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讓別人給我做按揭貸款擔保,會影響他的貸款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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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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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我在農行做擔保再向其它銀行貸款會影響嗎
在農行做擔保會影響其他銀行貸款的額度,對外擔保的額度銀行在計算的時候會相應減除。
C. 借款人銀行貸款逾期,我是擔保人個人信用會有影響嗎
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個人的信用將受到影響。當貸款機構做出擔保時,擔保人將被視為該貸款的隱性債務人,相關擔保信息將出現在擔保人的信用記錄中。擔保人去銀行貸款後,貸款限額也會降低,甚至會因為擔保貸款的負債而被拒絕貸款。
此外,貸款機構也不會給予貸款優惠利率,這也徒勞無功地增加了貸款成本。 如果貸款人有逾期行為,在很短的時間內(通常在三個月)貸款機構會通知保證人要求其代替借款人償還貸款,這會造成擔保人自己的經濟損失。一旦逾期超過四個月,貸款機構將有權起訴擔保人,擔保人在訴訟中是無罪的,訴訟記錄也會記錄在徵信報告中,個人信用會被玷污,成為「失信人」。作為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民事責任、連帶責任。
拓展資料
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有兩種:
1、連帶擔保,即貸款期限屆滿時,無論借款人是否有還款能力,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歸還貸款,或者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在擔保范圍內歸還貸款。2、一般擔保,即借款人在貸款期限屆滿後,經法院審理或仲裁委員會仲裁,經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後仍不歸還借款的。 法律規定,貸款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當作為擔保人時借款人逾期的建議:1、與借款人協商,讓借款人向其他親戚朋友借錢歸還。2、如果借款人無力解決借款逾期的情況,如果保證人不想還,那就准備逾期信用調查。3、借款人沒有還款能力,如果擔保人有還款能力,那就提前找借款人寫欠條。相當於保證人借錢給借款人還款,逾期的借款人把錢還給保證人。
D. 做銀行貸款人擔保將來自己貸款有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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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你,只要信用記錄良好,有按揭款一般是不影響的~
E. 銀行貸款擔保人徵信有點不好,影響貸款嗎
一般來說,貸款人不還款,銀行或是機構會找擔保人要錢的。如果擔保人也是逾期不還的話,那樣就會影響到擔保人的信譽。建議以後不要隨便給其他人做擔保貸款。望採納!
F. 給貸款人做擔保人會影響以後貸款買房嗎
如果你的小舅子賠了,且無錢償還銀行貸款的話,你作為擔保人需要承擔償還責任。如果無法償還,肯定會影響你的個人信用,銀行貸款時會審查你的信用情況,那樣的話,很有可能會影響你以後貸款買房。
G. 我幫別人做擔保會影響我以後的貸款嗎
如果您的朋友還款及時,並沒有出現異常情況導致銀行向您這個擔保人追貸的情況,是不會影響你貸款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7)網上貸款擔保會影響銀行貸款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