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欠銀行和貸款公司錢,沒錢還會坐牢嗎還是還不起會怎麼樣
1、如果僅是欠錢,屬於民事糾紛,不會坐牢的。
2、銀行到法院起訴,勝訴之後,如果你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銀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另外你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你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你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6.一人逾期影響全家徵信
如果你不止信用有污點,還上了「黑名單」,也就是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那就可不僅僅是配偶會受到影響了,還會牽連到子女!比如:兒女考公務無法通過政審、無法上私立學校等等。總之,不利多多。
㈡ 公司法人個人欠款與公司有關系嗎
公司法人個人欠債與公司並沒有關系。公司是獨立法人,公司債務由公司獨自承擔。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僅僅是處理公司事務的代理人,對公司的債務不承擔責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東,則需要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其實,法人就是法定的代表人,這對於一個人的身份是沒有特殊的影響的,所以就算公司出現了變故,或者出現了負債的現象,也不會追求法人的責任的。
因為公司的責任與你個人的責任是兩回事,所以作為法人,你不用擔心有責任一個人扛的現象。
法人代表作為法人的代表機關,他的地位主要就是法人的對外執行機構,比如說簽訂合同等等一些事情上。
但是大家不要誤認為他簽訂合同是以自己的名義所簽,其實不然,他是以法人的名義所簽的,所以他的這些行為都是法人的行為,而對於他的行為所需要承擔的後果也是應該有法人承擔的。
就好比說你的手是身體的一部分,當你用你的手做一些事情的時候,所需要承擔後果不是手來承擔,而是你整個人。
現在很多企業的老闆讓自己的員工來當法人代表,當然這不是為了推卸經營責任,因為如果法人代表做出了欺詐行為等,那麼,所要追究的責任就是一個企業的內部責任,而不是法人個人的責任。
當然了,有一種情況是會直接追究法人代表個人責任的,就是當法人的代表有違法犯罪的行為。這時是因為法人自己的過錯導致的,因此需要法人代表自行承擔,而不需要追究整個公司的責任。
(2)貸款欠錢到期跟公司有關嗎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企業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出借人、企業或者其股東能夠證明所借款項用於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使用。
出借人請求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列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個人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所借款項用於企業生產經營,出借人請求企業與個人共同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以簽訂買賣合同作為民間借貸合同的擔保,借款到期後借款人不能還款,出借人請求履行買賣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審理。
並向當事人釋明變更訴訟請求。當事人拒絕變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起訴。
按照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審理作出的判決生效後,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金錢債務,出借人可以申請拍賣買賣合同標的物,以償還債務。
就拍賣所得的價款與應償還借款本息之間的差額,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權主張返還或補償。
第二十五條,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第二十八條,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
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㈢ 公司銀行貸款到期還不上,法定代表人有責任嗎
如果以前的貸款。是有限公司以前的法人代表和股東作出的決定和決策。簽署的貸款協議。那麼有限公司變更了法定代表人和股東,以前的銀行貸款和擔保,原法定代表人和股東當然還有責任。如果這筆貸款造成巨大損失。可能還要追究原法人代表和股東的刑事責任。
㈣ 公司垮了、欠款銀行的貸款、與股東有關系嗎
如果簽字股東沒有做個人擔保,則對還貸沒有個人責任;股權轉讓,一般是原轉讓股東不需要承擔原公司償還銀行貸款責任
㈤ 企業在同一地址成立兩個公司,是不是在逃避銀行債務,貸款到期需要借新還舊,銀行怎麼操作
如果是同一個罐名下的兩個子公司那麼是躲避不了的。如果是兩個不想干係的公司那麼就可以。還要看公司是不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有限公司。如果是兩個人名字還要看是否離婚
㈥ 擔保公司還了貸款債務人還有關系嗎
擔保機構可以辦理反擔保起訴債務人。
反擔保成立所需要的條件:
第三人已經向債權人提供了擔保。
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想第三人提供擔保。
只有在第三人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擔保、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時,第三人才能要求債務人向其提供反擔保。
須符合法定的形式(反擔保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訂立)。
反擔保的范圍與擔保人對債務人的追償權的范圍相同,具體包括:
①擔保人於擔保范圍內代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的支出及其他必要費用(如運費、匯費等);
②上述支出款項的利息;
③實現追償權的費用(含質物的保管費用)。
㈦ 公司在銀行有債務、債務未還之前公司法人變更了、假如銀行債務到期老法人未還、銀行債務是新法人承擔還是
新法人承擔,銀行認公司不認人。 會涉嫌貸款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