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丈夫婚內貸款買車,但是車從頭到尾沒有見到過,就被轉賣,離婚後,妻子需要承擔責任嗎
離婚妻子肯定是不會承擔責任的,
Ⅱ 我和我前夫還是夫妻的時候貸款買了輛車我沒有簽字,我們最後離婚了,還和我有關系嗎
一定和你有關系。
這輛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為買車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即使離婚了,即使離婚時夫妻雙方對這筆貸款的償還問題進行了處理和安排,銀行也可以要求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Ⅲ 婚內借款離婚後算共同債務嗎
談戀愛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只要兩個人情投意合就可以走到一起,但婚姻生活就不一樣了,除了要牽扯到雙方的父母,還包括夫妻倆共同有的財產。有些人在離婚的時候就會牽扯到一些經濟糾紛,比如說其中一方在婚內借款,那麼離婚以後這個債務究竟應該由誰來償還呢。從法律層面上來講,如果在婚內借款,那麼即便是離婚了,也算是夫妻兩個人共同的債務。
如果債務問題實在是無法分清,而且兩個人都不願意去承擔,那麼就只能通過法律的途徑去解決。可以去法院進行上訴,由法官判定每一方所需要承擔的部分到底有多少。當然,如果私底下能夠解決好就更好了,畢竟曾經作為一對夫妻,還是有感情存在的,誰都不希望鬧上法庭。
Ⅳ 我和老公是二婚,婚後老公貸款為他兒子買車,這個貸款不是用於我們夫妻生活,請問貸款我用還嗎
他貸款為他兒子買車,你知道嗎?你同意嗎?如果你不知道也不同意,這個貸款不是用於家庭共同生產生活,應屬於他的個人債務,而不是你和他的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他個人以個人財產償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Ⅳ 共同貸款離婚後屬於共同債務嗎
共同貸款離婚後屬於共同債務。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Ⅵ 婚前房貸婚後屬於共同債務嗎
屬於共同債務。因為婚後兩個人的收入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兩個人結婚前辦理的房貸,婚後用兩個人任何一個人的工資還貸,執行就是用共同財產償還房貸,婚後房子還貸的部分同樣屬於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