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男方給女友買車買房三年後可以要回嗎
既然現在都知道你們只能在一起三年,那你就別給女方買車買房啊,何必三年後又去做要回來這樣很LOW的操作
2. 結婚前男方給女方買車離婚後算誰的
法律分析:對於這個問題需要分兩個方面來看,一方面如果是男方單純贈與給女方的,那麼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方婚前贈與只要滿足贈與的條件,應歸屬於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無權進行分割。而贈與行為是否有效,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也就是說只要是一方願意給,一方願意要,則贈與合同生效。
另一方面如果男方給女方購買車輛是作為彩禮的形式購買的,那麼需要按照彩禮有關的規定進行處理,彩禮是男方按習俗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是以雙方結婚為條件的,按照最高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規定,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或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男方要求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反之,如果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並已共同生活的,離婚時男方要求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3. 戀愛時男方為女方買車,分手後應當返還嗎
你的問題,涉及到法律中的贈與合同。對於你是否返還,主要依據這一部分錢是屬於戀愛關系中的一般贈與還是以結婚為目的的附條件贈與,前一種可不必返還,而後一種因為無法達成需要返還。
作為男方,一直以為以結婚為目的的所以付款,就需要舉證證明。比如:這部分錢數額較大,與月工資嚴重不符,屬於大額支出,超出了男女日常交往中的范圍;男方多次提及過締結婚姻關系的意圖,其中這部分錢亦屬於基於此意圖的付款等等。否則要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
4. 男女戀愛期間,男方贈送女方車子.分手需要返還嗎
你好朋友,男女戀愛期間,男方贈送女方的車子分手,需要返還給對方的。
確定戀愛關系期間,對於戀愛或者訂婚一方贈與另一方財物之後,因雙方沒有結婚可能時,贈與人要求受贈人返還贈與財物的,受贈人應當予以返還贈與的財物。因為這些贈與的行為基於婚約關系作為前提贈與對方的財物,應當視為「附義務贈與」合同。一旦婚約關系不存在就喪失贈與的合同內容,受贈人應當向贈與人返還不當得利的財物。
戀愛期間,不分彼此,但是分手了是對方的東西,還給他不要留著,重新開始新的生活,他贈送的東西都要給他,對你來說,留下來睹物思人,很難開始新的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第一百九十二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5. 談戀愛男方給女方買車分手能要回嗎
能要回來。
戀愛期間贈與財物產一般情況下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對於男女雙方在戀愛或婚約期間互送的圍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還不足以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不予返還;
2、對於此期間送往的節日禮品或訂婚、男女來往的宴席,可不予返還;
3、對於男女雙方互贈的照片,一方堅持要求退還的,應當說服對方,盡量返還。
4、對於戀愛或訂婚一方送與另一方的大宗財物(手錶、電視機、摩托車、金項鏈以及高級貴重衣物等)和一定數額的金錢(見面禮、叩頭禮等),一般應予返還。因為大宗物或金錢基於戀愛關系或婚約關系而存在,以與之結婚為前提,一旦這個關系不存在,喪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財物就失去基礎,再佔有此項財物則屬於不當得利應當返還。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無力返還,應折價補償或不予返還。
5、對於以財物為誘餌,玩弄異性和他人感情,道德敗壞的,即使送與對方較大數額的財物,從道德角度來講,可以選擇返還
6. 戀愛時男方為女方買車,分手後應當返還嗎戀愛時男友幫我出了一部分錢買車現在,現在要起訴我讓我還他,他
摘要 我覺得不用給,又不是騙他的
7. 出錢給女方買了輛車,現在分手了,車子能要回來嗎
如果是你出錢給對方買車,雖然你們分手了,但是你的車子也可以要回,哪怕就是你們在處對象的時候,中間發生了一些金錢上的往來,只要有證據,我們都可以要回來。
金錢上的往來,我們有一些轉賬記錄,如果上面寫著借款是可以要回的。如果有很多都是在一些特殊意義,比如說情人節或者是520,這種有特殊含義的日子。我們送出去的禮物,它可以說是一種禮物,不予支持
像車子這么大的一個財務支出,雖然寫著他的名字送給了他。但是。分手以後,他並沒有因為送他車子而和你繼續交往,那這份感情包括這個財務支出就應該到此停止,我沒有得到回報,我當然要索取。
我們有發票有購買車子的財務的轉賬記錄都可以追溯到作為證據,他如果不返還,我們可以告他。和我的想法相同,就採納吧!
8. 戀愛時男方為女方買車,分手後應當返還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7-15
9. 男的給女的買車分手可以要回去嗎
當然可以要回去。但是男方要留存相關證據,能夠證明車是男方送給女方的。如果女方不想給,男方可以根據證據訴諸法律。
10. 是不是戀愛期間男方出資給女方購買的汽車,登記在女方名下,不管分手原因都應該歸還汽車給男方
您好,如果男方能夠證明車子是以結婚為目的送給女方的那就視為彩禮, 應當視情況歸還。如果女方有證據能證明男方送車子是純粹的贈與,比如證明贈與行為存在的合同、微信聊天記錄或者其他方式的合意就不用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 657 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 1042 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