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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貸款借款人死亡後

發布時間:2022-11-25 05:19:50

㈠ 網上小額貸款後貸款人死亡怎麼辦

1、有保證人的,由保證人代還。

保證的目的就是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負責履行,以保障債權人權利的實現。這里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就應包括債務人死亡的情形。因此,在債務人死亡的情況下,如果合同中沒有將此作為免除保證責任的事由,那麼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2、無保證人的,由繼承人代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六條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無繼承人的,由遺產抵償。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開始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稅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本條規定了被繼承人債務的清償原則。

(1)小額貸款借款人死亡後擴展閱讀:

法官說法

在法律上,債務人死亡既不必然導致債務的消滅,也不是債務消滅的法定原因。雖然債權債務關系具有相對性,僅對合同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但即便在債務人死亡的情況下,合法的債權依然受到法律的保護,可以在債務人生前財產范圍內合法受償。

在債務人的繼承人繼承遺產的情況下,債務有限度地轉移到繼承人。由此可見,債務人死亡後,債務並不隨之消滅,而應由債務人的遺產或者繼承人在繼承范圍內清償債務。

㈡ 銀行貸款人去世欠款怎麼辦

一、債務人死亡銀行貸款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有相關的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因此,即便是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債務人的遺產足夠償還,債款仍然可以要回來的。
二、遺產債務的清償順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2條規定,遺產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果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應當按照以下順序清償遺產債務:

首先,應由法定繼承人在所得遺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負責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其理由是,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雖然都是繼承法所規定的繼承方式,但是遺囑繼承的效力優先於法定繼承,因為遺囑繼承是最能體現被繼承人意願的一種繼承方式。先讓法定繼承人用所得遺產清償債務,從這種意義上講,就是尊重了被繼承人的意願。

其次,法定繼承人用所得遺產不足以清償時,剩餘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這里所稱的按比例償還債務,是指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各自按照取得遺產份額的比例分攤被繼承人的尚未清償的債務。當然,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清償債務亦可以所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的實際價值的部分,可以不再清償。

再次,如果沒有法定繼承人,而僅有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取得遺產時,應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當然,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定由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清償其所負的債務時,即不存在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償還債務的問題。

三、債務人死亡後債務處理的法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十二條規定:「遺產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剩餘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㈢ 我欠了小額貸款30萬,如果我死了。會連累父母嗎

1 不會。高利貸公司逼死人的事情肯定不敢大張旗鼓,所以不會再追債上門。
2 30萬其實並不多,沒必要為這點錢就想不開。可以斷絕一切聯系方式,到外地隱姓埋名躲幾年,踏踏實實掙點錢。有了錢,就可以恢復正常生活。
3 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超過這個利率的被認定為高利貸。可以去派出所報案。

㈣ 貸款人死後貸款怎麼辦

法律分析:貸款人死後貸款應該由繼承人或者配偶償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假如貸款人有遺產,那麼借款人死亡後,其債務原則上應該由這些遺產償還。誰繼承誰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㈤ 人死了欠的網貸怎麼辦

法律分析:網路借貸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個體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在個體網路借貸平台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范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范。網路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網路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路貸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網路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在網貸中,借款人死亡,直系親屬或繼承人償還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㈥ 人死了小額貸款要還嗎

法律分析:人去世後,小額貸款是需要繼續償還的。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㈦ 如果一個人欠銀行很多錢,但是他死了,這個賬該怎麼辦

家族財富密碼評論員董岩:

我們要先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根據我國的《繼承法》債務人死亡後,債務是不消失的,債權人要追討債務,首先要看債務人是否留有遺產,其次看有無債務擔保人。

公民死亡後其財產的繼承人同樣繼承債務,其債務會有其財產繼承人歸還。無財產的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繼承人不承擔債權人的債務。

《擔保法》第六條規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或者承擔債務的行為。」

其實說到這里已經很明白了,如果生前借了錢原則上只要有財產,有擔保人有繼承人的話他們就要承擔起這部分債務,幫債務人還錢。

如果是借的銀行的錢還好,因為如果沒有償還能力的話,銀行不會剝奪借款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權利。這個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比如只有一套住房又正好夠你們家人居住,那麼這套房子就不能拿來抵債,因為收走後就沒地方住了,這個在法律上也是不支持的。但是如果家裡3口人卻住著幾百平的別墅,這種情況房屋就會被拍賣,但是這種情況銀行要給你提供租住的地方,拍賣的金額要給你換一套小的房子,其餘的銀行拿走。

如果是借的民間高利貸的話,他們催款就沒有那麼溫柔了,這個時候要多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根據我國法律年利率超過24%-36%的利息是可以協商不還的,法律不支持也不反對要這部分錢,超過36%的利率不受法律保護,為嚴格意義上的高利貸,可以不還。

首先對於家人故去這件事我表示哀悼,但是債務就擺在眼前也不能不管,還是要積極的協商處理,多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這個問題要分幾種情況來看:

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即貸款時有抵押物,可以是房屋,國債,理財產品,股票等。

如果借款人去世了,銀行是有權處理這些抵押物的,用於償還貸款。

那麼會不會抵押物拍賣後不夠還貸款?一般不會,銀行在貸款時會有個折扣,比如房屋抵押,最多隻能給房屋70%市值的貸款。

當然了,也有借款人抵押物多頭抵押的情況,這樣銀行拿不到抵押物,就只能壞賬了。

第三方擔保貸款

如果貸款有第三方擔保,那麼借款人去世後貸款就轉移到擔保人了。銀行有權向擔保人發起追償。

純信用貸款

純信用貸款,遺產繼承人在遺產覆蓋范圍內需要償還貸款。

如果借款100萬,遺產50萬,那麼銀行是有權追回這50萬的。但是實際情況里,銀行向遺屬追債,遺屬很難配合的。此時銀行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強制執行。如果強制執行不下來,這筆錢就變成銀行壞賬了。

大家的傳統觀念認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還有父債子還。很多網友表示:人去世欠銀行的錢必須還,不還是犯法。人死了,存款不能提,這是銀行規定。

欠銀行的錢如果本人去世了是不是家人必須幫其還清?

對於這個問題,一般存在兩種觀點,一種認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就算人死了,家人也有義務繼續還錢,這個思維是幾千年延續下來的觀點。另外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我死賬清,既然人都不在了,他欠的債自然也就不用還了。就目前來看,這兩種觀點都有其正確的一面,但都不完全正確,也有其片面的一面。

1、家人是指誰

很多人一說起家人,不自然的就特指夫妻和子女。誠然,這些都是直系親屬,但在債務問題上,夫妻和子女關系差別很大。

如果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某一方從銀行借的錢,用於夫妻雙方共同使用,那這算是夫妻雙方共同債務,借款人去世後,作為他(她)的配偶,是有義務繼續還錢的。

但如果借的這些錢沒有用於夫妻雙方共同使用,活著的一方能夠證明這筆借款自己不知情,且借款也完全用於與自己無關的地方,那這筆借款將不作為夫妻共同債務,相應的也就不需要承擔繼續還款的義務,比如夫妻一方私自跑去銀行貸款,然後用於賭博。這也是為什麼很多銀行在放貸的時候要求夫妻雙方共同到場簽字的原因。

除了夫妻關系外,子女是不作為共同債務人的,所以子女也是沒有義務償還債務的。除非子女作為債務擔保人或在貸款時明確作為共同債務人,這種情況下子女是需要繼續償還的。

相應的,子女如果是債務人,如果沒有明確是共同債務或有債務擔保,父母也不作為債務人,對債務同樣沒有償還的義務。

2、本人去世債務怎麼還

首先需要確定當事人名下可用財產,在這方面的法律已經比較健全了,具體的就不多說。然後看這些財產夠不夠還貸款,如果夠,就從這些財產里扣除用於還貸款的金額,剩下的財產,再按《繼承法》由盯關繼承人繼承,如果不夠,先以還債務為原則,繼承人將無法繼承當事人財產。

這些事情也不是銀行出面就可以解決的了,需要經過法院判,只有經過法院判決的,才有最終法律效力,所以如果當事人名下沒有什麼財產可用於償還債務,那就等著銀行向法院起訴,讓法院判好了。

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且配偶願意繼續償還債務,那也就不涉及債務追繳之類的事情了,按期償還就可以了。

3、有個前提

這里其實有個前提,在最後補充一下,以上所說的兩點都是按法律辦事的前提下,如果你借的不是銀行的錢,如果債權方不完全按法律規定的辦,而是尋求其他 社會 方式,那肯定也就不受上面所說的債務人限制了,而是所有與當事人相關的真系親屬可能都要遭殃。

所以坤鵬論在這里還要提醒一下大家,盡量不要借高利貸,對於很多高利貸來說,人死未必賬就清,不要在自己死後還給自己家人留下無盡的痛苦。

傳統觀念認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還有父債子還。

但法律不是這樣規定的。

1、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夫妻雙方要共同承擔。

2、根據《繼承法》第33條: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看清楚了,欠銀行錢的,以遺產來償還,欠款超過遺產價值的,超出部分不用還,繼承人自願還的除外。

比如欠款150萬,但遺產只值100萬,那就只能還100萬,超出的50萬繼承人是不用還的,除非自願還。

還有我們通常認為的「家人」包括父母、兄妹、配偶、子女等。

但法律的界定,不是所有的家人都有權繼承遺產的,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還要分清楚欠銀行的是什麼錢。

常見的有幾種:

1、信用貸款。

比如信用卡。

結婚期間欠的款,配偶有償還義務。

沒結婚的,以遺產償還。

2、房貸。

房貸是以房子作為抵押的。

有些人房貸會增加了父母作為保證人。

那人去世後,如果配偶或父母繼續還月供的錢,那就沒事,如果不還或沒能力還,那銀行會通過法律途徑拍賣房子,拍賣所得先還了房貸,多出來的給繼承人,不過這里要注意的是,拍賣是法院拍賣的,拍賣所得款項是先給法院的,法院再分別給銀行和繼承人。

還有很多人討論的人死後存款如何取的問題。

存款,是遺產的一部分,由繼承人繼承。

繼承人帶齊死亡證,公證書等法律文件可以取出,不見了卡的,不知道密碼的,都可以取出。

注意,先取得法律文件,對,公證書要收錢的,對,只能繼承人去取,對,其他人不行。

所以,無論是銀行要追回貸款,還是繼承人要取回存款,都通過法律途徑,沒有法律文件大家都不能瞎扯,期間產生的費用也是各自承擔。

網友表示:銀行貸款人死了,有兒子可以繼續還我沒有疑義。可人死了,銀行存款為什麼繼承人就那麼難得拿到呢?可以給大家一個合理的解釋嗎…

很多人以為「父債子還,天經地義」,但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也有人認為「人死債銷」,這同樣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按照《民法通則》第213條規定:「作為被執行的公民死亡後,以其遺產清償債務。」也就是說,在債務人死亡之後,應當以其遺產清償債務。

根據《繼承法》第 33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應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這條法律規定有兩層含義:

一是子女享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就有償還債務的義務;反之,則沒有償還債務的義務。

二是子女享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在償還債務時,以遺產價值為限,債務超出遺產價值的,子女沒有義務償還。

所以簡單直白的說,無論欠銀行多少錢,都是以遺產來償還,但是償還的金額僅以遺產價值為限,如果欠款比遺產還多,多出的部分就不用還了。

通常情況銀行會是這么處理的,如果死者欠銀行的錢是通過抵押方式獲得的貸款,在貸款人死亡後確實沒有償還來源的情況下,銀行會通過人民法院拍賣貸款抵押人的抵押物償還銀行貸款;

只有當抵押物處置變現後不夠償還銀行貸款的本息時,銀行才會形成壞賬損失,通常這種情況不會發生,因為銀行在貸款時的抵押物通常估價低於貸款人的固定資產原值,比如房屋抵押一般只能按房屋評估價值的70%發放貸款。當然,如果貸款人與評估公司串通,或與銀行一起與評估公司串通高估貸款人評估價格時,有可能處置抵押物不足償還銀行貸款的情況發生。

還拿房屋來說,如果貸款人房屋本來只值100萬元,而被評估公司評了200萬元,結果從銀行貸款140萬元;如果有一天貸款人死亡處置房屋時,銀行就會虧掉40萬元,讓銀行形成40萬元的壞賬。

同時,如果貸款人的貸款是有人擔保的,在貸款人死亡後,銀行可找擔保人償還銀行貸款,擔保人成了貸款人的自然債務承擔者;當然如果擔保人生意失敗失去了償還能力,或也發生了擔保人死亡現象,銀行這筆貸款基本就會形成損失,但這種概率極低。

還有一種情況,如果貸款人的貸款是信用貸款,貸款人死亡,銀行還可申請人民法院要求對貸款人的家屬進行債務追繳,但這往往會遭到家屬的強烈抵制或反對,銀行也難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這種情況下會導致銀行的債權損失。

朋友,總之銀行會想方設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辦法也比較多,通常形成損失的可能性不大。不知我的回答能否消除你心中的疑惑,如有興趣,我們可單獨再探討。祝你生活如意!

國內某房地產集團老總向銀行借款1800萬,光是每年的利息就高達230萬,最後公司經營不善倒閉,自己也意外身亡,那麼欠銀行的1800萬,是不是不用還了?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從古至今,這是一條永不變的恆理。

我所在的城市是一個三線城市,某房地產集團是我們那邊數一數二的房地產龍頭,由於要承包一個私人學校建設,當時這個公司的工地實在太多,一時間無法湊齊那麼多現金,於是公司老闆就去銀行做了抵押貸款。

最後沒想到,這個學校卻被政府宣告停止施工,那一年也是房地產最艱難的一年,導致資金鏈斷裂不久,因為經營不善,房地產公司倒閉。

除了欠銀行的1800萬,還有很多其他的欠款,高達三個億左右。

過於激動的老闆腦血梗突然爆發,不幸而亡,而他欠銀行的1800萬,並沒有成為呆賬時間一久,就算以欠銀行十塊錢,那麼最後也能會變成幾百幾千上萬。

對於這問題,身為銀行的客戶經理,用專業的角度知識來為大家回答。

現實生活中很多做生意的朋友,需要大量資金墊資,時間久沒有資金,那麼就去銀行借款,為了緩解資金周轉困難,但是從銀行借錢,那麼他就要收取一定的利息。

①、短期貸款,或者是一年貸款期限,那麼它的貸款年利率就在4.35%。

②、中長期貸款五年以內,那麼他的貸款年利率就在4.75%。

③、五年以上的長期貸款,那麼他的貸款年利率就在4.90%。

以上只是2020年央行公布的貸款利率的情況,這些主要是商業貸款,根據你的貸款年限來決定它的利率,但是這只是基礎利率,很多銀行會在這個利率上還要往上調,所以你貸款金額越多,貸款時間越久,那麼它的利率也就越高。

計算方式: 1800(萬)*6.5%(利率)*2(年) 2340000(元)。

所以一年就要還117萬,平均每月將近十萬塊錢。

每月還款,光是利息就將近十萬元,光是一個月就足夠一個普通職工,一年不吃不喝的收入。

所以光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銀行通過把錢借給需要的人,從中賺取一定的差息,利潤非常的豐厚,怪不得有些銀行員工每天開著二三十萬的車子去上班。

如果生前像這個老闆一樣,欠銀行1800萬,或者是幾十萬,那麼死後會怎麼辦?

就拿我們普通老百姓來說,去銀行存款,不僅要看利息的問題,主要看這家銀行到底有沒有實力,把我的錢存銀行到底有沒有保障?反而你要去銀行做大額貸款的時候。銀行肯定不會輕易的借給你。

而是層層調查,層層審核,你要在銀行貸款幾十萬上百萬,同樣你要在銀行抵押,超過你貸款的金額。

比如說我拿我名下的兩套房產價值180萬,那麼做銀行抵押,那麼銀行就會貸給你一百六七十萬左右。

必須你的抵押資產要高於你貸款的本金,甚至要把利息包括在內。

張老闆,因為公司缺資金,他把名下的一套1200萬的豪華別墅抵押給銀行,當銀行經過各種的調查確認,這套房子屬於正當資產,那麼銀行會很痛快的借給你1000萬,所以他的借款永遠不會超過你抵押的價值。

銀行是不會做虧本的買賣。

所以想在銀行借上大額存款,並不是你想像的那麼簡單,如果借了大額存款的人,死後銀行會該怎麼辦呢?

像平時的信用卡以及小額貸款,憑借的就是自己的徵信來貸款,只要你的徵信沒有任何問題,那麼銀行就會放貸,不還那麼你的個人徵信就會出問題,會列入失信人名單。

如果像一些小額貸款,不需要抵押,比如信用卡的人死後,這筆錢銀行不會向你家裡人索要。

因為法律規定現在不允許負債子,還誰借的錢?你找誰?如果這個人去世,那麼這筆賬就會成為呆賬,是一筆無法收回的賬,但是在銀行一直都有存根。

像那些大額貸款,只要還不起,或者是貸款人去世了,那麼他們在銀行抵押的房產,車產業以及股票基金等等,就會被銀行通過證正規的法律途徑進行拍賣。

把拍賣的錢用於還以欠銀行的錢和借款,實際時間產生的利息。

至於多餘的錢,那麼銀行會退還給你的家屬,但是你絕對不能少銀行一分錢,銀行也不會多,要你一分錢。

我在銀行工作期間,確實遇到這種情況,我們當地的一個開超市的老闆,因為資金緊張,在我們銀行借款了,180萬把自己兩家超市作為抵押資產。

再一次進貨的時候,老闆因為車禍不幸去世,那麼這筆錢就無法正常還款,一般情況下,銀行會通知家屬,如果有錢盡量按期還款,如果沒有錢 。

那麼銀行就會將老闆抵押在銀行的資產進行拍賣,用來還款,當時記得把款還完之後,又多出80萬,最後我們銀行一分不少的退還給死者家屬。

所以大家不要覺得自己信用卡欠錢,沒有抵押,不接銀行電話,時間一久,銀行也沒拿自己怎麼辦?但是不要抱著僥幸心理欠銀行的錢,每次都逾期,按照期的利率給你計算利息,一天不還,一天利息利滾利,就像三月份的豬要養到臘月份,再來殺豬吃肉。

一旦銀行准備要回這筆呆帳的話,那麼欠銀行的錢,你們一個都跑不掉。

所以不要覺得自己不還就沒有事情,如果說借錢的人去世,那麼就會拍賣他的資產,因為根據法律,這屬於合法。

畢竟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所以就算欠銀行的人去世了,那麼只要在銀行有抵押資產,那麼銀行就會將她抵押資產進行拍賣,用於還錢。

大家也不要把銀行想像的那麼亂,一切做法都是按照規定來辦,這些規定在你借款之前都會向你詳細的說清楚,如果沒有還款能力,就不要去借,如果有,那麼就可以去借,凡事都是一個雙面性,看自己怎麼利用?所以大家要理性看待。

(感謝各位朋友觀看和支持)。

經常遇到一些朋友問:銀行貸款給那麼多的人,如果有的人欠銀行很多錢,突然死了,他欠銀行的錢怎麼辦?

遇到這樣的問題,實際上這個問題的本質是,如果貸款的人死了,欠銀行的錢是不是就可以不用還了?

第一,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是信用原則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市場經濟的基礎是 社會 信用秩序,也就是我們的古訓:「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市場經濟初期破壞了信用基礎,人們以欠錢不還這榮,這種想法目前仍然有一些人存在。所以有的人到銀行大肆借貸,有的人到互聯網借貸平台大肆借貸,甚至有的人在朋友、親戚大肆借貸,目的就是不想還,所以曾經流傳一句話:欠債的爺爺,要錢的是孩子。但是近幾年隨著我國信用 社會 的打造,對欠債不還者從法律、 社會 輿論的角度進行了懲戒和抨擊。所以,希望欠錢不還已經越來越受到人們的譴責。

因此,結論必然是:欠銀行的錢如果死了,並不會像人們想像的那樣人死賬消,應該還的錢還是要還的。

第二,你要能夠在銀行貸到很多款才行

經常有人會說,銀行為什不給貸款?你有錢,我需要,銀行為什麼不貸款?也有人認為銀行貸款審核太嚴格,所以在銀行的貸款不好貸。凡些種種都說明,在銀行貸款很多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這個問題的前提是你要能從銀行貸到很多款才行,因為銀行會對貸款申請進行嚴格的審查。能從銀行貸款很多有幾個條件:一是你要有足夠的合理的用款理由,銀行貸款要審核貸款用途,只有合理的貸款用途才能進行貸款,所以你的貸款用途要得到銀行的認同;二是你如果是個人企業從銀行貸款,除了貸款的用途外,還要看你的企業經營狀況特別是還款來源、未來現金流、以及抵押擔保措施,符合了這些條件即使貸款的人死了,你的貸款也會有還款能力和來源。

第三,如果貸款人意外,貸款怎麼還?

雖然不能人死賬消,但是也不會像我們過去常說的「父債子還」。那麼如果處理呢?

一是如果抵押貸款,可以處置抵押物, 如果抵押物處理後有剩餘,那麼要將餘款歸還給遺產繼承人;如果還款不足,還在看遺產處置情況。

二是如果有遺產,那麼這些遺產首先要歸還銀行貸款 ,有結余仍然要歸還遺產繼承人,如果還款不足,則可以進行消賬。

三是如果是擔保貸款,有兩種處置方式 ,可以要求擔保人歸還貸款然後擔保人再向遺產繼承人追償;也可以先進行遺產處置,如果還款不足再向擔保人追償。

需要說明的人,如果貸款人存在大額資金不明或者有轉移資金的行為,如有的人惡意轉移資產,那麼銀行可以起訴追償資金的去處,如果最後證明是惡意轉移財產,就不僅僅是通過司法追繳,而且有可能涉嫌金融詐騙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貸款有風險,貸款需謹慎。嚴格保護自己的誠信,誠信為本才是我們每個人應該遵守的准則。

我是文化評論,專注銀行三十年, 財經 金融分析評論

這個問題正好今年見過,大舅的兒子今年突然死亡,死了之後家人才發現,欠了三四萬的信用卡,然後銀行也沒給家人打過電話,應該成死賬了。

但查了一下,應該是得看錢是不是自己花了,但他已經三十三歲了,借的錢肯定是用於自己的開銷了,所以銀行也沒有讓親人還款。

如果你欠銀行很多錢就死了,那麼你自己的民事主體資格就此消滅,你的一切權利義務關系都歸零,一了百了,什麼都不用管了,但銀行絕不會善罷甘休,它會用各種方法把他的錢收回來。

1、用抵押物優先償還貸款。

現在在銀行貸款數額巨大一般都要拿房產作為抵押,如果到期不能還錢,人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你要求還錢,若你還不起,銀行可以要求拍賣抵押房產,拍賣所得先還人家貸款。

如果你人不在了,房子還在,債務還在,只是你可以不用管了,不管誰繼承房屋,首先把人家銀行的錢還了,剩下的各繼承人再繼承。

2、配偶還錢(銀行借款一般都要夫妻雙方簽字)

如果這筆貸款是在你們婚姻生活存續期間所借,且這些錢確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那麼該筆貸款就屬於 夫妻共同債務, 配偶雙方都有連帶還款責任,即使離婚了也要還。在你死後,銀行當然可以以夫妻共同債務為由,要求你的配偶償還這筆貸款。

3、繼承人還錢

(1)如果你自己死後留有遺產, 並且你的繼承人對遺產進行了繼承,那麼根據法律規定,繼承遺產必須先在遺產繼承范圍內償還債務。


(2) 如果死後有沒遺產, 中國也沒有父債子還這一說,銀行也沒有權利給你任何一個親屬要錢,這種情況下,人死了一切都歸於消滅,銀行只有自認倒霉!

作為一個人來講,生前應該妥善處理好自己的債務等事宜,不要給在世的親人留下太多麻煩事。當然人死後債權、債務消滅,這也是解脫的一種方式,要不然好多欠錢的想不開呢。

我聽一個縣銀行行長講個真實故事:有一個在他們行貸款10萬的養殖戶,得病死了,按信貸員的辦理了銷戶,可是過了幾年,這個行長在大街上無意中看到這個養殖戶活的好好的,心裡立刻明白怎麼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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