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單位有個同事在50多個借貸平台借錢,還留的我和其他同事的電話……
我也遇到過這種情況,煩死了,打我好多次電話,,你就跟他們說你聯系不上他,不行的話,就說我已經通知他了,請不要再打電話騷擾我了,其實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把他們電話拉黑,這樣最多接三四個電話,以後他們就打不進來了
B. 一個朋友在網上貸款留的我的號碼,對我有影響嗎
借款人在網上貸款留的別人的號碼,對那個人沒有大的影響,對他的個人信用也沒有什麼影響,他也沒有還款義務。
如果說借款人及時還款就不會給那個聯系人打電話,當借款人逾期後,這些公司就交給催收公司開始打聯系人電話,可能會影響他的生活,此時,那個聯系人就如實告知那些公司的人實情就可以。
不是擔保人,就沒有連帶清償責任。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擔保人特殊規定: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C. 同事貸款留了我的電話,確認單位有沒有這個人,在哪個科室,他都說留了電話才和我說的,我承擔責任不
你並不是貸款的擔保人身份,也沒有簽署擔保協議,所以你對於貸款並不承擔責任,但是你需要確保所提供的信息是正確不存在虛假信息,否則的話,萬一你同事涉嫌貸款詐騙,你又配合他做假信息的,可牽扯到是共同犯罪了
D. 別人在網上貸款寫有我的聯系方式,我該如何處理呢
對於別人在他的貸款上寫有自己的聯系方式,作為自己肯定要為要為自己的利益著想,你要維護自己的利益和權力,如果是自己的親戚朋友的話,自己必須要和他商量,為什麼要寫上自己的聯系方式,必要的時候叫他更改自己的聯系方式,因為網上貸款本來就是一種不合法的行為,我也當別人在網上貸款寫有自己的聯系方式的時候,更改聯系方式,避免自己背黑鍋。
所以當別人在網上貸款,寫有自己的聯系方式,你可以要求他人更改聯系方式,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權益,所以當網上貸款的人找到自己的時候,自己是不能夠用私人的方式來解決的,這樣會帶來更大的矛盾的,法律手段是最好的保護方式。
E. 同事貸款;留了我的電話
如果你沒擔保,沒有任何責任。
十有八九不是銀行貸款,因為銀行貸款逾期最多隻會打電話給直系親屬,你同事這種大概率是網貸直接爆通訊錄
F. 朋友網上貸款不還留了我的電話,催收騷擾我怎麼辦
首先要明白一點,雖然自己做了緊急聯系人,但並不代表自己有替貸款者還款的義務,因為緊急聯系人不是共同借款人也不是擔保者,當貸款公司聯系不上借款人時可以打這個電話以便找到借款人確保及時拿到還款,所以即便是催款電話天天打過來大家也不必理會,貸款公司沒有強制大家還款的權利。
面對貸款公司的催收,你可以明確告知自己並不知情,或者聯系不上借款人,讓他們不要再打擾了。或者選擇不包庇借款人,把借款人新的聯系方式,讓貸款公司去找他,反正早晚會找到。
如果好話講完了,還解決不了問題,電話拉黑了不管用,仍被簡訊、電話騷擾...貸款公司對緊急聯系人利用簡訊、電話進行轟炸式的騷擾是不合法的,可以進行報警處理,或者向工商管理部門投訴平台的不正當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