速法相比,加速法更能使企业的长期利益得到保护。
3)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5-10年或管理者离职前。
由于管理者和中小股东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管理者行使股票期权应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而且,公司对这类买卖应予以披露。
3、应注意当遇到公司资本化发行、配股或分割股份时,股票期权应同比例增加。
当管理者违反法律时,公司有权收回股票期权的未执行部分。当股价低于行权价时,一般不允许对股票期权重新定价。
一般来说,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企业应为上市公司。这样可以使行使期权后股票出售和交易比较方便,且价格对交易有关各方都比较公道。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是股东利益的市场体现,它是一个对公司经营的各个方面都比较敏感的指标,能够综合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数据也容易取得。
(二)期权特征
一般股票期权具有如下几个显著特征:
1、同普通的期权一样,股票期权也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经营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购不购买公司的股票;
2、这种权利是公司无偿赠送给它的经营者的,也就是说,经营者在受聘期内按协议获得这一权利,而一种权利本身也就意味着一种"内在价值",期权的内在价值表现为它的"期权价";
3、虽然股票期权和权利是公司无偿赠送的,但是与这种权利联系的公司股票却不是如此,即股票是要经营者用钱去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