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打包貸款的對象條件
企業如需辦理打包貸款,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中國的企業應當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且經營作風良好,無違法違規和違約等不良行為記錄,企業須有出口業務經營權
(2)、中國的企業須有出口虧損彌補來源,有齊全的生產銷售計劃和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恪守信譽並在銀行開有帳戶;信譽良好,有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中國的企業所持的有效信用證正本需由資信良好的海外銀行開立,不可撤銷,且信用證條款必須經銀行核准,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出口單據必須交銀行進行議付;
(4)、中國的企業應向銀行提供有關外銷合同,如屬代理出口須提供代理協議,以便銀行了解有關貿易背景;企業具有良好的貿易履約能力,制單能力強,能按期、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收購)和交貨計劃。
(5)、能及時、准確地向銀行提供相關貿易背景資料和財務報告,主動配合銀行的調查、審查和檢查
(6)、貸款用途符合中國的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
(7)、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1、企業須有出口業務經營權
B. 什麼是信用證打包款,怎麼操作
出口信用證打包貸款是出口地銀行對信用證受益人提供的一種短期融資,是基於銀行可接受的信用證發放的,用於信用證項下貨物采購、生產和裝運的專項貸款。還款來源為信用證項下出口收匯。 打包貸款是一種裝船前短期融資,使出口商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然可以辦理采購、備料、加工,順利開展貿易。
1.申請打包貸款的出口商,應是信用證的受益人;
2.打包貸款通常不超過信用證金額的80%;
3.每筆放款通常不超過3個月;
4.申請辦理打包貸款需提交:書面申請、國外銷售合同和國內采購合同、正本信用證等;
5.需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打包貸款)》;
6.憑以放款的信用證以融資銀行為通知行,且融資銀行可以議付、付款;
7.信用證中不含有出口商無法履行的「軟條款」;
8.申請打包貸款後,信用證正本須留存於融資銀行;
9.出口商發貨並取得信用證項下單據後,應及時向銀行交單。
C. 出口押匯和打包放款的區別
(Outwardbill/outwarddocumentarybills/OutwardBillCredit/billpurchased)出口押匯是指企業(信用證受益人)在向銀行提交信用證項下單據議付時,銀行(議付行)根據企業的申請,憑企業提交的全套單證相符的單據作為質押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參照票面金額將款項墊付給企業,然後向開證行寄單索匯,並向企業收取押匯利息和銀行費用並保留追索權的一種短期出口融資業務。
打包放款是指在國際貿易中,銀行憑以該出口商為受益人的信用證為抵押,向該出口商提供的用以生產、備貨、裝船的貸款。
一、條件不同
1. 出口押匯條件:
(1)出口押匯的申請人應為跟單信用證的受益人且資信良好,銀行為客戶提供出口押匯融資時,與客戶簽定出口押匯業務總承諾書,並要求客戶逐筆提出申請,銀行憑其提交的單證相符的單據辦理出口押匯。出口押匯按規定利率計收外幣 利息。
(2)出口押匯是銀行對出口商保留追索權的融資,但銀行如作為保兌行、付款行、或承兌行時不能行使追索權。
(3)銀行只辦理跟單信用證項下銀行承兌 票據的貼現,申請人辦理貼同業務應向銀行提交貼現申請書,並承認銀行對貼現墊款保留追索權。
(4)貼現票據的期限不超過180天,貼現天數以銀行貼現日起算至到期日的實際天數,貼現利率將按規定執行並計收外幣貼現息,貼現息將從票款中扣除。
2. 打包放款條件:
(1)在本地區登記注冊、具有 獨立法人資格、實行 獨立核算、有進出口經營權、在銀行開有人民幣帳戶或 外匯帳戶的企業。
(2)出口商應是 獨立核算、 自負盈虧、 財務狀況良好、領取 貸款證、信用等級評定A級以上。
(3)申請打包放款的出口商,應是信用證的受益人,並已從有關部門取得信用證項下 貨物出口所必需的全部批准文件。
(4) 信用證應是不可撤銷的跟單 信用證,並且信用證的 結算不能改為 電匯或 托收等其他的 結算方式, 開證行應該是具有實力的大銀行。
(5) 信用證條款應該與所簽訂的合同基本相符。
(6)最好能找到另外企業提供擔保,或提供 抵押物。
(7)出口的貨物應該屬於出口商所經營的范圍。
(8) 信用證開出的國家的政局穩定。
(9)如果信用證指定了 議付行,該筆打包放款應該在議付行辦理。
(10) 信用證類型不能為: 可撤銷信用證、 可轉讓信用證、 備用信用證、 付款信用證等。
(11) 遠期信用證不能超過90天。
二、特點不同:
1.出口押匯業務特點:
(1)押匯/貼現系短期墊款,押匯期限一般不超過90天,貼現不超過180天。
(2)押匯/貼現系預扣利息後,將剩餘款項給予客戶,利息按融資金額×融資年利率×押匯天數/360計算。
(3)押匯/貼現系銀行保留追索權的墊款,不論保種原因,如無法從國外收匯,客戶應及時另籌資金歸還墊款。
2.打包放款特點:
(1)可解除您在備貨前資金不足的煩惱;
(2)令您能以小本錢做大生意。
三、作用不同
1.出口押匯作用:
客戶出口交單後,憑與信用證要求相符、收匯有保障的單據向銀行申請短期融資,客戶能在國外收匯到達之前提前從銀行得到墊款,加速資金周轉。
2.打包放款作用:
如果客戶是採用 信用證 結算方式的出口商,在需要融資的時候,我行可以信用證正本為還款依據向客戶提供裝船前融資,主要用於支付生產或收購信用證項下產品的開支及其他從屬費用。
D. 什麼是打包貸款
51資金項目網專家為您解答:打包放款( PACKING FINANCE)叉稱信用證抵押貸款,是指出口商收到境外開來的信用證,出口商在本國采購與這筆信用證有關的出口商品或生產出口商品時,資金出現短缺,用該筆信用證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本、外幣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出口貨物進行加工、包裝及運輸過程出現的資金缺口。
E. 什麼是國內信用證項下打包貸款
國內信用證打包貸款, 是指銀行應國內信用證受益人(賣方)申請向其發放的用於國內信用證項下貨物采購、生產和裝運的專項貸款。
產品特點
1.用於賣方在國內信用證項下備貨裝運的短期資金融通需求;
2.還款來源為國內信用證項下收款,有開證行有條件的信用保障;
3.屬專項貸款,貿易背景清晰,適合封閉管理。利率打包貸款利率比照同檔次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利率。適用客戶賣方流動資金緊缺,而買方不同意預付貨款,但同意開立信用證。
申請條件
1.依法核准登記,具有經年檢的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足以證明其經營合法性和經營范圍的有效證明文件;
2.擁有貸款卡;
3.擁有開戶許可證,在我行開立結算賬戶;
4.客戶在我行有授信額度。
辦理流程
1.賣方與銀行簽訂融資協議,向銀行提交打包貸款申請書、貿易合同、正本信用證及相關材料;2.銀行經審核後將打包貸款款項入賣方賬戶;
3.賣方使用打包貸款款項完成采購、生產和裝運後,向銀行提交信用證項下單據,辦理議付;
4.銀行將單據寄往開證行進行索匯;
5.開證行到期向議付行付款,議付行用以歸還打包貸款款項。
F. 國外信用證打包貸款是否需要抵押或保證
信用證打包貸款憑的是受益人的信譽,即受益人在銀行有一定的流水,且以往在銀行的信譽良好,因此,一般不需要抵押或保證。但是,受益人須將信用證的正本放在銀行,以確保受益人在放貸銀行做交單。
G. 銀行貸款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而且,在不同的國家和一個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按各種標准劃分出的貸款類型也是有差異的。如美國的工商貸款主要有普通貸款限額、營運資本貸款、備用貸款承諾、項目貸款等幾種類型,而英國的工商業貸款多採用票據貼現、信貸賬戶和透支賬戶等形式。
根據不同的劃分標准,銀行貸款具有各種不同的類型。如:
1、按償還期不同,可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2、按償還方式不同,可分為活期貸款、定期貸款和透支;
3、按貸款用途或對象不同,可分為工商業貸款、農業貸款、消費者貸款、有價證券經紀人貸款等;
4、按貸款擔保條件不同,可分為票據貼現貸款、票據抵押貸款、商品抵押貸款、信用貸款等;
5、按貸款金額大小不同,可分為批發貸款和零售貸款;
6、按利率約定方式不同,可分為固定利率貸款和浮動利率貸款,等等。
抵押特徵
(1)房屋抵押[1]是原債權債務關系的擔保,原債權債務關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從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為前提條件,本身不能獨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權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況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應謹慎保養所抵押房屋。
(3)負有清償債務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義務時,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權,不依靠債務人的行為即可實現其權利。
(4)抵押物須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須對抵押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如果抵押房屋是國有房屋,則抵押人必須對該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
(5)房屋抵押權的設定,一般採用書面形式,並應明確規定擔保的范圍。
(6)房屋抵押人將房屋抵押後,並不喪失房屋的所有權,因此,抵押人應自己承擔房屋意外滅失的風險。
(7)房屋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經房屋抵押權人同意,將抵押房屋轉給第三人時,房屋抵押權人對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權,房屋受讓人因此受到的損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擔。
5 擔保公司
設計適宜的貸款方案 爭取優惠的貸款利率加快貸款辦理的進度
提供專業評估擔保服務
目前,許多投資擔保公司,在貸後管理和貸款風險化解方面的規范和高效運營,獲得了銀行充分信任,一些合作銀行把貸後催收、貸款資產處置外包給擔保公司,雙方都取得了比較好的合作效果。
6 申請條件
借款人所需條件
1. 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內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註:從2010年5月10日左右開始外地戶口在京購房貸款還必須提供近一年的繳稅證明或者一年的社保單等能證明在京工作滿一年的材料。
房屋賣主應提供材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結婚證或者單身證明)
2. 房產證
特殊情況
外籍人士購房所需資料:
台灣人-------大陸往來通行證(台胞證)、戶籍藤本(可證明婚姻狀況)、在京購房審批表、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香港人-------香港身份證、結婚證、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韓國人--------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戶口本中文翻譯公證(可證明婚姻狀況)、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其他國籍------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結婚證中文翻譯公證、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賣方為企業需提供資料:
法人身份證、 營業執照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董事會出售決議、公司章程、授權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收款賬戶證明(以上資料都需要加蓋公章)、房產證
7 貸款利息
2012年7月7日起執行目前最新貸款基準利率:銀行貸款六個月(含)5.60%一年(含)6.00%一至三年(含)6.15%三至五年(含)6.40%五年以上6.55% 備註:基準利率由央行規定,銀行貸款利率可以此為基準上下浮動。
貸款方式
(1)創業貸款
創業貸款是指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經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因創業或再創業提出資金需求申請,經銀行認可有效擔保後而發放的一種專項貸款。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根據個人的資源狀況和償還能力,最高可獲得單筆50萬元的貸款支持。
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根據個人的資源狀況和償還能力, 最高可獲得單筆50萬元的貸款支持。 對創業達到一定規模的,可給予更高額度的貸款。 創業貸款的期限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3年。 支持下崗職工創業,創業貸款的利率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利率下浮,並可享受一定比例的政府貼息。
9.3 (2)抵押貸款
對於需要創業的人來說,可以靈活地將個人消費貸款用於創業。抵押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的70%,貸款最高限額為30萬元。如果創業需要購置沿街商業房,可以以擬購房子作抵押,向銀行申請商用房貸款,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擬購商業用房評估價值的60%,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適合於創業者的有:不動產抵押貸款、動產抵押貸款、無形資產低壓貸款等。
不動產抵押貸款。創業者可以土地、房屋等不動產做抵押,向銀行獲取貸款。 動產抵押貸款。創業者可以股票、國債、企業債券等獲銀行承認的有價證券,以及金銀珠寶首飾等動產做抵押,向銀行獲取貸款。 申請人可以向相關銀行或格萊曼國際貸款機構這樣的專業機構詳細咨詢,為你提出有效的貸款方案。
9.4 (3)質押貸款
除了存單可以質押外,以國庫券、保險公司保單等憑證也可以輕松得到個人貸款。存單質押貸款可以貸存單金額的80%;國債質押貸款可貸國債面額的90%;保險公司推出的保單質押貸款的金額不超過保險單當時現金價值的80%。
從質押范圍上看,范圍是比較廣的,像存款單、國庫券、提貨單、商標權、工業產權等都可以作質押。創業者只要能找到屬於自己的東西,以這些權利為質押物,就可以申請獲取銀行的貸款。
9.5 (4)保證貸款
如果你沒有存單、國債,也沒有保單,但你的配偶或父母有一份較好的工作,有穩定的收入,這也是絕好的信貸資源。當前銀行對高收入階層情有獨鍾,律師、醫生、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以及金融行業人員均被列為信用貸款的優待對象,這些行業的從業人員只需找一至兩個同事擔保就可以在工行、建行等金融機構獲得10萬元左右的保證貸款,在准備好各種材料的情況下,當天即能獲得批准,從而較快地獲取創業資金。
9.6 (5)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
根據「凡年齡在60歲以內、身體健康、誠實信用、具備一定勞動技能的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可以持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向商業銀行或其分支機構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規定,創業者可以聘用是屬於下崗失業的人員,協商後,可憑再就業優惠證,申請辦理失業貸款。每個人的標准可以最高貸款兩萬元,且利息是當地銀行貸款之間的最低利率。如果企業聘用10名下崗人員,則可享受最高為20萬元的低利率貸款。
9.7 (6)國際貿易融資
國際貿易融資是指政府及銀行對進出口企業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這些業務包括授信開證、進口押匯、提貨擔保、出口押匯、打包貸款、外匯票據貼現、國際保理融資、福費廷、出口買方信貸等。
1)國際貿易短期融資
*出口商可以從進口商品和銀行獲得短期資金。包括:①進口商對出口商的預付款。②銀行對出口商提供貸款,如無抵押品貸款、銀行憑信託收據貸款、出口商品抵押貸款、打包貸款、在途貨物抵押貸款、異國存儲貸款等。
*進口商可以從出口商和銀行獲得短期資金。包括:①出口商向進口商提供的貸款,如開立帳戶信貸、票據信貸。②銀行對進口商提供貸款。包括銀行對進口商直接籌資,承兌匯票貼現,銀行承兌信用,信用證籌資。
2)國際貿易中長期籌資(出口信貸)出口信貸是政府或銀行為了激勵本國企業商品出口,而向本國出口商、外國今後商或進口方銀行提供信貸資金的經濟活動。這是中小企業緩解資金壓力重要貿易融資方式。包括賣方信貸、買方信貸兩個方面。
賣方信貸,指銀行對本國出口商提供信貸,再由出口商向進口商提供延期付款信貸的一種出口信貸方式。 買方信貸,指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匯票或信貸公司向進口商所在地銀行或進口商提供貸款,以曠達本過商品出口的一種出口信貸形式。 (3)補償貿易融資
補償貿易融資是指國外機構向國內企業提供機器設備、技術服務與培訓等作為貸款,待項目投產後,國內企業以該項目的產品或以商定的其他方法予以償還的經濟活動。這種方式是解決中小企業設備、技術落後,資金短缺的有效途徑之一。該融資方式屬於由外商先墊付企業設備、技術進口,再以由此而獲取的收入或生產的產品分期償付進口價款。
一般程序是:
項目融資可行性研究。主要包括考察項目在國內和本企業的配套建設環境及條件,如配套資金、技術、人才、土地、遠材料、基礎設施及國家相關政策等;認證項目的經濟效應、社會效應等;由於產品 面對國際市場,還需認證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和海外市場前景。 確定、報批項目。在通過項目可行性認證之後,將有關資料上報規定主管部門審批。 與外商談判。談判的主要內容包括設備或技術性能、價格、數量、安裝、維修、人員培訓;轉移技術產權歸屬的界頂定;償付產品的數量、規格、質量標准;償付期限。 簽訂合同。雙方達成協議後,將有關談判結果寫入合同書。 履行合同。合同生效後,雙方按合同規定運作,企業按合同規定進行貿易融資償付。 (7)綜合授信
綜合授信,即銀行對一些經營狀況好、信用可靠的優質(客戶或能夠提供低風險擔保的客戶),授予一定時期內一定金額的信貸額度,企業在有效期與額度范圍內可以循環使用。
綜合授信額度由企業一次性申報有關材料,銀行一次性審批。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營運情況分期用款,歲借隨還,同時也節約了融資成本。綜合授信的優質客戶條件:
信用等級在AA+(含)以上。 資產負債率不高於客戶所在行業的良好值。 或有負債余額不超過凈資產。 近兩年沒有出現經營虧損,上半年總資產報酬率不低於行業平均水平。 近兩年無不良信用記錄。 (8)擔保貸款
擔保貸款是制借款人向銀行提供符合法定條件的第三方保證人作為還款保證,當借款人不能履約還款時,銀行有權按約定要求保證人履行或承擔清償貸款連帶責任的借款方式。其中包括以自然人擔保的貸款、由專業擔保公司擔保貸款、託管擔保貸款等方式。根據以上方式,還可形成更多種的具體融資方法。例如:
1)票據貼現融資。是指票據持有人將商業票據(主要是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轉讓給銀行,取得扣除貼現利息後的資金。以這種方式融資,成本很低,只需帶上相應的票據到銀行辦理有關手續即可。
2)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是指以合法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經評估後向銀行申請融資。
3)出口創匯貸款。是指對於生產出口產品的企業,銀行可根據出口合同,或進口方提供的信用簽證,提供打包貸款;對有現匯帳戶的企業,可以提供外匯抵押貸款;對有外匯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以憑結匯憑證取得人民幣貸款;對出口前景看好的企業,還可以商借一定數額的技術改造貸款。
此外,對於小額臨時借款,還可以利用信用卡透支的方式得到資金。目前,銀行信用卡的透支功能日漸增強。一個信用卡一般少則3000元、5000元,對於小本買賣的創業者來說,幾個股東或幾個家人,每個人多幾個卡,在一定期限時間內(如60天),也能解決一下購貨無資金的情況。
希望能夠幫助你,望採納!
H. 打包放款的定義
打包放款(Packing finance(Packing finance))也稱打包貸款(Packing Loan)
如果客戶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的出口商,在需要融資的時候,我行可以信用證正本為還款依據向客戶提供裝船前融資,主要用於支付生產或收購信用證項下產品的開支及其他從屬費用。 1.在本地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有進出口經營權、在銀行開有人民幣帳戶或外匯帳戶的企業。
2.出口商應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財務狀況良好、領取貸款證、信用等級評定A級以上。
3.申請打包放款的出口商,應是信用證的受益人,並已從有關部門取得信用證項下貨物出口所必需的全部批准文件。
4.信用證應是不可撤銷的跟單信用證,並且信用證的結算不能改為電匯或托收等其他的結算方式,開證行應該是具有實力的大銀行。
5.信用證條款應該與所簽訂的合同基本相符。
6.最好能找到另外企業提供擔保,或提供抵押物。
7.出口的貨物應該屬於出口商所經營的范圍。
8.信用證開出的國家的政局穩定。
9.如果信用證指定了議付行,該筆打包放款應該在議付行辦理。
10.信用證類型不能為:可撤銷信用證、可轉讓信用證、備用信用證、付款信用證等。
11.遠期信用證不能超過90天。 1. 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證後,向我行提出打包放款申請。
2. 出口商向我行提供近期財務報表及營業執照等材料。
3. 出口商將信用證正本留在我行作為質押品,獲得我行貸款。
(1)可解除您在備貨前資金不足的煩惱;
(2)令您能以小本錢做大生意。 1.打包放款的申請人應為該信用證的受益人;
2.融資需求既可以打包放款解決又可以一般流動資金貸款滿足時,應優先發放打包放款;
3.打包放款只能用於該信用證項下出口商品的采購、生產或流轉的資金需要;
4.如信用證規定允許分批裝運,除非申請人需一次性采購,分批使用,分批生產,分批出運,否則,應根據申請人分批出運的計劃,分批放款,以便監控貸款的使用及還款。
I. 「打包貸款」是什麼意思啊
打包貸款是借款人收到進口商所在地銀行開來的信用證後,以信用正本作抵押向銀行申請的貸款,用於該信用證項下出口商品的進貨、備料、生產和裝運。
J. 信用證打包貸款
國內信用證項下打包貸款,是指銀行應賣方(國內信用證收益人)的申請,以其收到的信用證項下的預期銷貨款作為還款來源,為解決賣方在貨物發運前,因支付采購物、組織生產、貨物運輸等資金需要而向其發放的短期貸款。
申請打包貸款借款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當年信用等級為A-級(含)以上的法人客戶;
2、能夠提供我行認可的合法、足值、有效擔保(符合我行信用貸款條件的客戶除外);
3、履約能力強,履約記錄良好;
4、能及時、准確地提供相關貿易背景資料和財務報告,主動配合調查、審查和檢查;
5、在及其他金融機構的現有融資無逾期;
6、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
7、貸款行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