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間車輛過戶需要哪些手續
夫妻間不叫過戶,你們倆是一個戶,這個叫更名,很方便的。
Ⅱ 夫妻間房子過戶能按揭貸款嗎
1、從婚姻法的角度上講,如您的房子是在結婚以後購買的,則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您的名字沒有出現產權證上,您仍對房屋享有權利。即使原貸款人是您先生,銀行仍需要您簽字同意將該房屋進行抵押,因為您是房屋的共有人。 2、現實操作過程中,房屋抵押後其過戶需要通過抵押權人同意。因此沒有銀行的同意,你是不可能辦理過戶的。 3、是否辦理轉按揭、轉按揭的條件是銀行制定的。在您的貸款合同中會有所反映。您可以先查看一下。但我認為即使其他銀行可以這么辦,您也不能要求這家銀行一定這樣辦從而方便您過戶。因為貸款方式是銀行確定,是否接收是您決定的。銀行可以不配合您的個人要求。 我認為您的問題只有通過和銀行協商來解決。
Ⅲ 夫妻之間車輛過戶再貸款會影響額度嗎
Ⅳ 夫妻間車輛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夫妻之間汽車過戶手續是:若是夫妻間汽車過戶換牌,需要攜帶車輛登記證書,車輛行駛證,雙方身份證;若夫妻之間汽車過戶不換牌,需要攜帶結婚證,雙方身份證,車輛登記證書,車輛行駛證,到車管所辦理變更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五條 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的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Ⅳ 分期的汽車夫妻間可以過戶嗎汽車貸款還沒有還完。夫妻之間可以過戶嗎
首先就是把貸款全還掉,然後去車管所解壓,3天後應該就可以過戶了...過戶手續問題找個二手市場的經濟人去辦,估計100代辦費用就可以了....如果你實在不懂,也可以給人家一手包辦!
Ⅵ 貸款中的車輛夫妻間可以過戶嗎
不可以辦理過戶。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明確規定,車輛在質押或抵押期間,車管所不會受理車輛的過戶申請。
Ⅶ 有車貸沒還完的車輛,夫妻間汽車過戶可以辦理嗎手續是什麼
車貸沒完不可以辦理過戶,因為這時候該車產權還是銀行的,除非你一次過還貸清餘款就可以。
Ⅷ 夫妻雙方 貸款車輛能過戶嗎
貸款沒有還清的車輛,車管所不會受理過戶申請,
過戶車輛需要雙方身份證,以及車輛手續證件,違章和事故需要處理好,不需要駕駛證,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一)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三)機動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的;
Ⅸ 夫妻雙方 貸款車輛能過戶嗎
能過戶,只要是合法夫妻,車輛及車牌都可以過戶。
Ⅹ 貸款車,夫妻間,怎麼把車主戶名變更女方,過戶給女方需要什麼和怎麼辦理。
需要車輛貸款按揭還清,解除抵押之後,車輛手續證件齊全,違章事故處理完畢,才可以申請辦理機動車過戶手續。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一)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二)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海關未解除監管或者批准轉讓的;
(三)機動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