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的利息收入能抵扣進項稅額嗎
企業的利息收入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㈡ 企業的利息收入能抵扣進項稅額嗎
企業的利息收入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營改增後,存在借款的一般納稅人非常關注借款利息是否能夠抵扣的問題,如果借款利息能夠抵扣進項稅額,則對存在借款的一般納稅人絕對是一大利好。不過根據《營改增試點實施辦法》的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是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同時,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根據財稅(2016)3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的規定,下列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
(2)國家助學貸款。
(3)國債、地方政府債。
(4)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
(5)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在指定的委託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
(6)外匯管理部門在從事國家外匯儲備經營過程中,,委託金融機構發放的外匯貸款。
(7)統借統還業務中,企業集團或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以及集團所屬財務公司按不高於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的利息。
(8)金融同業往來。
①金融機構與人民銀行所發生的資金往來業務。包括人民銀行對一般金融機構貸款,以及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的再貼現等。
②銀行聯行往來業務。同一銀行系統內部不同行、處之間所發生的資金賬務往來業務。
③金融機構間的資金往來業務。是指經人民銀行批准,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金融機構之間通過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網路進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無擔保資金融通行為。
④金融機構之間開展的轉貼現業務。
取得對方的利息收入的增值稅發票是否可抵扣進項稅額?
問:我公司向進貨商進貨,因延遲付款,對方收取價外費用(延遲付款利息),並分別開具貨款和價外費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我公司,我公司取得對方單獨開的「價外費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稅發票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因此,銷售方單獨開的「價外費用——利息收入」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㈢ 財務人員,財務費用里的增值稅進項稅能認證抵扣嗎
首先明確一點,要想做進項抵扣,取得增值稅專用發 票是前提。光有銀行提供的結算憑證肯定是做不了進項抵扣的。很確定,貸款利息對應的進項稅不能認證抵扣。
第一種情況,如果手續費是涉及貸款業務的,與之相關的進項稅是不能抵扣的;此外,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二種情況,日常業務相關的手續費對應的進項稅可以認證抵扣,換言之,除貸款業務外,屬於其他業務發生的手續費對應的進項稅均可做認證抵扣處理。
㈣ 財務費用可以抵扣增值稅嗎
財稅[2016]36號文件的附件1中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財稅[2016]36號文件的附件2中第一條第四款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從中而知,企業接受的貸款服務支付的利息及與該筆貸款直接有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均不得抵扣進項稅。但是,財務費用中銀行賬戶的管理費、非貸款直接相關的資信證明費、年度等日常審計過程中賬戶函證費等,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㈤ 貸款的增值稅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嗎
貸款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㈥ 企業間借貸利息專用發票進項能抵扣嗎
利息支出不屬於增值稅可抵扣項目,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票,更不能抵扣。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在36號文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所謂「貸款服務」,定義是: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可見,企業借款產生的利息支出,不能作為進項抵扣。
㈦ 企業財務費用可以抵扣增值稅嗎
1.政策規定「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中有一個前提上述費用是「向貸款方支付的」。
2.如不是向貸款方支付的,向第三方支付的,其進項稅額允許在銷項稅額中抵扣。
政策規定:
(1)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六點: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2)附件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四項第三點:
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