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幾家貸款公司倒閉了
上千家
❷ 公司貸款200萬,現在公司倒閉還不上了,我是法人,會承擔哪些責任
這種情況關鍵看是不是公司股東和公司性質,如果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現在一般是這種),而又是公司股東,需要在出資的范圍內承擔責任;如果不是股東,只是單純法人的話則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2)貸款公司倒閉了前台有責任不擴展閱讀
公司法人需要承擔的責任
一、刑事責任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的責任主要源於「單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語中,對「公司」、「企業」,統一表述為「單位」,單位犯罪的,單位要承擔罰金責任,許多情況下還要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這里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經常與「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
二、民事責任
如前所述,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為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擔民事責任,但也有例外。以下情況法定代表人可能直接承擔責任:
(一)因經營過錯而需向本單位法人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因為法定代表人在經營過程中存在過錯,導致本單位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那麼,法人可向該法定代表人追償。
(二)法定代表人可能面臨的合同違約責任
公司、企業出於管理考慮,有時會與法定代表人簽訂經營管理合同,更進一步地約定法定代表人的權利義務。
(三)侵權責任
如法定代表人單獨或者與第三人相勾結,損害本單位法人利益,侵害法人財產,該法定代表人可能向本單位法人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賠償責任。
(四)股東責任
股東或股份公司發起人時需承擔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責任,一旦出資人未按規定繳納出資時,除應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需向已按期足額繳納的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或按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❸ 我在一家投資公司上班,公司倒閉老闆被抓。請問業務員也要承擔責任嗎又被判刑的業務員嗎
有以下幾種情況下,業務員無責或輕責。
業務員知道還是不知道所在公司是詐騙,如果該公司合法及不知道公司詐騙則本人認為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知道該公司是詐騙,而繼續與公司已其干,應承擔相應責任或者,但不管怎麼講,公司才是違法主體,公司老闆及高管才是主要犯罪人員,主要後果應該由公司承擔。
如果該公司本身就是空殼公司,沒有經過正規注冊,這就有點復雜一點,責任大一點。
如果公司沒注冊且知道是在騙人而繼續干,肯定要承擔責任。
❹ 我欠款的小貸公司都倒閉了,還用還錢嗎,會不會坐牢
首先把所欠債款分成三部分,一是信用卡,二是正常運營小貸公司,三是倒閉的小貸公司。
信用卡部分
信用卡部分的欠款是一定要還的,畢竟信用卡隸屬銀行直接發行,逾期將會直接在徵信留下痕跡,而且信用卡逾期在其他金融類借款評估體系裡,權重相對較高。
而且信用卡惡意透支,一旦涉嫌信用卡詐騙,是有可能會坐牢的,一旦信用卡欠款本金超過5萬元(累計),且經過銀行有效催收,持卡人依舊未還款的,就涉嫌信用卡詐騙,有可能是會吃牢飯的!
要特別注意,這里所謂的5萬元,不是指一張信用卡,而是本人名下所有的信用卡累計欠款總額超過5萬元。
總之建議,如果有能力一定按時還款!不要把自己的未來搭在這點錢上。
❺ 公司倒閉欠銀行貸款還不上,法人應承擔什麼責任
1.首先對企業進行分類。 是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公司,合夥企業或其其他。因為不同公司不一樣。扯遠了說銀行可以到法院申請該企業破產清算。有的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直接可以追溯到股東的個人財產,有的僅僅用你在公司的所有股份為限承擔一切風險。 2.看是否當時有抵押、質押、擔保人等。 一般途徑是將留置質押物,向銀行申請拍賣抵押物(一般是不動產,動產很少,抵押專利權的話目前好像只在北京有擔保公司做),多餘的錢歸還原企業。 因為一般是按照價值評估的50%~70%進行(別墅、工業一般是50%,商業是60%,住宅是70%,臨街商鋪好像也是60%,記不清楚了),所以拍賣下來的款項一般會有多餘的。 如果該企業是自己申請破產的,你公司對原來抵質押給你公司的財產擁有優先受償權。 3.你說的法人是廣義上的法人還是指法人代表?以上。 應該有很多不足之處。
❻ 公司員工貸款公司倒閉了員工怎樣辦
但現在公司財務困難,要是倒閉了借款怎樣辦既然是借款協議,就能夠看做是
既然是借款協議,就能夠看做是債券,如果公司倒閉,並且員工薪酬和應交
2008-08⑴9
企業要破產了我的貨款咋辦
❼ 投資公司倒閉老闆被抓,業務員也要承擔責任嗎
投資公司涉嫌詐騙,業務員是否承擔責任,應當分情況討論:
1.如果業務員不知道公司涉嫌非法詐騙,則其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2.若業務員明知公司從事的是詐騙行業,依然從事這一行為,則應當承擔相應的刑罰責任;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主要犯罪行為人,犯罪後果主要由公司與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承擔;
3.如果公司為空殼公司,是為了從事犯罪行為而成立的,則承擔較為嚴重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