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前中小企業通過 P2P 融資的真實情況是怎樣的
首先解釋一下為什麼中小企業會需求P2P公司融資:
簡單總結一下,中小企業申請銀行貸款難的問題有幾方面原因:
1. 額度問題:國家應該把選擇權還給市場,融資難和融資貴是因為權力尋租有太大空間,效率與成本才難兼顧。很多銀行年底沒有額度了或者已經完成本年度任務了,就不給中小企業貸款了;另很多地方政府也要求銀行給他們借錢搞BT,這是總額度大小的問題。
銀行每年的貸款額度是有限的,遇到無貸可放的情況有以下幾種:①地方政府要求銀行放貸給他們進行基礎產業建設或者關聯企業,導致額度用完。②年初放貸過多,年末為了不放款過多影響第二年績效判斷,即停止放貸。
2. 環境問題:在金融環境不太發達的地區,不掛國字頭或者沒有硬抵的企業也很難融資成功。
國企央企或者已經非常成熟了的產業在銀行貸款很容易,甚至有利率下浮;而小微企業甚至中型企業在銀行拿貸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說,也還要看銀行臉色,有時2、3個月都批不下來拿不到錢是常見的現象。
3. 規模問題:銀行由於人力和運營成本問題,千萬甚至五千萬以下的融資對於銀行來說可能耗費同樣的人力物力收入卻有限,人都是要活著的,權衡利弊自然會有所取捨。
如果同樣的要給人工花100元 是願意做20000元的工程還是願意做1000元的工程呢?
4. 成本問題:一些隱性成本如果加在基準利率上的話,銀行貸款的整體融資成本絕沒有想像中那麼低。
隱性成本包括:企業要維護好放貸員,風控專員,業務主管及銀行行長,公關成本不低,要麼就必須找中介或擔保公司;另外在成功貸款後要替擔保公司繳納風險計提金,很可能還要放一部分錢去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幫銀行完成存款任務等。
互聯網金融就是為了解決傳統金融的傳統問題而誕生,尤其是P2P或者P2C平台,至於能做到多好或者多大的規模,行業才剛剛起步,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2. p2p貸款規模市場現在有多大了
在現代信用貨幣體系下,雖然也存在貨幣發行准備制度,貨幣發行主要以外匯、國債等資產作為發行准備,但與金銀貨幣制度下貨幣發行必須以法律規定的貴金屬(金、銀)作為發行准備相比,貨幣發行擴張受限制較少,因而從長期看名義貨幣存在貶值趨勢。研究表明,根據消費物價指數測算,1980年的1美元相當於2010年的2.82美元購買力,1960年的1美元相當於2010年的7.35美元購買力。
為減少名義貨幣購買力長期下降對貨幣財富不利影響,微觀經濟主體客觀上需要通過理財實現貨幣財富保值增值。不僅如此,理財也為金融業發展創新注入持續增長動力。以貨幣為媒介的理財行為,需要金融機構作為中介,實現投資資金優化配置,以及風險合理分散與轉移。
近年來,在居民理財需求刺激推動下,我國金融業規模發展急劇壯大。以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為例,截至2014年末我國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余額已經超過12萬億元,已經超過保險業總資產規模。同時,理財也是社會儲蓄向投資轉化基礎。理財行為賴以存在的投資回報來自實體經濟。離開實體經濟,理財收益將是無源之水,淪為「貨幣空轉」或「龐氏融資」。
正因為如此,現代社會理財需求巨大。高凈值人士理財需求強烈。2007年歐洲高凈值人士財富總量為10.7萬億美元,佔全球的26.3%。而在美國,據花旗銀行估計,基於理財的財富管理業在全球金融服務業收入中佔到1/5。過去幾年,美國私人銀行服務的年均利潤率最高可達35%,年均盈利增長12.5%,遠遠高於一般零售銀行業績。
我國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社會財富快速積聚。截至2014年末,我國非金融機構各項人民幣(6.2660, -0.0027,
-0.04%)存款余額為113.86萬億元;其中,個人人民幣存款余額達50.78萬億元。據估計,我國約有118萬人資產達到或超過100萬美元,資產超過5000萬美元的有7600人。
目前,為高凈值人士理財服務的私人銀行服務在我國方興未艾,發展潛力巨大。截至2013年末,我國各類金融機構理財產品規模接近40萬億元,同比增長52%。據基金業協會數據,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國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機構的資產管理業務總規模約20.5萬億元。我國信託業資產規模達到13.04萬億元。
民間理財市場興起並非偶然
隨著我國金融改革創新不斷推進,為社會理財需求服務的財富管理業務已經成為金融機構新利潤增長點。目前,正規金融領域創造推出的銀行理財產品、信託產品、券商資產管理計劃、公募基金、基金子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保險公司資產管理產品等,迎合了市場對於不同類型理財服務的需要,取得了較快發展。
盡管如此,由於我國利率尚未市場化,正規金融領域理財投資門檻較高且限制較多,金融市場發展還不完善,金融市場競爭還不充分等,使得部分居民個性與多樣化的理財需求得不到滿足,客觀上促進了民間理財市場的興起與發展。
一是存款利率管制致正規金融領域理財收益率偏低。
應該說,我國離全面放開利率僅剩最後一躍,即徹底放開存款利率浮動上限。2015年3月1日起,我國存款利率上浮區間由20%擴大至30%,利率市場化腳步越來越近。但存款利率管制還未解除,商業銀行存款利率仍有上限約束,離社會均衡利率還存在距離。
存款利率上限是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定價基本因素。存款利率受到限制決定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難以達到社會均衡利率水平。正規金融領域其他財富管理產品定價基準主要參照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與資金實際運作收益率還存在較大空間。相對偏低的收益率難以滿足部分風險偏好型投資者對高收益率產品的追求。而民間理財機構靈活專業機制一定程度上可以填補這部分理財需求空白。
以創業股權投資為例,如果運作管理得當,被投資企業上市後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回報可以百倍計算衡量。當然,如果企業投資失敗,則損失也幾乎是百分之百。還有部分陽光私募基金,主要投資於二級市場證券交易,可以獲得超過正規金融領域財富管理產品的投資收益率,也迎合了部分中高風險偏好投資者的理財需要。
二是正規金融領域理財投資門檻整體較高。
正規金融領域受到監管當局嚴格監管。不管是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還是券商資產管理計劃,都存在合格投資者准入門檻,存在投資比例與投向限制,防止財富管理規模盲目擴張等。這些監管措施存在必要性,均是控制金融風險需要。但由此必然帶來部分投資者理財需要無法滿足問題。特別是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投資門檻多在5萬元以上;部分收益率較高的產品准入門檻為20萬元,甚至更高;部分銀行存款利率上浮也有門檻。
在這些條件約束下,普通居民小額存款難以獲得較高收益,多以活期存款或低息定期存款形式為社會融資補貼利息。建立在「支付寶[微博]」基礎之上的「余額寶[微博]」橫空出世,在短短時間內聚集到5000億元以上資金規模,其根本原因在於迎合了社會廣泛小額分散化資金投資需求。
我國P2P平台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一方面是互聯網金融具備強大生命力,另一方面是因為P2P網路貸款平台允許投資者以1元為單位對標的融資項目進行投資,有效滿足了草根階層的投資理財服務需要。
三是未獲滿足實體融資需求蘊涵較高投資收益機會。
我國金融資源配置存在結構性矛盾,社會資金較難惠及中小企業與弱勢金融領域,使得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與融資貴問題較為突出,為民間理財提供了廣闊發展空間。商業銀行對「還舊借新」有限制條件,貸款企業必須先歸還舊貸款方能補辦新貸款。
部分實力較弱企業基本上沒有從其他銀行融入資金的能力,因而民間「過橋貸款」需求較為旺盛,雖然期限短暫,但過橋貸款利率卻遠遠高出正常銀行貸款利率。
此外,部分企業股東需要購買增發股票,向社會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不足等等,在正規金融領域融資不暢時,也將成為民間理財潛在投資方向。我國私募基金、第三方理財公司蓬勃發展,與這部分實體經濟融資需求未獲滿足密切相關。
四是金融市場發展還不完善。
伴隨著國民經濟發展壯大,我國金融市場體系不斷健全,各要素市場也得到了較為充分發展。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債券市場分割,金融衍生品市場僅具雛形,金融創新產品還不豐富,市場風險約束機制未經實戰演練等等。這些情況的出現,都是金融市場發展過程中正常現象。我國目前仍限制投資者直接參與銀行間企業債券市場,居民和企業需要藉助金融中介機構或財富管理產品載體進入市場投資。涉及證券投資運作需要專業能力,也非普通居民所能企及,也為部分民間理財公司創造了現實及潛在業務機會。
五是金融市場總體競爭還不充分。
我國金融總量急劇擴張同時,金融市場競爭還不充分,銀行業獨大,保險與證券業實力相對較弱。在財富管理領域,券商資產管理計劃、基金子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主要是承接商業銀行理財產品,自主管理運作實力總體有限。
金融機構競爭是以國有資本之間相互競爭為主。金融市場機構准入門檻很高,民營資本難以進入。社會融資客觀上存在所有制和規模歧視,不僅民營中小企業融資較難滿足,而且適合民營企業融資需求的金融創新動力也存在不足。
綜上分析,不難發現,我國民間投資理財公司大量出現並非偶然。民間投資理財公司主要包括私募基金、第三方理財公司、P2P網路貸款平台等。隨著財富日漸積累,我國居民投資理財需求空間巨大。但正規金融領域信託理財、股票、基金、存款等投資理財渠道,門檻高、回報低、交易機制固化等,難以完全滿足部分投資者個性多樣化投資需求。
而民間投資理財公司總體經營機制靈活,投資回報較高,且支持實體經濟融資,成為正規金融領域投資理財渠道的一個補充渠道。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2月7日,協會已辦理完畢私募基金管理人7358家,涉及私募基金9156隻,管理資產規模2.38萬億元。其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規模15761億元,佔66%。此外,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規模5697億元,佔24%;創業投資者基金管理規模1494億元,佔6%;其他基金管理規模822億元。
治理民間理財市場亂象
民間理財市場發展壯大,也是儲蓄向投資轉化的重要渠道,一定程度緩解了部分企業和項目資金短缺,支持了實體經濟融資需求。但同時,由於民間理財市場不受監管,經營行為無序,道德風險較為突出,蘊涵了較大風險,值得高度關注。
一是民間理財機構經營整體無序。
在北京、上海等城市的超市、商場等,均有民間投資理財公司出沒,或張掛宣傳圖片,或設立櫃台咨詢,或分發宣傳資料,或主動兜售,或電話營銷,刻意誇大投資回報,有意迴避投資風險,以高息為誘餌向退休職工、老年人,或金融風險意識淡薄群體銷售,嚴重影響到正常金融秩序。
為取信於不明真相投資者,部分民間投資理財公司在熱點商業區域租賃門臉,按照金融機構風格裝修;甚至通過復雜交易構造虛假投資擔保關系,引入自身控制的第三方公司提供擔保,企圖打消投資者疑慮;假借第三方支付資金託管名義,欺騙投資者其投資款項已得到嚴格監管。為擴大銷售渠道,部分民間投資理財公司還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唆使銀行網點員工、保險營銷人員私自向客戶銷售,嚴重影響到金融機構聲譽。
據報道,2014年7月以來,廣東省7家國有及股份制商業銀行共發生9起「飛單」事件,涉及客戶資金3.36億元,引發至少10批群體性上訪維權事件。民間理財機構經營無序行為容易導致民間集資案件頻發,極大損害投資人利益,並將波及正規金融機構。
二是民間理財機構道德風險較高。
道德風險是委託代理關系無法迴避的現實難題,也無法真正解決。正規金融機構已經建立了現代公司治理體系,經營透明度在不斷提高,加上金融當局的嚴格監管,經營管理層的道德風險將會受到抑制。而民間理財機構基本沒有監管,投資者也沒有能力約束機構的經營行為,使得民間理財機構道德風險整體較為突出。個別民間理財機構設計了復雜的資金運作與管理結構,主要是為了迷惑投資者,以獲得投資者信任,打消投資者顧慮。個別理財機構內部管理混亂,甚至還出現理財機構負責人挪用客戶資金,支付自身奢華消費。
三是部分民間理財機構大肆非法集資。
根據司法解釋,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部分民間投資理財公司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承諾高息回報,與非法集資並無本質區別。
一些民間投資理財公司在資金募集完成後形成資金池運作,必然只能投資於高風險項目,面臨著較高經營風險。一旦出現資金虧損,也只能通過滾動發行彌補資金缺口,最終將陷入龐氏融資游戲。這些民間投資理財公司,雖然也打著咨詢與金融信息服務名義,也多以「中介咨詢」進行工商注冊登記,但無法掩蓋其從事非法集資的真實意圖。
四是投資者風險意識淡薄。
當然,當前我國民間投資理財亂象的發生,也有投資者風險意識淡薄的主觀原因。我國投資者金融風險意識與金融知識普及程度與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的規模與速度不相適應,絕大多數投資者缺乏風險自擔能力。主要表現在投資者金融知識普遍較為欠缺,難以理性分析與決策;收益與風險配比意識不強,易受高收益誘惑,對風險關注不足;投機性較強,存在博傻意識;契約精神缺失,風險自擔能力薄弱,易採取過激行為。在實體企業整體盈利環境趨向嚴峻的同時,部分投資者投資回報預期卻未同步回歸,從而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蘊涵了較大風險。
五是民間理財與正規金融並未實現真正風險隔離。
民間理財是民間借貸的有機組成部分,也主要為民間借貸服務。風險只能被分散,而不會消除。所謂風險隔離,是切斷風險傳播途徑。但民間借貸風險與正規金融領域難以真正風險隔離。這是因為微觀主體是復雜的社會經濟交易網路中的一個結點,通過上下游關系、支付結算關系、債權債務關系等,與其他接受正規金融領域融資的微觀主體發生經濟聯系。在發生民間借貸同時,企業也可能在正規金融領域融資,且主要以民營企業為代表。此外,民間理財機構本身也是資金運作主體,機構業務與正規金融業務相互交織,從而形成風險相互傳導鏈條。
從溫州的情況看,2011年6月末,溫州銀行業不良貸款率為0.37%,當年9月溫州出現民間金融風波。到2014年4月末,溫州銀行業的不良貸款率升至4.69%。從民間借貸出現風波到溫州銀行業不良貸款率大幅上升,表明民間借貸等非正規金融領域風險必然要向正規金融領域傳導。如,部分民間理財機構通過「飛單」行為、向銀行客戶主動推介以及與正規金融機構業務合作,顯著增加了民間理財風險向正規金融領域傳導的可能性。這種情況值得高度關注。
採取有效措施規范理財市場
近兩年,隨著轉型升級加快,經濟增速放緩,我國的金融風險正加快釋放,非法集資案件呈高發態勢。從全國范圍看,去年以來因為私募基金、第三方理財、P2P兌付風險引發的群體性事件有增加態勢,部分案件牽涉人數眾多,區域廣泛,金額巨大,影響了相關區域的正常金融秩序。而民間理財公司老闆「一人跑路,千家遭殃」,不僅損害到社會人際關系基礎,而且還會向正規金融領域傳導,引發金融風險連鎖反應。因此,不僅需要管理部門採取積極有效措施規范理財市場,而且還要通過現代傳媒做好風險警示,加強投資者風險教育。
一是民間借貸陽光化。
民間借貸歷史悠久,幾乎與人類歷史平行。民間借貸本身並無對錯,關鍵是善於引導利用,促使其健康運行。一方面是通過立法,修訂《貸款通則》,允許民間借貸行為存在,進一步明確民間借貸法律邊界,引導市場合理預期與行為。另一方面是在陽光化指導下,建立民間借貸登記系統,採集借貸雙方及交易信息,以確定納入法律保障的民間借貸范圍。
二是加強非正規金融監管。
目前,非正規金融領域監管主要由地方政府負責。在非正規金融領域監管方面,地方政府要著力培養監管人才,鍛煉隊伍,整合監管力量,切實做到有效監管。金融當局提供監管技術支撐與服務,做好信息溝通與共享。目前,需要盡快建立民間理財統計體系,及時掌握市場發展狀況及風險暴露。
三是嚴厲打擊民間理財機構非法行為。
針對民間理財市場混亂與銷售不規范情況,地方政府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杜絕其在商場、超市大肆推廣行為。由於民間理財機構工商登記與普通企業沒有差異,工商執照經營范圍登記較為模糊,也很難准確鎖定。一個可行選擇是對登記為「投資」、「投資咨詢」的企業進行篩選,進行清理與規范。
四是強調投資風險自擔。
除了股票投資風險自擔外,我國大部分領域財富管理還無法做到讓投資者承擔全部投資風險,剛性兌付已經成為寄生在金融市場的毒瘤。但為了促使民間理財市場規范運行,就必須要強調投資者風險自擔。只有在風險顧慮下,投資行為才有可能納入審慎軌道。不應提倡地方政府出於維護社會穩定需要對投資者風險行為買單。
五是加強投資者風險教育。
金融當局和地方政府都有義務加強金融知識普及,藉助遍布城鄉的金融機構網路和互聯網,加強金融知識普及,宣傳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將一些案例通過適當方式向普通大眾宣傳,提高投資者風險意識。
今年我國資產管理領域兌付風險有可能集中釋放,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有可能快速增加,非正規金融領域風險事件增多且向正規金融領域傳導的可能性正在上升。為此,要確立金融維穩底線思維,阻斷金融風險,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防範底線。
3. P2P行業現狀分析是怎樣的
網貸之家對各平台的信用評級方法是依據編制的打分方法和權重確定方法,首先統計出財務情況和運營管理狀況大體滿足要求的平台,根據公開可查的平台公開發布的信息與數據,對9項綜合指標各自評分,依照確定好的權重賦權加總,以發展指數來對信用水平進行展示,並就此指數對多家參評平台進行排名,給出機構自身的建議結果。其中發展指數=品牌積分×18%+分散度積分×16%+透明度積分×16%+杠桿積分×14%+人氣積分×13%+成交積分×8%+技術積分×5%+流動性積分×5%+合規性積分×5%。融360採用的指標為背景實力、風險識別、運營能力、信息披露、合規性及用戶體驗,採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對平台綜合實力評估。此外還有我國國內一些學者對P2P平台構建的信用評級體系,但其評級目的多是對P2P平台的綜合實力進行評估和對比,並未特意針對其信用進行評估,且評級指標多採用定性指標,對定量指標重視不足。
3 我國P2P平台信用評級體系的構建
3.1 評級指標選取原則
對於我國網貸平台來說,有諸多影響其信用評級的因素,如平台成交量、借貸人數、資金流入和貸款余額等,能否全面客觀地選擇指標,會極大影響到參評平台的評級合理度。為了從全局出發,客觀公正地體現平台的信用水平,本文選擇信用評級指標將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1. 全面性
因為最終的評級結果是對平台信用狀況的綜合反映,所以研究選取的評級指標應盡可能全面系統,從多角度多方位去高度概括平台真實的信用水平,從而全面地展現所選平台的信用風險狀況,如除P2P平台的運營水平等財務指標外,還應該考慮平台的經營管理、背景、組織架構以及擔保模式等方面的定性指標,從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倆方面去選取,確保涵蓋主要影響因素。
2. 公正性
信用評級的結果是提供評級信息給投資者,相關平台以及監管機構等利益相關者,因此只有評級方法及過程做到公正客觀,才能真實客觀地反映出參評平台的信用水平。即在構建指標體系時,不能有意圖選擇對某些平台數據有利的指標,應從獨立的第三方視角入手,去進行指標的選擇。
3. 適用性
我國P2P網貸行業以及對其信用的評級仍在發展的初級階段,應基於我國的國情和宏微觀環境以及國內P2P平台的自身發展實際情況和特點,根據其特殊性選取指標並構建評級體系,同時在實踐中不斷地完善,以期建立出適用於我國自身的信用評級指標體系。
4. 獨立性
評級指標的選取需要做到科學合理化,不重疊,不遺漏,並保持各指標之間的相互獨立性,一套科學合理的P2P網貸平台信用評級指標體系,對於網貸平台乃至整個網貸行業的良性發展都有積極的作用。
3.2 評級指標的篩選
我國P2P網貸行業僅有13年的發展歷程,信息透明度低與監管不足使得對此行業的信用評級尤為重要,因為它與傳統企業和金融類機構特點不同,在選擇信用評級指標時要分清重點,找出適用於P2P網貸平台發展特點的評級指標。
本文在參考有關信用評級的文獻資料和相關專家構建的評級體系後,結合我國P2P網貸行業的特殊性,決定採用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的方法,且適當提高定性指標的評定權重,以使最後的綜合得分更好的反映實際情況。
在定性指標方面,主要選取反映平台背景實力、信息披露程度及擔保情況等指標。在定量指標方面,則選取主要反映運營能力、財務狀況及流動性三大維度上的八個具體指標來進行研究。同時根據這些因素構建國內P2P網貸平台信用評級體系的一級指標(維度),以及在各一級指標下設立相應的二級指標。其中初步架構的定量指標體系如下表所示。
表3-1 定量指標體系及說明
維度具體指標指標解釋
運營能力成交量它表示P2P平台在一個時間單位內實現成功貸出的交易筆數,是一種供需的體現。若是一家平台運行良好,其整個周期內的成交量與成交額都會較高。
平均預期收益率是投資者在P2P網貸平台的平均投資回報率,較高且穩定的收益率也是平台對資金良好運用的體現。
運營時間 P2P網貸平台的運營時間越長,說明其經營越穩健,從而有更強的應對風險能力。
財務狀況人均投資金額由P2P網貸平台的現有資金總額除以投資人人數得到,此數值高,意味著平台出現資金鏈斷裂的可能性較小。
待還余額指通過P2P網貸平台向借款者或融資者借出的尚未歸還資金的額度。待還余額越大,說明其所持有的運營資金的規模越大,平台可能面臨的風險越小。
注冊資本指平台從登記成立時的資本總額,是其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
流動性資金凈流入描述的是資金流向,是特定時段內外部資金流入P2P網貸平台的余額,這個指標可以很好體現平台流動性能力。
平均借款期限指所有外部借款人佔用平台貸款余額的平均期限,時間越長,整個平台的流動性能力越差,越容易出現信用風險。
3.3 層次分析法的運用
本文期望將定性指標與定量指標相結合進行綜合分析,層次分析法恰恰是這樣的一種決策方法,同時其自身分析步驟嚴謹客觀,也適合對P2P平台評級指標進行權重的賦予,即通過對各指標分類分層次,按照層次分析每個因素的影響程度,將思維過程系統化、模型化,有利於對最終需得出的綜合評分進行科學合理的解釋。本文應用層次分析法的步驟如下:
1. 確定目標層和因素層,目標層對應的就是最後的綜合評分,因素層對應的為相關的各項評級數據指標。本文將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分開進行分析,最後在進行加總。
2. 構造判斷矩陣,將各要素進行倆倆對比,得出對比尺度表。判斷矩陣的元素aij是各要素互相對比而得出的對評分結果影響程度的比例值,且有aij=1/aji。重要性程度的量化比例如下表:
表3-2 量化比例表
指標對比(前者比後者) 量化值
重要性相同重要性強一些重要性較強烈重要性強重要性極強 13579
中間值 2,4,6,8
3. 對各指標重要性量化後進行分析後,對其層次進行排序,並對構建的矩陣最大特徵根λ的特徵向量做歸一化處理後記為W,以此確定所選指標對最終評級結果的影響權重。接著利用一致性指標CI做一致性檢驗(注意此指標與一致性結果成反比)。定義一致性指標為:CI=(λ-n)/(n-1),其中n為矩陣階數。同時計算出隨機一致性指標RI,它是對指標一致性出現隨機偏離的度量,其值是已經確定的和階數有關的數值,本文對三個定性指標維度與三個定量維度構建的判斷矩陣為3階矩陣,對應的RI值為0.58,對所有定量指標構建的判斷矩陣為8階,對應的RI值為1.41。
4. 最後計算檢驗系數CR=CI/RI,該判斷矩陣通過一致性檢驗的前提是檢驗系數小於0.1,若未成立,則因素指標與綜合得分一致性不通過。
首先對定性指標進行單獨賦權,結果如下:
表3-3 定性指標判斷矩陣和權值
評分平台背景信息披露擔保狀況 W
平台背景 1 2 3 0.55
信息披露 1/2 1 1 0.24
擔保狀況 1/3 1 1 0.21
定性指標構建矩陣的最大特徵根λmax為3.0183,一致性比例CR=0.0176≤0.1,一致性可接受。再對定量指標整體體系分析,構造的判斷矩陣和一致性檢驗結果如下:
表3-4 定量指標—級指標判斷矩陣和權值
評分運營能力財務狀況流動性 W
運營能力 1 1/2 1/3 0.1634
財務狀況 2 1 1/2 0.2972
流動性 3 2 1 0.5396
所有定量指標維度所構建一致性檢驗判斷矩陣的最大特徵根λmax為3.0092,一致性比例CR=0.0088≤0.1,一致性通過。下面是對20家平台數據的調查統計。
4. p2p監管現狀是個什麼情況
近兩年,隨著監管細則中政策的不斷落地,馬太效應在網貸平台的作用日趨明顯。據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P2P網貸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分析報告》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9月底,P2P網貸行業累計平台數量5929家,正常運營平台降至2004家,累計問題平台達到3925家,網貸行業的成交量為2351.41億元,環比下降5.78%。
值得注意的是,在網貸行業業務整體低迷的同時,網貸行業平台的質量也在悄然發生著變化,兩極分化成為這個行業的總體發展趨勢。目前,各地監管政策依然在密集出台。停止新增存量,嚴控平台規模成為P2P網貸軟體行業整改的主要內容,從切掉P2P平台與眾多第三方機構合作入手,進而從資產端方面遏制平台規模的增長。
隨著監管收緊、合規門檻提升,網貸的行業集中度也逐步提高。一方面,網貸規模在穩步增長,平台數量卻持續降低,不少平台達不到合規要求,選擇主動良性退出的平台增加;另一方面,不少平台選擇「抱團」以完成合規,整合資源或並購重組或將成為大勢所趨。
5. 目前中小企業通過P2P融資的真實情況是怎樣的
1. 額度問題:國家應該把選擇權還給市場,融資難和融資貴是因為權力尋租有太大空間,效率與成本才難兼顧。很多銀行年底沒有額度了或者已經完成本年度任務了,就不給中小企業貸款了;另很多地方政府也要求銀行給他們借錢搞BT,這是總額度大小的問題。
銀行每年的貸款額度是有限的,遇到無貸可放的情況有以下幾種:①地方政府要求銀行放貸給他們進行基礎產業建設或者關聯企業,導致額度用完。②年初放貸過多,年末為了不放款過多影響第二年績效判斷,即停止放貸。
2. 環境問題:在金融環境不太發達的地區,不掛國字頭或者沒有硬抵的企業也很難融資成功。
國企央企或者已經非常成熟了的產業在銀行貸款很容易,甚至有利率下浮;而小微企業甚至中型企業在銀行拿貸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說,也還要看銀行臉色,有時2、3個月都批不下來拿不到錢是常見的現象。
3. 規模問題:銀行由於人力和運營成本問題,千萬甚至五千萬以下的融資對於銀行來說可能耗費同樣的人力物力收入卻有限,人都是要活著的,權衡利弊自然會有所取捨。
如果同樣的要給人工花100元 是願意做20000元的工程還是願意做1000元的工程呢?
4. 成本問題:一些隱性成本如果加在基準利率上的話,銀行貸款的整體融資成本絕沒有想像中那麼低。
隱性成本包括:企業要維護好放貸員,風控專員,業務主管及銀行行長,公關成本不低,要麼就必須找中介或擔保公司;另外在成功貸款後要替擔保公司繳納風險計提金,很可能還要放一部分錢去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幫銀行完成存款任務等。
6. 中國目前農戶貸款的現狀P2P金融有哪些切入
純粹的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的貸款現實就是,逾期壞賬高得嚇人。想做好農村市場,短期來看基本不可能。農信社做了好多年農村的借款了,壞賬逾期還是高得嚇人。
之前的工作會接觸到農村借貸市場這塊,專注做農戶的從事農業生產的,風險很難降下來。原因如下:
1.本身從事農業生產的風險還是比較高的,農業生產豐年和欠收這些都是交替循環的,收入很難保障。農產品價格本身也很難保證利潤。
2.農業人口,因為教育等和本身的所處的環境來看,契約精神其實沒那麼強,在他們看來,晚幾天還款其實沒什麼的,最後只要還款了,就不涉及誠信什麼的。但是對於企業來說,逾期這些問題就很頭疼了。
3.有一段時間,我跟公司的信貸同事去過部分有業務的農村地區。好幾個借款人采訪他就是在麻將桌邊。更有一位一邊輸液一般打麻將。
4.純做農村市場,就基本和做公益一樣,企業是很難盈利的,一筆借款額度兩三萬的居多,貸前調查代後管理,還一樣不能少。企業的借款成本其實是很高的。
但是,農戶們勤奮嗎?他們真的很勤奮,但是也有少部分好吃懶做的,多數是老實人,老實人踏實種地,反而不會想太多借錢的事。老是借錢的,要麼真是有借款需求,踏實做事的,或是家裡有事應急的。但是,也遇到,借幾萬跑路的、賴賬的。
純農戶的借款需求,其實不太適合企業來做,政府出面,可能會更好。
那麼,是不是農村地區的市場就沒潛力了呢?關鍵是如何定義這個范圍。圍繞農村地區的鄉鎮、三四線城市的小微經營者他們的借款需求還是很不錯的。
有很多的農戶,開始離開土地,到城鎮、三四線城市打拚了。離開土地的這一批人,更能吃苦,更努力。有意思開始從事經營活動的這批人,是十分在意自己的借款信譽的。這部分市場還是很大的,也是能夠給企業帶來利潤的。未來,如果瞄準農村城鎮化這塊的借貸市場,機會還是很大。
7. p2p金融倒閉 欠的錢可以不還
貸款公司倒閉,所欠貸款也應該依法償還,但高出國家規定利息標准部分可以協商免除。
8. 貸款公司倒閉了,我借的錢還用不用還p2p
貸款公司倒閉了,借款人借的錢應當歸還。
貸款公司倒閉,可能出現兩種情況:
一是被其他公司吸收合並,這種情況下,合並後的公司會承繼其權利,要求借款人歸還其貸款。
二是公司破產。此種情況下,貸款公司貸出去的錢會被列為破產財產, 用於破產分配。
因此,貸款公司倒閉了,借款人借的錢應當歸還。
(8)金融貸款公司p2p現狀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條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9. 現在的P2P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金融機構嗎
p2p小額貸款公司都是非金融機構。金融機構(Financial Institution)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務業(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行業)與此相應,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