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討債公司怎樣收費用,多少錢才可以用討債公司追討
截至2020年,正規的討債公司收取的費用是:5萬元以下是標額的50%,5萬元到10萬元之間是40%,10萬元以上的標的額是30%。
注意事項:
1、很多借款人在借了錢以後,無法還清自己的借款而選擇跑路,貸款人在自己無法追回欠款的時候就會選擇找一些討債公司幫自己追回欠款,目前有的討債公司是合法運營的,而有的討債公司不合法。
2、目前討債公司對外一致的是「不成功不收費」,如果討債公司承接了五位委託人,四位委託人的追債,都是無功而返,只有一位成功的,成功催債的費用需要彌補其它四次催收不成功的開支。
⑵ 在某貸款公司貸款現在有逾期兩個月,現遭到所謂第三方討債公司的恐嚇,應該怎麼辦
此屬於侵權行為,可收集第三方與該貸款公司關系的證據材料,如造成損害,可要求貸款公司及討債第三方賠償,嚴重的,可向公安機關報案,構成犯罪,可追究其刑事責任。
⑶ 催貸款公司是什麼情況
主要為委託人或機構如銀行或信用卡公司進行討債活動。
催收公司指主要為委託人或機構如銀行或信用卡公司進行討債活動。在香港稱為討債公司。
另一個較為文雅的稱呼為帳務催收、信用管理、資產管理公司等,台灣的一些徵信社亦有討債的服務。這些活動不一定是合法進行的。
⑷ 去年在小額貸款貸款三萬元,後期因困難有幾個月沒還,現在貸款公司請了討債公司找我要錢,這種合法嗎
法律不支持討債公司的行為,而且,根據相關規定,債權轉移前應通知債務人!當事人可以拒絕向討債公司支付錢款,有滋事行為可以報警處理!
⑸ 我欠了小貸公司的錢,他們委託第三方追債公司上門要錢可以嗎合法嗎
是違法的。
討債公司承辦委託書賬追債,沒有法律依據,缺乏法律賦予的許可權和行政強制力,有些討債公司藉助威脅恐嚇、哄騙、敲詐等不正當的手段,強行向債務人收取債款,甚至綁架人質,進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違法犯罪活動,以收取高額報酬。
討債公司本身的經營行為不合法,它和債權人之間的契約也得不到法律保護,目前社會上存在的一些討債公司距離違法犯罪只有一步之遙,他們往往具有以非法手段討債、非法獲利豐厚、在一定行業內社會影響力較大等特點。
因此,討債公司的存在,不僅擾亂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正常的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會治安,而且助長了地下非法討債活動,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所以,第三方追債公司是違法的。
(5)貸款與討債公司擴展閱讀:
國家曾三次發文禁止追債公司。1993年國家工商總局就發布《關於停止辦理公、檢、法、司所屬的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登記注冊問題的通知》,以下為通知具體內容:
為制止公、檢、法、司機關設立「討債公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曾於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聯合發出通知(以下簡稱兩院二部通知),明確規定:「各級公、檢、法、司機關,一律不準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成立」討債公司「及其他類似的企業。」
但據了解,最近有些地方的公、檢、法、司機關仍在成立「討債公司」。公司人員由各該機關幹部兼職,並動用幹警,催要債款。這種做法,干擾了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損害了執法機關的聲譽。為防止此類事件再度發生,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根據兩院二部通知精神,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本通知下發後,應立即停止為公、檢、法、司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及類似企業登記注冊。
二、對已經登記注冊的(公、檢、法、司機關開辦或聯辦的「討債公司」及類似企業)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通知其立即停止「討債」業務,並按兩院二部通知精神及企業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撤銷、注銷或變更事宜;不按本通知辦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⑹ 銀行貸款還不上國家允許轉讓第三方討債公司嗎
不可以
討債公司的存在,不僅擾亂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正常的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會治安,而且助長了地下非法討債活動
⑺ 銀行把貸款賣給討債公司,討債公司有權查封房產嗎
沒有權利。
只有法院有權利。
不過,債務人有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對相關財產進行查封。
⑻ 什麼是債務追討公司
法律分析:債務追討公司就是債權方委託的第三方機構,通過一定的民事行為來追繳欠款的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