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西困难企业可缓缴公积金,不影响职工正常贷款
3月5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积极支持太原市企业和职工同舟共济战胜疫情,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实施阶段性住房公积金减负保障政策,困难企业上半年可缓缴公积金,且不影响职工正常贷款,该规定自3月10日起执行。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与职工充分协商,可以在今年6月30日前申请缓缴2020年1月至6月应当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当缓缴期满时,企业应当从次月起及时解除缓缴并恢复正常缴存,同时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或者分次补缴缓缴期间应当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应当填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申请缓缴和解除缓缴均通过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进行在线申报。同时,太原适度加大困难职工租赁住房提取支持力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工资收入减少的职工,在本年度按照规定办理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提取金额不足以支付房租的,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申请二次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年度提取总金额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增加2000元。
不少市民咨询,这项规定是否会影响缴存职工正常贷款呢?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表示,对2019年12月31日以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缴存条件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条件时,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核定贷款额度时,上述非正常缴存月份可计入核定范围。
此外,如果有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和支援湖北的医护人员,暂时失去收入来源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的借款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不做逾期贷款处理、不计罚息。已做逾期处理的,借款职工在疫情防控期解除后3个月内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偿还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公积金中心返还罚息。
对于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以比照上述规定进行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核实确认的《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以书面形式向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备。缓缴期间结束后,职工发生调动、解除劳动关系、退休或者死亡等情形需要转移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应当及时予以补缴。
(原标题:上半年困难企业可缓缴公积金,且不影响职工正常贷款)
2. 因为欠别人钱,有个有贷款到期的房子,想过户到我的名下出售这是为什么,対我有什么环的影响吗
有个有贷款到期的房子,想过户到你的名下出售,有没有想过要多交好多税费?过户到你的名下,实际上是交易到你的名下,要交一次交易税;其次,登记到你的名下不足5年(或几年,各地规定不尽相同)出售和超5年出售所要缴纳的税费是不一样的,这肯定增加购房人的负担,将严重影响成交的机会,望三思。
3. 各位老师,我购买了二手房,去中国银行贷款了,贷款已经批下来了,可是种种原因不能过户,导致不能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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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有网贷逾期了可以卖房子吗可以过户给买家吗会不会影响买家贷款购房,谢谢解答
按揭房没还清得也是不可以的
5. 房子卖了但不能过户买房贷款受影响吗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房子已经过户到买方名下,建议及时沟通,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那么你有权收回房屋,造成的损失可以由买房承担。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诉讼解决。
6. 住建部:公积金缓缴不影响职工公积金贷款和正常提取
凤凰网房产讯 2月20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医保局负责人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住建部副部长倪虹:①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交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②一线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隔离或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等,在6月30日前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此外,职工#可合理提高住房房租提取额度#。③对疫情较严重的地区和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前提下,可在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的比例。
7. 天津:单位缓缴公积金不影响职工办房贷
在近日举行的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09场新闻发布会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文红对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2月27日,本市出台专项落实政策,明确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可以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截至3月27日,全市共有1485家单位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涉及职工9.48万人,预计缓缴住房公积金4.73亿元。
据介绍,除企业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等也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疫情发生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缴存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结合单位的不同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对已经复工复产的单位,主动征求意见和服务需求;对受疫情影响缴存出现暂时困难的单位,主动宣传政策,引导单位申请缓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在各管理部开设绿色通道,方便单位快速办理缓缴等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同时明确疫情期间,单位可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缴存登记、缓缴、缴存额调整等业务。
王文红表示,单位办理缓缴不影响职工申请贷款。本市原政策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为应对疫情,切实解决单位和职工负担,政策调整为,职工在今年6月30日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位因疫情影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视同正常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