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爸貸款買車要我身份證復印件做什麼,說是公司要他證明他買這個車兒子知道是什麼意思
不會是用你身份證貸的款吧,要不拿你身份證干嗎,他歲數大了不給貸了
② 用父親的身份證貸款買車提供我的駕駛證需要查我的徵信嗎
用你父親的身份證貸款買車,如果貸款人是你的父親,那麼就算是提供你的駕駛證,也不需要查你的徵信,如果你是共同還款人的話,是需要查你的徵信的。
③ 拿爸爸身份證去買車要他本人去嗎
現在不論干什麼比須人和個人的身份證相附,如果你拿你爸爸的身份證去買車是不可以的,比須要他本人去!
④ 我爸要用我的身份證去貸款
你20歲要是沒有工作,根本就沒有能力償還債務,而且要有公司或單位給你開工作
收入證明
才行,貸款前還得去
公證處
公證,你也要簽字按手印。鑒於現在的情況最好不要給
⑤ 用我爸的身份證貸款買車,然後上我的牌可以嗎
可以。
1、以他的名字上戶,再過戶給你
2、他出個贈與書,贈送給你,你憑贈送材料上戶
⑥ 拿著老爸身份證戶口本可以去4s店以他的名義貸款買車嗎
這是不可以的,想要貸款買車必須要本人到場辦理的,你拿著你爸爸身份證戶口本去了也辦不了的,除非你爸爸本人在場才可以辦理。
⑦ 我爸爸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拿我的身份證去貸款 這筆錢要我償還嗎
庭庭2006的答復很詳細,但是你父親及信用社的承辦人員可能會構成犯罪。
從法律角度講,你爸爸拿你的身份證去貸款,其與信用社簽訂的貸款合同,如果沒有得到你的事先授權或追認,該合同無效。合同無效導致的結果是該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你不用承擔清償貸款的義務。但你父親還是要承擔返還貸款的責任。分述如下:
一、信用社作為貸款人,在與你簽訂貸款合同時有義務按照有關貸款手續進行嚴格審查,但信用社僅憑你父親提交的你的身份證,就簽訂貸款合同,嚴重違反了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其與你父親簽訂的貸款合同中涉及你的部分無效。
二、責任劃分:(1)貸款合同不是你本人所簽,你父親擅自代你簽訂貸款合同違背了你的真實意思,應承擔主要責任,即應由你父親償還信用社的貸款(一般承擔貸款本金及部分利息,如果我是法官我就只判決承擔本金,呵呵);(2)信用社在辦理貸款手續時,未能嚴格審查貸款人的真實身份,違反了貸款程序,應負審查不嚴責任,即承擔次要責任。
三、如果信用社把你也一並告上法庭,你可以提出不承擔清償貸款義務的答辯意見:(1)你父親貸款時你不知情,也不知道身份證被拿走了;(2)你沒有在貸款合同上簽字,你也沒有授權你父親或其他人在貸款合同上簽字;(3)貸款合同簽訂後,你仍不知情,也沒有追認你父親或其他人有代理權簽訂合同。當然,你也負有對身份證保管不善的責任(最多承擔點訴訟費了,呵呵)。
你舅舅的情況如果和你的一樣,那處理的意見和建議也是一樣一樣的。
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第五十六條 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八條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⑧ 父母貸款買車為什麼要提供我的身份證
可能是給你貸款買車,或者把車子的所有權登記給你。
汽車消費貸款是銀行對在其特約經銷商處購買汽車的購車者發放的人民幣擔保貸款的一種新的貸款方式。貸款買車就是指貸款人向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發放的貸款,實際上就是借金融機構的錢來買車,但是金融機構要求買車人必須付一定比例的首付並提供還款能力證明,無不良信用記錄,須要滿足金融機構申請貸款買車的要求才可以。
⑨ 爸爸要用我的身份證貸款我怎麼辦
是不需要的。 身份證丟失後被不法分子冒充辦理信用卡,銀行因此受到財產損失,這是當事人無法控制的。當事人雖有保管好自己身份證明的義務,但是銀行在為個人辦理信用卡時,應該履行審查義務,審查內容包括身份證是否由本人使用,身份證的真偽等...
⑩ 用自己家人的身份證可以辦理貸款買車嗎
拿到這張「及時」的身份證,陳坤去一家電能公司應聘成功,以「陳博」的身份在重慶開始了自己的職業生涯。成都警方表示,冒用他人身份證是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
成都一市民貸款買車被拒,才發現遺失身份證被他人冒用
他,身份證被盜,憑空多了3595元欠款。他,盜用身份證,已經習慣了別人名字。明明沒有辦過貸款,但是銀行打出來的清單顯示,自己貸了款,還沒還完!成都市民陳博很疑惑,銀行賬戶明細顯示他7月1日在重慶辦過兩張卡,可他今年壓根沒去過重慶。
明明不是本人身份證,但還是拿著去上班,還辦了貸款。這種事,下個月才滿18歲的陳坤卻覺得「也沒什麼」,「別人開始叫我『陳博』還不習慣,叫久了也就習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