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買車必須要上全險嗎
車全險並不是指涵蓋所有車險的險種,而是「全」在其包括交強險,車損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全車盜搶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各家保險公司略有差異)。諸如發動機涉水險、玻璃險、劃痕險,都是購買車全險之後附加的險種,車主可根據自身需求加以補充。
② 貸款買車必須要買全險嗎
一、貸款買車不是必須買全險的。
二、部分貸款買車會被要求買全險原因
「全保」、「全險」,其實是四項基本險加三個附加險的保險組合,四項基本險是車輛損失險、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及車上人員險,三個附加險是指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身劃痕損失險以及不計免賠率特約條款的。
貸款買車,車主本身每月就有還貸的壓力,可如果車在貸款期間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導致車輛毀損,車主很可能會遭遇更大的經濟風險。相應的,銀行的放貸風險也會加大。所以,銀行要求貸款購車必須買車險是合情合理的。
但銀行方面並未強制要求車主購買全額保險。部分銀行要求購買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和人身意外險。而諸如玻璃險、劃痕險等附加險種,銀行是不會強制規定的。
③ 貸款買車一定要買全險嗎
你好,貸款購車的在還款期間都要到4s店購買全險的,這基本是行業規則了...而且在交首付的時候4s店會收取幾千元不等的續保押金,如果在還款期間沒有到4s店購買全險,這個押金就不退了...
④ 貸款買車必須全保嗎
貸款買車不是必須全保。
銀行方面並未強制要求車主購買全額保險。部分銀行要求購買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和人身意外險。而諸如玻璃險、劃痕險等附加險種,銀行是不會強制規定的。
「全保」、「全險」,其實是四項基本險加三個附加險的保險組合,四項基本險是車輛損失險、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及車上人員險,三個附加險是指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身劃痕損失險以及不計免賠率特約條款。
拓展資料
個人貸款購車業務分為直客式、間客式、信用卡車貸三種。直客式一般為客戶直接見面進行貸款的銀行車貸,間客式一般為汽車金融公司轉接客戶的汽車金融公司車貸。
直客式銀行車貸,所收的費用項目為押金、本息、3%擔保費等,銀行優質客戶費用還會有所優惠,不過每家銀行的優惠政策各有不同。
還有一種就是信用卡車貸,信用卡分期購車貸款只對銀行信用卡用戶提供分期付款,不是任何條件都可以辦理,還要有一個審核程序,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信用卡用戶就很難辦理。
⑤ 按揭買車必須上全險嗎
汽車按揭保險必須買全險,辦理流程如下:
客戶申請,客戶向銀行提出申請,書面填寫申請表,同時提交相關資料;
簽訂合同,銀行對借款人提交的申請資料調查、審批通過後,雙方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合同,視情況辦理相關公證、抵押登記手續等;
發放貸款,經銀行審批同意發放的貸款,辦妥所有手續後,銀行按合同約定以轉賬方式直接劃入汽車經銷商的賬戶;
按期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貸款結清。貸款結清包括正常結清和提前結清兩種如下:
(1)正常結清: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結清貸款;
(2)提前結清:在貸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貸款,須按借款合同約定,提前向銀行提出申請,由銀行審批後到指定會計櫃台進行還款。
貸款結清後,借款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憑證領回由銀行收押的法律憑證和有關證明文件,並持貸款結清憑證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⑥ 貸款購車必須上全保險嗎,必須保幾年
交強和車船稅不用說是國家強制的 ,商業的最起碼車損、三者、盜搶(有GPS的話可以不用)、自燃(一般銀行都要求要保上的)、不計免賠。保幾年主要看你貸款貸幾年。
⑦ 貸款買車保險必須全保嗎
貸款買車的話,因為有貸款協議在,所以車還不是你自己的,要是有什麼意外發生,損失的是銀行,一般要求全保!
⑧ 貸款買車必須上全險嗎
不是必須的。
事實上,要求貸款車買保險,是為了降低銀行放貸的風險。用貸款買的車,本身就有每月還貸的壓力,如果車在貸款期間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導致車輛毀損,車主很可能遭遇較大的經濟風險。相應的,銀行的放貸風險也會加大。
所以,銀行要求貸款購車必須買車險是合情合理的。但銀行方面並未強制要求車主買全險。除了交強險外,部分銀行要求購買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和人身意外險。其他諸如玻璃險、劃痕險等附加險種,銀行是不會強制規定的。如果車行銷售人員告訴消費者必須要買全險,那是不符合規定的。
是否購買全險是銀行的要求,每個銀行都有要求。某銀行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貸款買車銀行確實有要求,貸款期三年之內需買全險,貸款合同中均已寫明。保險的直接受益人實際為銀行。如果車輛出現事故,保險公司會直接將賠償支付給銀行,車主通常拿不到賠償金。
強制保險的產生主要有三方面因素。首先,降低貸款風險是主因。各金融機構為確保抵押貸款中抵押物的價值,通過要求貸款人投保上述險種並將金融機構作為保險受益人,可以降低貸款抵押物滅失的風險,確保貸款安全。
其次,曾獲規章支持。在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中,第十七條規定了「借款人應當根據貸款人的要求辦理所購車輛保險,保險期限不得短於貸款期限。在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
雖然在2004年重新制定的《汽車貸款管理辦法》取消了這一規定,但也未做禁止性要求,因此這一做法被各金融機構延續了下來。第三,利益驅動。汽車銷售方通過自身平台為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提供交易機會並藉此獲利,是在汽車貸款中促成強制保險的驅動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