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触手可得的网贷广告和电话推销让人误入,如何整治网贷行业的乱象
其实我们可以发现,现在有很多的网络社交平台上面都会有一些网贷的广告。而且在大家平时睡觉或者是平时工作的过程当中,总是会有一些推销的广告和电话打进来,在这个时候大家也会觉得非常的烦恼。而且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如今的小额网贷上,一些未成年人也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其实大家也都知道网贷,是需要拿上自己的身份证和自己的银行卡去进行网贷的。
而现在的一些网贷行业的乱象,国家也是应该要进行注意,像一些网贷平台,如果是会把这些钱贷款给未成年人的话,就应该进行查封。而且贷款仅仅是很多有需要帮助的人,他们会进行贷款。如果说像一些未成年人在早期的时候就接触到了贷款之后,他们总是会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一个退路,因此就会不那么的努力。
② 现在网络贷款广告及电话推销铺天盖地,网贷问题有多严重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及经济水平都是得到了个显著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条件相比较,以从前来讲的话,可以说是提升了很多,但是因为现在很多人的工作压力与生活压力都是比较大的,所以说他们的收入基本上很难满足自己的开支,一些人就会选择去网络上面贷款,虽然可以短暂的解决自己的问题,但是长时间下来的话,对于自己的家庭对于自己的生活,都是有着很大的影响的,如今的网络贷款广告以及电话推销可以说是铺天盖地十分的多由此可见,网贷问题可以说是十分的严重,具体介绍如下。
一、非法平台很多在我看来如今的网贷问题可以说是十分的严重,因为现在网络上面有很多非法平台,他们向外选择贷款,而且他们的利息也是10分的高,这样一来的话借款人如果还不上的话,就会以各种各样的手段去逼迫这些借款人,所以说网络借贷平台已经被这些非法平台弄得乌烟瘴气。
各位看官,以上就是关于我对“现在网络贷款广告及电话推销铺天盖地,网贷问题有多严重?”的看法,有什么想法可以在下面评论哦。
③ 为什么现在网络贷款广告那么多,难道他们不怕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吗
不管是借钱恶意不还 还是因为还款能力不足导致大额度逾期,还不起网贷,会面临比较严重的后果!那我们就来看一下会有哪些后果吧!
1、征信受到影响,现在很多网上贷款,虽然在贷款时说不上征信,但是在还不起贷款的时候,就会产生负面征信,这就是要上征信的了。但是这种情况呢一般只正对于正规的网贷平台,有些不正规的,私人的平台是不会上征信的。如果是逾期不还上了征信,需要偿还剩下的贷款,不然征信上会存在记录,以后想办理信用类业务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2、被“温柔”催收!很多贷款平台在借款人还款不上的时候,但是额度又不是特别高的情况下,本身平台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会采取一些比较“温柔”的催收手段,比如不定期给自己或者家人打电话,虽然不会恶语相加,但是这样也是很烦
④ 反诈宣传工作得到三百余名外卖小哥帮助,普通人可以对相关工作做什么贡献
佛山市反诈骗中心不断创新防诈骗宣传模式,积极拓展反诈宣传阵地,警企携手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互联网企业在宣传防范中的优势资源,以多渠道多形式,面向社会开展精准宣传,让群众在生活中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防诈骗知识,提升防范意识和能力。
据了解,近年来伴随互联网的发展,以电信诈骗等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持续高发,与“美团”联合开展此次反电诈公益宣传活动,就是为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美团外卖骑手的高效触达能力,打通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社会治安。
4月23日下午,经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培训后,全市4000名美团外卖小哥拿到了反诈宣传志愿者聘书,齐齐变身为反诈宣传员。
⑤ 北京开展清退p2p网贷代言人工作,这一举动用意何在
在国家的严厉管控之下, P2P已经逐渐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而现在北京正在开展清退P2P网贷广告代言人工作。
有关部门要求P2P网贷机构不再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代言人,这既是为了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推动P2P网贷机构的风险结清,又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不再进入这个市场之中,不再因为贷款的事情而家破人亡。
有很多的年轻人和成年人被网贷所坑害,因为眼前的欲望就深陷其中。他们从借几百元开始,一直到借款几十万元,直到最后无法偿还。
自己的名誉和家人的安宁都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很多人都被威胁、恐吓,甚至强迫用身体去偿还借款。网贷平台害人不浅,因此退出历史舞台也是必然趋势,国家出手干预正是保护这些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和借款人的安危与名誉。
⑥ 厦门十部门整治二手房市场,查实逾17亿贷款违规流入楼市
6月11日,从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今年4月中旬以来,厦门市10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通过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共同整治,联手打击“炒房”、炒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整治二手房市场工作取得新进展。
数据显示,截至6月4日,厦门市10部门共排查热点片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2631家,抽查了3151套房源的信息发布档案,已对29起涉嫌违法“炒房”行为立案查处。
按照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布的信息,厦门市目前已累计暂停9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共22家机构门店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资格;取消1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资格。除此之外,已协调解决房产交易纠纷26起,所涉房产交易价值1.08亿元。
此外,厦门市住房部门完善二手房交易流程,要求买卖双方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同时到窗口并同框拍照。避免“炒房客”或部分不良中介机构(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隔断实际买卖双方的联系,隐瞒真实交易价格赚取差价情况发生。
分部门来看,厦门银保监局高度关注辖内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增多现象,依托监管大数据平台,逐月开展信贷资金流向滚动排查。目前,通过自查及监管排查查实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2725笔共计17.93亿元,其中确认被“炒房”组织直接套取114笔共计1.01亿元。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查处的典型违规行为包括:利用全项公证委托规避过户2年内不得交易的规定,短线“炒房”;突破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居间服务的限制,低买高卖,推高房价,至少涉及15笔有价差交易,价差合计1184万元,增幅22.8%,买卖间隔多在6-9个月间;套取银行贷款挪用于购房融资或构建资金池囤积房源;形成买卖价差收入未纳税,涉嫌偷漏税收。
此外,厦门银保监局筛查小额贷款公司为购房人提供过桥贷疑点线索共计258笔,移送市金融监管局核查、查处,严格落实禁止小贷公司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等监管要求。目前,市金融监管局已推动小贷公司将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的信贷资金压降4.50亿元。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存量房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进行进一步排查,重点围绕价格、不正当竞争、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办案。截至今年5月31日,该局已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80余家次、核查线索800余条次,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价格提醒告诫书42份、价格宣传手册100余份,查处4起房地产广告违法案件。
税务部门则重点负责调查涉嫌“炒房”的机构和人员偷、逃、漏税等情况。目前已对个别涉嫌“炒房”人员下发税务检查通知书并进行调查。下一步将继续配合行动,对“炒房客”涉税线索进行调查,补齐相关材料,对少缴税款查补入库,依法处理。
公安部门依据权责,积极参与到此次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中,选派有办案经验的骨干人员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线索的分析、研判、核查并参与联合执法。针对发现的涉嫌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追究行为人的刑事法律责任。市司法局、市公证协会联合采取“规范公证文书,避免歧义表述”“加强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动”等五项措施来规范涉房委托公证。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厦门市将总结经验、摸索规律、扩大战果,全面打击学区房炒作,重点从金融、税收、市场监管、公证、中介管理等方面着手,全链条管控,切断“炒房”路径,优化交易流程,完善长效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净化市场环境,推动房地产行业稳健发展。
⑦ 目前网络上到处都是铺天盖地的贷款、借款广告,怎么就没人管管呢
这种事根本管不完,所有的违法犯罪还不是到处都是。我做自媒体的,每天这种违法贷款被抓的事多的是。
⑧ 美国,加拿大如何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好像没有这类活动
⑨ 事关房地产市场!浙江10部门联合发文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住房租赁、物业服务、房地产评估等5个方面。
以下为《方案》原文: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房管局)、网信办、发展改革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分)局、地方金融监管(分)局、税务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委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共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2021年9月18日
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健全监管制度,基本建立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群众信访投诉数量显著减少,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
(一)房地产开发
1.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
2.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
3.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
4.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
5.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6.未按照批准的预售方案销售。
7.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提前三个月安排并落实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兑付资金。
(二)房屋交易
8.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9.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10.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11.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账户。
12.商品住宅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13.对用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未按规定执行首付比例。
14.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
15.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16.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
17.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18.捏造、散布不实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
19.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20.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21.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股权众筹平台或其它网络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或虽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但违规开展相关金融业务。
22.涉及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
23.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24.唆使、协助购房人伪造社保、纳税、婚姻、户籍等证明规避限购限贷等房地产调控政策。
25.房地产领域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行为。
26.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欺诈行为。
(三)住房租赁
27.住房租赁企业(机构)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
28.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
29.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
30.克扣租金押金。
31.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
32.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
33.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
34.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房屋承租人权益。
35.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四)物业服务
36.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37.未按规定公示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38.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以及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
39.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
40.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五)房地产估价
41.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42.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43.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44.签署和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
45.在估价报告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46.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执业。
三、工作步骤
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0月底前)
各地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现状,于2021年9月底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部门工作责任,落实人员职责,认真组织和动员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相关机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二)检查整治阶段(2021年11月至2024年10月底)
各地要对房地产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帐,落实整治措施。充分利用媒体、12345热线、电子信箱、门户网站,结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与专项检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形成整治问题清单,并持续迭代更新。将整治问题清单分类建档,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建立转办和督办机制,实施销号管理,尤其是对实名举报的案件要认真核实、逐件处理、及时反馈。对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及时将违法违规行为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1月至12月)
各地要认真做好此次整治工作总结,巩固多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联合整治的长效机制。要深入总结提炼整治行动中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房地产行业监管体制机制。要加快推进房地产领域数字化改革,强化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竣工交付全流程监管,不断提升行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各城市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可因城施策增加整治内容,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整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信息化等多种手段,既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又注重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整治机制。
(二)发挥协同作用。各地要充分发挥省市县纵向联动和部门横向协同作用,通过建立工作专班、加强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等方式,加强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力量,提高综合整治能力,共同推动整治工作做深做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职责进行全面排查,各部门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提交当地责任部门依法查处整治。行业管理部门及时归集有关行业信息,探索推进行业信用监管。有关部门及时归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汇总房地产领域信用信息,并在“信用浙江网”开辟专栏进行公示,并纳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及人员进行信用约束。
(三)强化监督考核。坚持群众参与、开门整治原则,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定期公布工作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城市予以表扬;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开展整治工作不力、公众投诉较多的城市进行约谈、问责和通报。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坚决予以问责。
(四)加大惩处力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视情节轻重,可采取书面警示、约谈负责人、公开曝光、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和执照、行政处罚以及纳入多部门联合惩戒实施各类市场限制措施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重点监管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五)及时报送进展。各城市整治工作方案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省建设厅。从9月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信、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督、地方金融、税务、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于每季度末当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上报对口省级单位,省级部门收集汇总后于每季度末当月25日前报送省建设厅。同时,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汇总其他部门的整治情况,于每季度末当月25日前报送省建设厅。省级单位和各设区市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每季度报送不少于3个。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