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朋友開了個公司要從銀行貸款,銀行要求他們有辦公地點,朋友想借用我的房子做)
首先確定你的房子是辦公還是居住性質的,如果是居住性質的是否可以做辦法使用。現在開公司注冊公司時要有填寫辦公地址,開立公司銀行賬戶必須提供辦公地址,沒有辦公地址是開不了銀行賬戶的。
如果 你的朋友 已有銀行賬戶,那貸款只是審核公司經營資產狀況,也不會什麼辦公地點。
所以你問的,應該是你朋友開公司現在注冊需要辦公地址開立銀行賬戶吧。
租房合同,房主提供房產證,身份證是正常的。需注意的是,復印件為防止做其它用途,自己要打上水印,寫上只做某某事項使用。
② 我朋友公司貸款,銀行貸款需打入第三方帳戶,貸款發放到我個人帳戶有風險嗎
有。
這是一個典型的貸款受託支付問題。
貸款受託支付,不僅是銀行的要求,也是銀監會的要求,就是貸款達到一定金額的,貸款審批通過之後,銀行不會將貸款轉給借款人,而是銀行受借款人的委託、將貸款資金轉入借款人提供的供應商賬戶。
這個供應商此前跟借款人簽訂過購銷合同(就是受託支付文件),合同的內容是借款人從供應商那裡采購商品或服務。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借款人挪用貸款,引起資金風險。
受託支付虛假,在信貸圈裡是個公開的秘密,保守估測,虛假的受託支付可能要佔所有應當受託支付貸款筆數的90%以上。
明明知道受託支付是假的,為啥還要這么做呢?這是一個尋找平衡的博弈過程。監管機關或銀行的審批人需要一個免責的理由,沒有受託支付,風險不能很好地緩釋。銷售人員需要的是業績,太較真會把客戶嚇跑,於是就讓客戶提供一個第三方合同、賬號,也算有一個心理安慰。
對客戶經理的建議:盡可能調查清楚借款人的上下游關系,提供的受託支付文件不能太假,不然的話,貸款金額失控,背鍋的還是自己。
對審批人的建議:當真實的受託支付有困難時,不妨為對方著想一下,只要符合行業規律、邏輯關系清楚,也未必非得要受託支付。
對借款人的建議:老老實實做生意,遮遮掩掩玩的不是別人。銀行企業相互信任,把真實情況告訴信貸人員,人家還能幫你出出主意。否則你提供個假的受託支付合同,萬一企業玩不轉了,訴訟時還會罪加一等。
朋友借你的賬戶過渡資金,往小了說是幫人弄虛做假,往大了說是違反人民銀行的賬戶管理規定,仔細掂量掂量吧。
③ 朋友公司銀行貸款,銀行放款到我公司賬戶,隨即轉出到個人帳戶可以嗎怎樣做更合理呢自主支付
不可以。
銀行貸款是授托支付的。
必須把所貸款項專款專用,指定打到你的上游供應商的。
④ 朋友銀行貸款,放款要借用我公司對公帳戶,我公司接到該貸款後再同等金額轉給朋友,問:我公司有何風險
1、銀監局出台的貸款新規中規定,貸款支付方式以受託支付方式為主,即銀行將貸款直接打給上游供應商,銀行對該賬戶的資金流出情況會有監控,一旦發現此行為可能會被訴訟。
2、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4)朋友公司銀行貸款擴展閱讀:
首先,貸款申請人必須成年,即年滿18歲,而且在65周歲以下,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貸款時需要提供個人的有效證件,如: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態證明、有效的居住證明等。值得注意的是: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示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
然後,貸款機構會對個人的信譽進行調查,所以一定要有良好的信譽,否則貸款機構是不會給你貸款的。除了個人信譽情況之外,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也是借款人必須要滿足的條件,比如像公務員、教師等職業跟容易貸款成功了。
另外,當個人滿足了以上幾種情況後,一般就可以貸款成功了。但如果需要大額的貸款呢?
那就需要出示抵押物,必須提供抵押物的權利證明,而且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間利息總和不能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1/2,這樣才能證明自己有還款的能力。
⑤ 朋友公司銀行貸款,銀行放款到我公司賬戶,怎樣處理比較合適
你好 這個是有風險的。 怕稅局會以為是收入 。你們做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 借其他應付款貸銀行存款 。 最好是借款的合同 證明是個人貸款
⑥ 一個朋友從銀行貸款,然後他說貸款必須打到公司賬戶,然後借用我的公司賬戶.這種情況有法律依據么
他是要用你的營業執照 因為銀行硬項提出要用第三方的營業執照 風險是會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