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丈夫給別人在郵政儲蓄銀行貸款中當了擔保人,當時我並不知情,這樣的擔保有效嗎
明確告訴你 是有效的。
銀行打電話核實擔保人的時候是不核實配偶的,簽擔保合同的時候有沒有配偶簽字的地方。簽字後已經有法律作用了,你知道不知道不是銀行的事,是你丈夫的事了。所以你只能追究你丈夫的家庭責任了。
2. 老公幫別人做擔保,妻子不知情也沒簽字,貸款的人要是貸款還不上款,這樣擔保人妻子有法律責任嗎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那麼你的問題是你老公幫別人做擔保啊,妻子不知情的話,也沒有簽字,那麼貸款的人要是還不上的話,那麼這個妻子是不是承擔法律責任?
那麼個人覺得這個問題的話,這個機子是沒有法律責任的,不過這個啊,家庭裡面的財產的話,肯定是要拿出去賠掉的,嗯
手機使用知識
手機,在一天當中與我們形影不離,生活中處處都會有手機的影子,從早晨起床一直到晚上入睡,手機一直陪伴在身邊。打電話、上網、拍照、發微博,手機簡直無所不能,但是如果不能正確使用手機,就會給我們的健康帶來危害。今天雲手機就給大家說說,使用手機對於我們的健康都有哪些傷害和需要注意事項。
一、盡量少把手機放兜里
相信大部分人都會將手機放在自己的衣兜里邊吧。其實這種做法會給我們身體帶來很大的危害。據英國《泰晤士報》報道,匈牙利科學家發現,經常攜帶和使用手機的男性的精子數目可減少多達30%。醫學專家指出,手機若常掛在人體的腰部或腹部旁,其收發信號時產生的電磁波將輻射到人體內的精子或卵子,這可能會影響使用者的生育機能。英國的實驗報告指出,老鼠被手機微波輻射5分鍾,就會產生DNA病變;人類的精、卵子長時間受到手機微波輻射,也有可能產生DNA病變。因此,我還是建議大家把手機放在包包里,盡量遠離離腰、腹部,因此,手機使用者要盡量讓手機遠離腰、腹部,當使用者在辦公室、家中或車上時,最好把手機擺在一邊。
二、撥打電話時間不宜過長
當人們使用手機時,手機會向發射基站傳送無線電波,而無線電波或多或少地會被人體吸收,這些電波就是手機輻射。一般來說,手機待機時輻射較小,通話時輻射大一些,而在手機號碼已經撥出而尚未接通時,輻射最大,輻射量是待機時的3倍左右。這些輻射有可能改變人體組織,對人體健康造成不利影響。並且手機長時間與耳部、臉部接觸時可能導致皮膚出現過敏反應,產生一種叫做「手機皮膚炎」的紅色或發癢的疹子。所以我希望大家盡量少用手機撥打電話,如果撥打也盡量較少通話時間,或者選擇用耳機接聽電話,減少輻射都腦部的直接傷害。不過還是推薦用戶最好在有座機的情況下,使用座機撥打電話。
三、廁所玩手機要小心
廁所玩手機,手機會沾染大量細菌。而且當你一不小心的時候將手機掉進馬桶里,那就悲劇了。不過如果手機一進水,請切記不要作任何按鍵動作,尤其是關機(一按任何動作,水馬上會跟著電路板流串),正確的方法為馬上打開外蓋,直接將電池拿下,直接強迫斷電,可保主機板不被水侵襲。小編建議大家蹲坑的時候還是盡量不要使用手機啦,就算沒有掉進馬桶里,在公司耽誤其它同事上廁所也是不好的。
四、吃飯不宜玩手機
如果大家邊吃邊玩對消化系統十分不好,因為注意力分散,食物不經咀嚼下咽造成胃部負擔,注意力不集中影響唾液分泌,而唾液和咀嚼是正常消化第一步,不到位會增加胃部負擔,久而久之會得胃病。再有手機上沾有帶有大量細菌,
那麼因為啊,你們是夫妻關系,所以說你們老公給他們做了擔保,那麼家裡頭的財產肯定全部要被拿去抵押
那麼以上就是個人對你這個問題做的解答,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也希望你能夠採納
最後個人祝你健康快樂,好運連連,萬事如意,心想事成
3. 一方夫妻給別人做了擔保另一方還能辦房貸嗎
給別人做擔保貸款並不會影響個人辦理房貸,但若所擔保的貸款發生未正常還貸的情況,擔保人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若責任沒有承擔的話會影響到個人申請房貸。
申請房貸,在申請人為已婚狀態時,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資料進行申請貸款。
房貸辦理流程:
選擇房產;
確認開發商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
辦理按揭貸款申請;
簽訂購房合同。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
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
簽訂樓宇按揭合同。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
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
開立專門還款賬戶;
並辦理相關手續後,一次性將該貸款劃入發展商在銀行開設的銀行監管賬戶,作為購房者的購房款;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定期還款。
4. 丈夫是別人貸款人的但保人,對妻子有什麼害處,例如銀行帳戶會不會被
鄭正湖因生意資金周轉困難,於2012年3月20日向李維新借款16萬元並出具了借條,雙方約定借期為一年,月息為1分5厘,洪建元提供了擔保。到期後,李維新多次向借款人鄭正湖、擔保人洪建元催討無果,2013年6月2日向法院起訴,要求鄭正湖立即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擔保人洪建元及其妻子錢小芳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分歧]
在妻子錢小芳是否該為丈夫洪建元的擔保之債承擔連帶責任問題上,存在兩種相反的觀點:
第一種意見認為,錢小芳應承擔連帶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庭審中,錢小芳均未舉證證明李維新與洪建元約定的擔保之債為個人債務,也沒有舉證證明該擔保之債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據此,洪建元的擔保之債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錢小芳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種意見認為,錢小芳不應承擔連帶責任。洪建元的配偶錢小芳是否應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應根據擔保的具體性質、擔保是否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生產經營需要以及錢小芳對該擔保是否知情、認可等情形來綜合分析認定,不應簡單地套用相關司法解釋。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1、在鄭正湖出具的借條中,存在著兩種性質不同的合同,即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借款合同為主合同,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有償合同(如支付利息),擔保合同一般為無償合同(擔保人從中受益為例外)。因此,判斷擔保人洪建元的妻子錢小芳是否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就是要看錢小芳是否從中受益,即由李維新舉證證明洪建元的擔保行為是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或生產經營需要,或者夫妻、家庭從該擔保行為中受益,否則洪建元的擔保屬個人行為,與妻子錢小芳無關,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從法律層面說,夫和妻具有各自獨立的人格,可以分別從事與婚姻無關的民事活動,夫或妻一方對外擔保不能等同起來,即夫擔保妻也一並隨同擔保,妻擔保夫也一並隨同擔保;夫與妻的信用也各不相同,不能說認可了夫的信用,也就認可了妻的信用,更不能說夫和妻的信用存在一種必然的連帶關系。再說,現行法律也沒有明文規定夫妻一方為他人提供擔保,配偶也必須隨同承擔擔保責任。
5. 夫妻一方為他人擔保銀行貸款,夫妻另一方有責任嗎
有責任的。擔保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一種負債。一般情況下,銀行的貸款你去做了擔保,都是連帶責任擔保。當人家借款人還不起錢時,銀行可以直接起訴擔保人去還款。這樣的話你和借款人是沒有任何差別的,所以。你夫妻還是一起承擔該有的責任。
6. 夫妻是否可以單方面為他人在銀行貸款提供擔保
可以單方面為他人做貸款擔保,但是也要跟家裡人商量。
7. 丈夫做了別人的貸款擔保人,妻子在銀行有存款。當貸款人沒及時還清貸款,擔保人妻子的賬號會被凍結么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根據該規定,如果銀行在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過程中將你列為共同被告,而且有證據證明該詐騙款用於你們共同生活,那麼你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果你有證據證明沒有用於共同生活,那麼只能由丈夫個人承擔責任,用其個人財產賠償銀行。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2、因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3、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4、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5、因贍養老人所負的債務;6、其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由此,可以清楚的看出夫妻共同債務一定是出於、源自、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
8. 老公拿我們的結婚證去幫別人擔保銀行貸款。貸款人跑了,我們怎麼辦
當然是你們還啊,還能怎麼辦?除非你們逮到貸款人,否則這筆賬只能賴到你們頭上。你那個老公真是沒事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