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产交易惯例 约定银行贷款手续办理时间 更换贷款银行
买卖二手房的具体过户及办理按揭贷款的流程如下:
1、
第1日 递交材料,提出申请
买卖双方带齐相关材料,前往银行。领取并填写二手房个人借款申请表,填完后将所有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审阅。
工作人员会就材料做出初步评估,给出大致贷款额度和年限。最后三方约定时间,由银行联系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前去验房做评估。
2
第2-7日 评估
根据约定时间,房地产评估机构到房源处进行评估。完成后,评估机构向银行出具评估报告。这一阶段耗时会依据约定情况而定,一般3-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交易方需交纳500元评估费。
3
第8-10日 银行审批
银行对贷款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银行根据房屋评估价格,综合贷款人的资质进行贷款额度、期限等方面的审批。审批过程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但民生银行中关村支行与贷款审批部门在同一个写字楼办公,报批速度快,每单业务审批时间1-2天即可完成。
4
第11-33日 交首付,办理过户
审批通过后,买方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然后买卖双方及银行工作人员到房地产交易所,凭首付款证明、银行出具的按揭申请审查承诺函等材料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过户当天便可完成,买方再等待20个工作日左右可以领取房产证。
5
第34-35天 办房产抵押登记、保险手续,银行放贷
买方领到房产证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和保险,保险费2000元左右。然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银行便向卖方账户存入房款,买方则开始依照合同按期偿还本期。
㈡ 二手房过户年限是怎样算的啊 不是有个五年期限么
一、二手房过户交易税房龄怎么算的
税务机关根据契税完税证明或者房产证上面的时间作为是否满五年的依据。买二手房房龄要看房子保养得怎么样。房子的使用年限是70年,如贷款的话,贷款的年限加房龄不超过30年。
二、买二手房如何看房龄
1、去房管局查询档案。针对具体地域的房子房管局都有详细的记录和登记备案,这种方法是最准确的。
2、找房东或者找房子周围的老住户打听情况。这也是比较可行的方法,但不如第一种准确。
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购房者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房屋年龄与房东所述房龄不符,由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㈢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60天内完成银行贷款审批。这60天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呢
您好,从资料递交到银行的次日开始算,这60天指的是工作日,即去除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的60天 以公积金为例子
您好,一般来说,银行都是在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通过,上下家成功办理过户并成功拿到交易中心发布的新房产证之后,才会发放公积金贷款。由于之间的审批流程较多,所以公积金贷款审批到放款的周期一般在1~3个月之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且有些地方规定需要在商品房主体工程结顶之后才发放公积金贷款,这样就导致公积金贷款放款周期更长,所以很多开发商都会要求购房者选择商业贷款。但是有些地区在成立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之后,该市的公积金贷款放款周期大大缩短。例如广州、上海等省市,就基本实现了公积金贷款的快速放款,审批通过的公积金贷款一般在7~15天内,就能正常放款。 公积金贷款,提交材料到审批通过一般是7天左右,但公积金担保公司放款要等新的产证出来20天有才能放款。个人贷款一般最多贷30万,如果有补充公积金还可再加10万,总计是40万。如果是夫妻双方,最多是60万,有补充的最多是80万。
㈣ 房屋买卖合同贷款、过户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怎么办
在我国,这方面的法律主要是《合同法》,而《合同法》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所谓意思自治指的是,法律不干涉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充分尊重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愿。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标的及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一般应当在合同条款中予以约定,但是没有约定的,合同并不是当然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法律采用合理的处置方式,如:对于付款时间没有约定的,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付款,这里的合理时间并没有绝对的限制,也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于没有约定过户时间的,如果对方已经付款,就推定付款后,就应立即采取过户行为,如果对方还没有付款,卖方可以对方没有付款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当然,即使没有付款,就办了过户手续,也不见得就一定会有损失,只是增加交易风险。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对于有些约定不明的合同却不容易找到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处理起来就比较困难,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原则是: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引起的纠纷宜认定为是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合同条款非常重要,交易主体一定要尽可能地签订内容详尽的书面合同。对于合同约定不明双方都有责任。归结于哪一方当事人责任都是不合理的。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如果出现约定的合同解除事项时,或者法定解除合同的事项时,应该及时行使解除权,切不能想当然的认为对方违约,合同就解除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因此,在付款期限不明的情况下,卖方应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书面通知卖方合理的付款期限,经过催告买方逾期仍不付款的才可以解除买卖关系并没收定金。双方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相互协商处分自己的权利,达成调解协议符合法律的规定。
㈤ 房屋贷款的设定日期和约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很简单啊 设定日期 就是你贷款交手续费和算利息的日期
约定期限 就是你表明你要贷款多少年多久 3年 5年 10年 你表明这个日期他才能和你算费用和利息的
不需要注意什么 只要按表明的规定 按时交利息和还款就行了
你如果表明贷款3年 那在3年之内的随便哪天你都可以一次性还清贷款(利息就不会有三年的那多)
㈥ 房屋买卖合同贷款、过户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怎么办
甲乙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中对如何支付房款没有约定,过户时甲要求已在过户前支付房款,乙要求在办理完过户再支付房款,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僵持不下,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双方对合同约定不
贷款、履行期限约定不明怎么办?甲乙双方签订了,合同中对如何支付没有约定,过户时甲要求已在过户前支付房款,乙要求在办理完过户再支付房款,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僵持不下,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双方对合同约定不明造成的。 在我国,这方面的法律主要是《合同法》,而《合同法》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所谓“意思自治”指的是,法律不干涉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充分尊重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愿。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标的及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一般应当在合同条款中予以约定,但是没有约定的,合同并不是当然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法律采用合理的处置方式,如:对于付款时间没有约定的,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付款,这里的合理时间并没有绝对的限制,也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对于没有约定过户时间的,如果对方已经付款,其实劳动合同证明书。就推定付款后,就应立即采取过户行为,如果对方还没有付款,卖方可以对方没有付款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当然,即使没有付款,就办了过户手续,也不见得就一定会有损失,只是增加交易风险。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学会婚育证明格式。对于有些约定不明的合同却不容易找到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处理起来就比较困难,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原则是: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引起的纠纷宜认定为是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合同条款非常重要,交易主体一定要尽可能地签订内容详尽的书面合同。对于合同约定不明双方都有责任。归结于哪一方当事人责任都是不合理的。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如果出现约定的合同解除事项时,或者法定解除合同的事项时,应该及时行使解除权,切不能想当然的认为对方违约,合同就解除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因此,在付款期限不明的情况下,卖方应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书面通知卖方合理的付款期限,经过催告买方逾期仍不付款的才可以解除买卖关系并没收。双方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相互协商处分自己的权利,达成调解协议符合法律的规定。相关文章· · · 特别推荐·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
㈦ 二手房交易未约定过户时间咋办二手房买卖合同未对买方首付时间及办理贷款时限做约定该怎么办您好!请问
问:二手房交易未约定过户时间咋办二手房买卖合同未对买方首付时间及办理贷款时限做约定该怎么办?您好!请问:我是二手房的卖方。在小中介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未对买方首付时间及办理贷款时限做约定,这几天就要去房屋所在的区房管局去打买卖协议,在这份协议上有付款时间的相关条款吗?在这上补签首付及贷款时限行吗?如果没有或不行,该怎么办?如果补签了房管局买卖协议付款时间就和中介签的“房款到帐”腾房就不一样了?哪个有法律效力?如不约定,买方办不下贷款总拖着,我还不能违约?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一、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有助于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联系办法,以免受骗。
二、标的。即双方要进行交易的二手房,这是合同的关键。要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共有财产;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权纠纷;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字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贷款;定金;尾款。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说明。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担保的形式等。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写明是采取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按《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写明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况;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