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貸款不下來首付可以退嗎
貸款辦不下來可以退首付,但可能支付相應違約金。這要區別不同的情況來判斷。如果是銀行原因,比如額度緊張無法放款,那麼購房者可以和賣家協商解除購房合同,並且不必承擔違約責任,賣家應該無條件退還購房首付。如果是因為購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徵信記錄有污點或者還款能力不夠而影響貸款審批,首先應該盡量解決,如找擔保公司擔保或者延長還款期限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❷ 買車交了定金貸款不通過可以退嗎
買車貸款沒過定金是不能退的,買車貸款的定金一般都會交給汽車經銷商店。
只有經銷商店拒絕履行合同時才需要退回定金,並且時雙倍退回。
因為借款人自身原因貸款沒有通過的情況是無法要求商店退還定金的。
不過,借款人可以與商戶進行協商,商議退回其中的部分定金。
拓展資料:
車貸指貸款人向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發放的貸款。汽車消費貸款是銀行對在其特約經銷商處購買汽車的購車者發放的人民幣擔保貸款的一種新的貸款方式。汽車消費貸款利率就是指銀行向消費者也就是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汽車(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家用轎車或7座(含)以下商務車)的貸款數額與本金的比例。利率越高,那麼消費者還款的金額就越大。
車貸類型
個人貸款購車業務分為直客式、間客式、信用卡車貸三種。直客式一般為客戶直接見面進行貸款的銀行車貸,間客式一般為汽車金融公司轉接客戶的汽車金融公司車貸。
直客式銀行車貸,所收的費用項目為押金、本息、3%擔保費等,銀行優質客戶費用還會有所優惠,不過每家銀行的優惠政策各有不同。
間客式汽車金融公司車貸除了繳納以上費用外,還需負擔監管費、車隊管理費、質保續保押金
還有一種就是信用卡車貸,信用卡分期購車貸款只對銀行信用卡用戶提供分期付款,不是任何條件都可以辦理,還要有一個審核程序,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信用卡用戶就很難辦理。
信用卡分期購車的具體步驟大致如下:
1.持卡人(或申請人)電話資詢銀行信用卡中心或去當地銀行,了解是否能夠辦理信用卡車貸。
2.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證件,至經銷商處現場填寫車購易分期訂單,交由銀行後台實施審核。
3.當訂單審核通過後,持卡人付首付款,並辦理正常購車手續。
4.當車輛上完牌照以後,持卡人需要向銀行辦理抵押手續同時購買所需規定車險險種。
5.最後我們就可以順利地將愛車開走。
貸款額度
貸款金額最高一般不超過所購汽車售價的80%。
貸款條件
1.具有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詳細住址證明;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個人社會信用良好;
5.持有貸款人認可的購車合同或協議;
6.合作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資料
1.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
2.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個人帳戶過去6個月的流水清單;
3.與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合同或者購車意向書;
4.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❸ 買房子貸款辦不下來首付可以退嗎
可以退,不過要根據合同上的約定來,如果是個人原因貸款辦不下來,是可以跟開發商協商退首付的,不過要賠償違約金。
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是可以解除跟開發商的合同要回首付,並且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貸款買房付首付時要注意事項如下:
1、看開發商的資質等級:在開發商的資質中一級資質的開發商注冊資本最多,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時間最長。由具有這樣資質的開發商承建的房屋,質量上雖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是總體來說也不會太差,後期交房也更有保障,將來的生活也會更舒適省心。
2、核實開發商五證是否齊全:購房者經常會看到市場上有很多樓盤在銷售,但是其中很多房子是五證不全的,這樣的房子後期沒有保障,也無法取得房產證。一般而言,開發商只有具備了五證,才能證明這個房子是合法出售的,所以購房者在交首付之前要核實開發商的五證是否齊全。
3、審查施工情況:現在市場銷售的很多房屋都是期房,如果購房者購買的是期房,那麼就需要購房者在交首付之前直接到施工現場查看工程建設進展情況,重點查看該房屋工期是否存在異常,一旦察覺到可疑之處,要馬上進行核實,在此之前,萬萬不可草率交首付款。
4、明確交房時間:對於購房者來說,都希望可以按時的拿到新房的鑰匙,這樣就踏實了。但是開發商因為資金原因而延期交房的事情常有發生。有的開發商在合同上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購房者在交首付之前,一定要將合同中的交付房屋的日期明確到某年某月某日。如果開發商逾期交房,購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是判定是否逾期的重要標准,從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違約賠償問題。
5、註明貸款不成的約定:由於某些原因,購房者在交了首付之後,卻無法辦理貸款,這時候就需要一個明確的解決辦法了。這就需要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將這種情況寫入合同,並提出解決辦法。如果在購房合同中沒有事先妥善約定,則購房者要承擔不能按約付款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❹ 買車首付款付了可以退掉嗎
購車時4S會要求交訂金,一但違約訂金4S是不退的。另外,在購車過程中交付的「首付款」項,有可能存在多種方式、條件下所產生的「費用」(首付款交付的方式):
1、通過車貸的方式:付了首付款,因某些原因而放棄;
2、全款購車或通過車貨:可能車輛即將上市、缺貨或已經在運輸途中等可能,車主提交交付一定的定金(訂金)、甚或付了一部分車款(可作首付款抵用);
3、由於消費者個人某些原因,全款或是車貸方式購車的,導致消費者中途放棄;或是因銷售商的一些單方面原因而發的消費者退款要求行為等。
對於上述三種情況:
A、第一點,基本上已經在履行合約(合同)當中,如果想退車(退首付款),則行為上已經「違規」(按正式的合法的相關合同條款)。消費者必會有一定的經濟損失(按已經簽訂並公證的相關合同條款比例)。如果消費者可以接受(一定損失),是可以與車商協商解決的。但有一點必須注意:如果是緊俏的、斷貨的的一些緊俏車型,在消費者簽訂認可協議後,一般合同出會有嚴格的約束或措施(經銷商),依據這一特點,也有可能不會允許退「首付款」的。這個得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B、這點與A點類似,只是存在另外的一些特殊情況,如在一定條件下簽訂的協議,如車展上、特殊情況的缺貨斷貨等。為示誠意,銷售商也會要用戶交付一定的金額並承諾可當首付款用或是作車款抵用。這時候可能沒有簽訂正式的協議,但也會有一個簡單的或是如「承諾」格式的紙質文件需雙方簽署。消費者看清是交的定金還是訂金(因商品銷售的實際情況,這種現象會出現)。所以,建議參考:「訂金」和「定金」二個方式:其實二者具有不同概念,「訂金」屬預付款性質,約束不是很嚴格。更多地取決於消費者與銷售商之間的一種簡單的、承諾式的約定,以示誠意。這種方式簽訂的相關文件,可以找銷售商協商解決,但也有可能要付有一定的「履約」責任,即扣除一定比例的款項。而「定金」也是因商品的特殊原因(如緊俏或是即將上市的新品,已經列入車商任務或是車企生產的計劃等),銷售商會有一個嚴格的約定或是限定,所付款項不予退回。這是為了維護正常的合法的「正規合同」有效、有序運行的一種保障方式,對雙方均有很大的「約束力」。此種方式退款可能性不大。具體看簽訂協議的實際情況。C、對於條件當中的第三點,排除上述A和B外:1、消費者自身的原因,如實際車型與心目當中的相差甚遠,達不到要求而退款。或是因為銷售商的承諾的車型及配置與實際要求不符、相差很大、質量問題等,而導致消費者要求退款的一種行為;2、因看中更高級別或是其他的車型,而放棄購買原車型的,所以要求退款;或是車商無理的費用或是承諾不實際等情況而要求的退款行為。3、因不可抗的外因(消費者),如:消費者因外因而無力支付後續款項或放貸款項,而發起的一種「退款」行為。4、不排除還有其它的可能。對於上述原因:1、考慮實際情況,將車款轉入其他購買項目(如轉入另購新車計劃);2、確實因不可抗外因發起的行為,可與銷售商協商解決(如後續的還款計劃或是經濟等方面的壓力原因等);3、實際車型達不到消費者心目當中的標准(包括質量),與合同當中的諸多項「約束」行為不符。這樣的可以與銷售商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徑。
❺ 交了首付,貸款沒下來,首付能退嗎
交了首付,貸款沒下來,首付可以退。
貸款辦不下來,無法支付購房款,購房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首付,但是如果因自身原因不能貸款,一般要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比如不退定金,無論是審批未過、放款過慢、額度不足等哪項原因所造成的購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首付都是可以退的。當然,除了因購房者自身提交資料不真實或是信用不良等問題所造成的被拒貸。
具體情況如下:
1、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也就是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如果是因為購房者,也就是自己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條 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