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車貸款還清怎麼解除抵押拿回綠本
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即可。
貸款結清後,借款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憑證領回由銀行收押的法律憑證和有關證明文件,並持貸款結清憑證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結清貸款;在貸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貸款,須按借款合同約定,提前向銀行提出申請,由銀行審批後到指定會計櫃台進行還款。
(1)車貸已還完如何解除車輛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汽車綠本的使用:
1、初次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可代辦,但必須有客戶身份證原件;丟失補辦的必須車主本人到場。機動車登記證書一般在車輛管理所辦理,領取時間為三個工作日。
2、2001年10月8日之前上牌的車輛均未辦理機動車登記證書。之後上牌的車輛都有機動車登記證書,但約一個月的時間內辦理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未發放,車主本人可直接去原辦理車管所領取。
3、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理申請各項機動車登記和業務,但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除外。對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傷殘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可以憑相關證明委託代理人代理申領。
B. 車貸還清以後,需要解除抵押嗎
不用了,你的抵押物就是綠本(車輛登記證),既然你已到金融擔保公司辦理了相關手續,綠本也已寄給你了,說明已解押,不用再辦什麼手續。
C. 車貸還清後,之後怎麼辦
車貸還清後去車管所辦理解押手續。需要攜帶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四條 申請解除抵押登記的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抵押權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解除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抵押登記日期、解除抵押登記日期可以供公眾查詢。
第二十六條 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或者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抵押登記。不予辦理解除抵押登記。
(3)車貸已還完如何解除車輛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被塗改或者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的;
(四)機動車未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或者未經國家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進口的;
(五)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的數據不符的;
(六)機動車的型號、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有關技術數據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
(七)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八)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
D. 我的汽車貸款還完了如何辦理解壓手續
汽車貸款還清後,可以憑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等材料去車輛辦理抵押登記的車輛管理所來辦理解押登記。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四條 申請解除抵押登記的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抵押權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解除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4)車貸已還完如何解除車輛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公安部推出10項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舉措》第六條 簡化機動車抵押登記手續。當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時,對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作為抵押權人的,不需要再提交營業執照原件,改為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電子印章。
推行在銀行、汽車金融公司等機構設立交通管理服務站,方便群眾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已實現與銀保監部門、銀行等金融機構聯網的,實行機動車抵押信息網上轉遞,公安交管部門網上比對核查。
E. 車貸還完後去車管所辦理車輛解除抵押手續有時間限制嗎
F. 汽車貸款還清後怎麼解除車輛抵押
車貸款還清解除抵押拿回綠本流程如下:
首先,申請機動車解除抵押登記的,應當填寫《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申請表》;
其次,持相關手續材料由機動車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銀行)共同向車管所申請;
_最後,具體辦理流程及手續如下:
(1)到車輛管理所車輛服務大廳或區(市)縣交警大隊車輛服務大廳;
(2)領取《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並填寫《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
(3)領取排隊號;
(4)提交《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抵押權人和抵押人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注銷抵押為還款證明)等材料;
(5)領取《機動車登記業務受理憑證》;
(6)到銀行指定窗口繳費(注銷抵押無此步驟);
(7)持繳款憑證(注銷抵押不需要)和《機動車登記業務受理憑證》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
G. 車貸還完了,解除抵押,需要什麼手續
車輛解除抵押手續如下:
一、首先,需要向抵押登記的車管所提出申請;
二、其次,需提交如下資料辦理解除抵押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由代理人代理的,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代理人為單位的,還需提交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以及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託;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人民法院調解、裁定或者判決解除抵押的,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五)抵押權人為單位且已注銷的,還應當提交該單位的注銷證明(可以為工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以及抵押人已還款的證明。 最後,車管所受理、審核後符合規定的,收存相關資料並錄入信息,然後簽注並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解除抵押手續即完成辦理。
拓展資料:
一、辦理流程
1.到車輛管理所車輛服務大廳或區(市)縣交警大隊車輛服務大廳;
2.領取《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並填寫百《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
3.領取排隊號;
4.提交《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抵押權人和抵押人身份證度明、《機動車登記證書》、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注銷抵押為還款證明)等材料;
5.領取《機動車登記業務受知理憑證》;
6.到銀行指定窗口繳費(注銷抵押無此步驟);
7.持繳道款憑證(注銷抵押不需要)和《機動車登記業務受理憑證》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
二、【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四十三條,當事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擔保法》將於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條,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