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按揭車都有按揭合同嗎
可以拿抵押合同的,抵押合同是一式兩份的。
辦理汽車貸款流程:
1、一般,貸款人是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2、借款人已婚的請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註:同等條件下,已婚人士比未婚人士更容易獲得貸款)。
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
1、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
2、由汽車經銷商出具的購車意向證明;
3、戶籍證明或長期居住證明;
4、個人收入證明,必要時須提供家庭收入或財產證明;
5、以所購車輛抵押以外的方式進行擔保的,需提供擔保的有關材料;
6、購車首期付款證明;
7、如借款所購車輛為商用車,還需提供所購車輛可合法用於運營的證明。
按揭車申請方式:
為了提高車子的銷售量,政府聯合金融機構一起發起,個人貸款買車的業務,就目前市場金融業對個人貸款買車主要有以下兩個方式,
1、房產抵押貸款購車(用房產做抵押)。房產抵押貸款購車一般最長可貸5年,首付也是3成以上。利率主要根據你的貸款類型和你的個人資質綜合決定。
2、個人信用貸款購車(無抵押無擔保,一般要求你信用良好,工作收入穩定),這種形式貸款買車一般可以貸5年,首付3成以上。
根據各大銀行的條件得到的總結,貸款購車的一般條件:
1、具有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詳細住址證明;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個人社會信用良好;
5、持有貸款人認可的購車合同或協議;
6、合作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購車貸款的申請資料: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與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合同或者購車意向書;銀行或貸款機構要求的其他資。
❷ 個人之間簽訂的汽車抵押貸款合同有效嗎
個人之間簽訂的汽車抵押貸款合同必須在車管所登記後才有效。
未經車管所登記,是沒有效的。
《擔保法》: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第三十八條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❸ 車輛抵押借款抵押權人只能有一個嗎如果抵押權人是兩人怎麼簽抵押合同
如果是兩個人都同意的話就可以簽兩個人,但是如果是有先後順序的話,你自己就得考慮抵押財產的價值了。
❹ 按揭車抵押合同有效嗎
您好,從法律上講是「效力待定」。
所謂按揭,跟擔保非常相似。同樣是作為擔保方式的一種,與抵押的區別就在於標的物(即你的車)是否發生了所有權轉移。在按揭過程中,所有權人歸按揭受益人,按揭受益人是真正的標的物所有權人;而在抵押當中,抵押人是真正的所有權人,抵押權人僅僅是在抵押人的所有權上設立限制所有權的他物權。
上面說的比較專業,針對你的情況簡而言之就是:你按揭的車,車主暫時還不是你,是銀行,只有當你還完債才是你的。又因為你不是車主,因此沒有處分該車的權利,不能進行抵押行為。你一旦做出抵押行為,屬於無權處分行為,按《合同法》規定是效力待定的。所謂效力待定,就是說不能確定有效還是無效,因為真正的所有權人還沒有明確表示他的意願是認可或不認可。如果你的行為得到銀行的認可或同意,則抵押行為被追認,則抵押行為有效;反之則無效。但實際生活中,銀行是不可能同意你做出這樣的行為的,因此很可能得到的結果就是抵押行為不被追認而無效,成為無效合同。
另外要注意,機動車抵押並不一定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登記的作用分兩種,一種的登記生效,一種是登記對抗。所謂登記生效就是不登記就沒發生效力,如房屋買賣不經登記權利不轉移;所謂登記對抗就是不管登記與否都不影響權利的創設、轉讓、變更,但經過登記的可以對抗除物權變動關系以外的其他第三人。依據《物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即抵押行為不須經過登記才能生效。
❺ 車輛抵押貸款,沒有押車輛登記證,合同有效嗎
車輛抵押貸款,必須到車輛管理所進行抵押登記。只有經過抵押登記後,抵押合同才是有效的。只要沒有到車管所辦理抵押登記,都是無效的。
《擔保法》:
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❻ 辦理車輛抵押貸款必須要是車主本人才可以嗎
車輛抵押必須是車主本人。車輛抵押必須去車管所登記抵押,抵押後才能產生法律效力,抵押主體必須是本人。
車輛抵押所需的材料如下: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23條:「申請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並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6)車輛貸款抵押貸款人可以擁有合同嗎擴展閱讀:
抵押的相關法律:
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三十五條 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
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
第三十六條 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
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