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1、企業委託銀行發放委託貸款的會計分錄是什麼2、企業從銀行借入委託貸款的會計分錄是什麼;
銀行發放時:借:委託貸款——本金 貸:銀行存款。如果有差額,記入委託貸款——利息調整。貸款方通過銀行歸還貸款,做相反的分錄。資產負債表日,也要計算利息收入的,借記「應收利息」,貸記「投資收益」,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委託貸款——利息調整。
② 收到委託貸款如何做賬
假如A公司委託B銀行對C公司貸款,貸款期為半年,利率5%,貸款額100萬元,B銀行不對貸款的回收等承擔風險。A公司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解析:《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
貸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銀行)按規定發放的各種客戶貸款,包括質押貸款、抵押貸款、保證貸款、信用貸款等。
企業委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可將本科目改為「1303委託貸款」科目。
根據上述規定,A公司委託B銀行對C公司的貸款,應通過「委託貸款」科目核算。
A公司發放貸款時:
借:委託貸款——本金1000000
貸:銀行存款1000000
支付銀行委託貸款手續費: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按月計提利息:
借:應收利息0.4167(100×5%/12)
貸:利息收入
收回發放的貸款:
借:銀行存款1025000
貸:應收利息25000
委託貸款1005000
③ 小額貸款公司發放委託貸款會計科目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1.匯出存款並支付相關的手續費
借:短期投資-委託貸款
財務費用-手續費
貸:銀行存款
2.每期期末企業計提利息
借:短期投資-應計利息
貸:投資收益
3.稅務處理
借:投資收益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借:銀行存款
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貸:短期投資-應計利息
4.收回貸款本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委託貸款
④ 財務公司是否可以直接歸集成員單位的資金,而不通過委貸方式
能不能直接歸集成員單位的資金,而不通過委貸方式,關鍵要看你集團的財務公司是自己一拍腦袋成立的還是經過有關部門批準的,如果是經批準的財務公司可不通過委貸方式,否則屬於擾亂金融市場的行為。如果是在公司內部成立的財務公司(相當於公司內部的一個財務部門)歸集分公司的資金就不需通過委貸,因為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人單位。另外,想成立財務公司的集團好像要求很高的,旗下至少要有5個公司,還有其他的一些條件,據我所知中石油、中石化都有自己的財務公司。
⑤ 3. 金融企業發放委託貸款收到貸款利息時,貸記( )
銀行收到貸款利息時的分錄: 借:應收利息 貸:利息收入。表示資產增加。
因為會計基礎裡面是規定了,借方是表示資產的增加、負債的減少、收入的減少和費用的增加。貸方是表示資產的減少、負債的增加、收入的增加和費用的減少。題目中,資產類科目在借方,收入類科目在貸方,證明了是雙方同時是增加。
(5)通過財務公司發放的委託貸款擴展閱讀
銀行的貸款利息一般按季度計算和繳納,為了正確核算企業的利潤水平,一般都通過按月計提,按季度繳納的方式處理:
按月計提;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貸:應付利息
季度末繳納時: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⑥ 委託貸款的債權人是誰,是怎麼認定的
(一)委託貸款中受託人代理權在性質上屬於間接代理,適用《合同法》第402條的規定
在委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墊支資金.不為委託人介紹借款人,不接受借款用途不明確和沒有指定借款人的委託貸款。即使是在委託合同與借款合同分別簽署的情形下,借款人也是明知貸款資金的真實來源以及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存在的代理關系。因此,筆者認為,委託貸款中受託人代理權在性質上屬於間接代理,適用《合同法》第402條的規定,將受託人認定為代理人、委託人認定為債權人在法律關繫上更為清晰。
(二)從貸款資產所有權歸屬看,用於放貸的資金所有權並未轉移給受託人,委託貸款資產並不計入受託人資產負債表,認定委託人為債權人能夠得到企業財務報表的支持
由於委託貸款中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屬於間接代理關系,而不同於信託貸款中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的信託關系,名義上都是受託人把貸款放給借款人的,但實質上是有區別的,最關鍵的就是委託貸款中用於放貸的資金所有權並不轉移至受託人名下,受託人只是代為發放,資金借貸的雙方實質上是委託人與借款人;而信託貸款中,資金在法律形式上已屬於受託人所有,借貸雙方是受託人與借款人。從法律關繫上看,委託貸款中存在兩層非獨立的法律關系,而信託貸款中則存在兩個獨立的法律關系。因此,在債權人認定問題上,不能把委託貸款與信託貸款相混淆。委託貸款中,把委託人認定為債權人更符合法律邏輯。
(三)認定委託人為債權人,符合權利義務相一致、風險收益相匹配的原則
貸款債權中,債權人最核心的一項權利是回收債權。委託貸款中,回收債權的主要責任在委託人一方,受託人只是協助委託人回收債權。同時,貸款風險在委託人一方,貸款產生的收益也歸屬於委託人,而受託人並不承擔任何貸款風險,除收取手續費外並不獲取貸款收益。貸款收益,即貸款的法定孳息,應歸債權人所有;而受託人收取的手續費,並非孳息,只是一項中間業務收入,相當於代理人報酬,認定受託人為債權人也與受託人並不獲取貸款收益的事實不符。因此,認定委託人為債權人,符合法律基本原則。
(四)認定委託人為債權人,有利於保護貸款債權,也契合委託人、受託人雙方的意願
如前文所述,受託人並無利益沖動關心債權能否回收,債權能否回收並不影響其收取手續費,受託人只要按合同約定履行了發放貸款、監督使用和協助收回貸款等基本義務,就不會承擔其他法律責任。而委託人則不同,債權能否回收不僅關繫到收益能否實現,而且關乎貸款本金是否會遭受損失。
(五)認定委託人為債權人,也不違背委託貸款業務的監管初衷
委託貸款業務的產生是國家金融調控的需要。認定委託人為債權人,對央行調取和統計委託貸款數據、作出金融調控政策沒有任何影響。
⑦ 委託貸款怎麼來進行賬務處理和稅收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2006年版)應用指南》有關科目及賬務處理的規定,進行如下會計處理。 一般地,委託貸款是指企業委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發放委託貸款的企業通過「1303委託貸款」核算委託貸款。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利息收入」科目(*企業不設該科目時則使用其他業務收入代替),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採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收回貸款時,應按客戶歸還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收回的應收利息金額,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按歸還的貸款本金,貸記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額,貸記「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調整余額的,還應同時結轉。 委託貸款明細科目的設置: 委託貸款--本金 --利息調整 --已減值 (「委託貸款」科目的期末余額為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按規定發放尚未收回貸款的攤余成本)。二、委託貸款稅務處理方面: 1、由委託貸款銀行代扣代繳營業稅及其附加稅費: 《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國稅發[1993]149號)及《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年第136號)的規定,企業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應按「金融保險業」稅目依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委託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的,以受託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為扣繳義務人。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貸款業務徵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3號)又規定:「金融企業承辦委託貸款業務營業稅的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受託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代委託人收訖貸款利息的當天。」 小編分別從委託貸款的賬務處理以及委託貸款的稅收處理兩個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講解,大家都明白了吧!最後,大家一定要注意委託貸款的期限,由委託人根據借款人的貸款用途、償還能力或根據委託貸款的具體情況來確定的。
⑧ 委託貸款如何進行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2006年版)應用指南》有關科目及賬務處理的規定,進行如下會計處理。 一般地,委託貸款是指企業委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發放委託貸款的企業通過「1303委託貸款」核算委託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