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想問女朋友還貸款 男朋友有義務幫她還嗎
當然有義務,尤其是打算結婚的話就一定幫著她還
㈡ 婚前丈夫有貸款未還。婚後妻子有義務償還嗎
結婚後兩人的義務和責任才是互通的,婚前的不算;如果你們的是聯合戶頭就會了。最好在結婚之前進行財產公證,這樣會省掉許多麻煩。
另外,還有說法是:如果貸款的用戶你也享受到好處的話(比如買的房你住著呢,買的車你一直有乘坐需要),在夫妻的情況下,妻子也是要承擔一部分責任的。
㈢ 老婆貸款不還,老公有責任還嗎
夫妻雙方的經濟問題是承連帶責任的。但是如果貸款人是女方的話,法院是要先執行貸款人的,名下財產是連帶責任!
㈣ 老婆貸款不還,老公有責任還嗎
老婆貸款不還,如果老婆有錢故意不還,她貨款你沒有用過,你們財務分開的。你可以不去還。如果是你老婆沒有能力還貸款,你是她老公還是有責任幫她還得。你們還是一家人,有義務就有責任的。
㈤ 老公欠,信用卡款老婆不知情老婆有義務還款嗎
另一方是否有義務還款取決於該欠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也就是要看所借款是否用於家庭生活。
如果是,那麼就屬於雙方共同債務,雙方都有還款義務;
如果不是,並且另一方有證據證明借款是一方的個人債務,那麼該欠款就不是共同債務,應由信用卡持卡人個人償還欠款。
㈥ 老公在銀行貸款瞞著老婆,老婆有還款義務嗎
你好,如果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女方是負有償還貸款的義務。夫妻共同債務分為三類,共同簽字只是其中一類,如果該筆債務用於家庭日常需要或者債權人有證據能夠證明這筆債務是你們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通常情況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費,主要包括正常的衣食消費、日用品購買、子女教育、老人贍養、文化消費等各項費用。家與家律師認為,對於只有夫妻一人簽名的債務是否屬於家庭日常支出,從而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要具體結合負債金額大小、家庭富裕程度、夫妻關系是否安寧、當地經濟水平及交易習慣、借貸雙方的熟識程度、借款名義、資金流向等因素綜合予以認定。比如浙江高院將單筆或向同一債權人20萬以下的債務作為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考量因素。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064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妥善審理涉夫妻債務糾紛案件的通知》以下情形,可作為各級法院認定「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債務」的考量因素:
(1)單筆舉債或對同一債權人舉債金額在2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
(2)舉債金額與舉債時家庭收入狀況、消費形態基本合理匹配的;
(3)交易時債權人已盡謹慎注意義務,經審查舉債人及其家庭支出需求、借款用途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債務確系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
㈦ 老公欠的貸款老婆不知情,老婆需要承擔還款義務嗎
大多數的夫妻在結婚之後所掙下來的財產也就屬於共同的財產,這只是在兩人互相信任的同時。而有一些人可能就特別的自私,瞞著老婆在外面欠下很多貸款,另一方都是不知情的。這種情況很多人都會有疑問,這屬不屬於夫妻的共同債務,其實老公欠的貸款如果老婆是不知情的,老婆還要承擔這種義務,確實是對女方很不公平。
根據現實社會綜合情況來看,想要維持好一個家庭的和睦財務問題,確實是最大的保障也是維持婚姻最好的一種方式。因為在婚姻的生活中,兩個人想要共同的去維持,在這個過程中就會產生很多的矛盾。夫妻二人一定將個人的財物都處理好,這樣生活才會更有意義,畢竟家庭美好對感情也比較和諧,婚姻也比較有意義。
㈧ 丈夫貸款未還,妻子有責任還嗎
丈夫貸款未還,妻子有責任還;
貸款還不上會面臨以下四種情況:
1.銀行信貸員會不斷到公司催繳;
2.貸款將被罰息的;
3.銀行會通過法律程序維護權益,包括抵押物或企業資產的拍賣、擔保人連帶責任的追償;
4.將無法獲得其他金融機構貸款,個人徵信系統中會有不良記錄會。如果一直不還,該記錄將一直保持,若已經還了,五年後不良記錄會取消。
貸款一直不還,會被起訴,找不到被起訴人,會找到被起訴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