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某公司向銀行貸款50萬元月利率是0.47%半年後應付利息多少元
14100
『貳』 求解答過程:某公司向銀行貸款40萬
解:設x年能夠還清貸款, 則 200000·x·( 4﹣2.3﹣4×10%)=400000+400000×15%x, 再化簡得1.3x=2+0.3x, 所以x=2 故需要2年後才能一次性還清貸款。 |
『叄』 公司向銀行貸款50萬,銀行已經放貸,分錄怎麼做
分錄?是分期吧!銀行發放的貸款時自動分期的
『肆』 某公司向銀行貸款50萬元,月利率是0.47%半年後應付利息多少元
半年後應付利息=50X0.47%X6=1.41萬元。
『伍』 某工廠向銀行貸款50萬元,貸款年利率百分之4.6,定期3年歸還,啊單利計算,到期要向銀行還款幾元
解:500000x4·6%x3
=23000x3
=69000(元)
答:到期時應付的利息是69000元。
『陸』 某單位向銀行貸款50萬元,作為啟動資金,年利息率10%,復利計息,則貸款3年期滿時的貸款利息是怎樣算
銀行貸款利息是按月復利計算的,年利率為10%,月利率為10%/12,三年為36個月,滿期時總利息額:
500000*(1+10%/12)^36-500000=174090.92元
說明:^36為36次方
『柒』 a公司向銀行貸款50萬 貸款兩年 貸款利率為6%,每季度復利三次,則實際利率是多少
根據題意,月利率為0.5%(6%/12),經過24月的復利後,終值為563579.89元。
500000×(1+0.5%)^24≈563579.89
再通過計算器測算,50萬的實際利率約11.77%。
『捌』 某公司向銀行貸款50萬元月率是0.47%半年後應付利息多少元
『玖』 甲公司向乙銀行貸款50萬,甲不僅以自己廠房為抵押擔保,而且還有丙為其提供保證。
1、保證權利無約定時,按一般保證。
債權人對保證人享有請求承擔保證責任(履行保證債務)的權利。該權利的行使以主債務不履行為前提,以保證責任已屜承擔期為必要。
在一般保證中,保證人有權主張先訴抗辯權,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在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責任已屆承擔期,債權人請求保證人實際承擔保證責任時,保證人無先訴抗辯權,但有主債務已適當履行或相應責任已經承擔的抗辯權。
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有約定時依約定;
無約定時應自主債務履行期屆至或屆滿之日始,至6個月屆滿時止。但在保證人有權行使先訴抗辯權的情況下,保證人不負遲延責任。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故丙並不應當償還。
2、可以和抵押人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可訴諸法院。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抵押物時,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或者在原債權文書中寫明。沒有書面合同,但有其他證據證明抵押物或者其權利證書已交給抵押權人的,可以認定抵押關系成立。
《擔保法》第33條的規定:「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34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在設定了抵押權的債務中,當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而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權人有權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拾』 某企業年初向銀行借款50萬,第一年年末開始償還,分五年每年等額償還,借款利率12%,每年應還多少
50*12%*(1+12%)^5/[(1+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