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子是我跟老公兩個人名字,但是房貸銀行卡是我的名字在還房貸,如果他能不能更改房貸銀行卡或名字
還款帳戶在簽訂貸款合同時就確定了,並寫在合同里,如果要變更就需要改合同,特別麻煩,如無必要,維持現狀就好。
Ⅱ 我賣房子對方貸款,房本是老公名字,銀行能把錢打到我卡里嗎
這個只要當時留的你的卡號就會把錢給你轉進去。
Ⅲ 戀愛買的房子,沒我名字,貸款是從老公銀行卡上扣的,這種要是離婚了是不是什麼
你好,戀愛買的房子,沒有你的名字,如果貸款都是在婚後還的,即便是從老公銀行卡上扣的,這部分也屬於共同財產。可以分一部分。
Ⅳ 房產證上沒有我的名字,只有老公的名字,房貸是以我的銀行卡付的貸款,如果還不了房抵押貸款我會有什麼影
房產證上沒有你的名字,只有老公的名字,房貸是以你的銀行卡付款,如果還不上了,銀行會追究夫妻兩人的責任。
Ⅳ 我賣房子對方貸款,房本是老公名字,銀行能把錢打到我卡里嗎,房子是婚後全款買的
賣房款打到哪個賬戶是在房屋買賣合同上面規定的,銀行卡帳號寫在那個合同上就可以。
Ⅵ 以我的名義幫朋友貸款買房,朋友每個月沒有還清貸款,現在法院已經把我和老公的銀行卡凍結了,我該怎麼辦
攤上一個驢一樣的蠢女人,這一家的霉運才剛剛開始。
Ⅶ 婚後買房,貸款和房產證是我和老公名字。房貸還款是公公打到老公卡里,假如離婚這房子我能有一半產權嗎
有你名字當然有你的,不一定有一半,百分之三四十肯定能有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Ⅷ 離婚以我的名字抵押貸款,款項打到老公卡里了,屬於共同債務嗎
離婚以後,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怎麼貸款還打到前夫那裡。
一、哪些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
《婚姻法》第41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為共同生活或者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的債務,對於共同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作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所負債務是由於夫妻共同生活費用不足。不論債務最初是由誰出面借的,以誰的名義借的,只要所負的債務是因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致。
(2)、所負債務是由於履行撫養義務,如撫養自己的子女或者孫子女等。
(3)、所負債務是因盡贍養義務而產生的,如贍養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等。
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債務亦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
二、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
在一般情況下,下列債務不屬於夫妻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
1、夫妻雙方依《婚姻法》的規定,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此逃避債務的除外;
2、未經夫妻協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贍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未經夫妻協商一致,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屬個人所負的債務,如婚前個人的債務、一方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個人債務,不論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後,或者是負債方失蹤、死亡,均由其個人承擔,另一方沒有還債義務,當然,如果後來雙方補充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
Ⅸ 我們剛剛領了結婚證,最近要買房子,首付是老公父母以前打到我老公卡上的,但是錢是由我老公的卡里支付,
建議加上你的名字!以後的事情誰說的准!還有!付房貸的憑證最好也留起來,女人,要多方面考慮,祝新婚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