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汽車給抵押了 後來被車貸公司開走了怎麼辦
汽車抵押後被車貸公司開走了需要按照規定進行還款,還款後車貸公司會將車輛返還給購車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1)車輛被貸款公司強行開走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 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採用下列方式擔保債務的履行:
1、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3、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4、按照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⑵ 今天車子被貸款公司偷著開走了,後來我才知道,怎麼辦,求解答
是呀,怎麼辦呀,你一定把車子抵押了,如果沒抵押,就好好談談,跟家人商量一下,先把貸款還了,哪怕問親戚借,也要先把高利貸還了,別再繼續利滾利了。你們為什麼總愛借高利貸,不懂你們。
⑶ 汽車被擔保公司強行開走,因為銀行有逾期未還款,怎麼辦
你傻啊,他們無權把車開走,如果他申請向法院查封汽車也應該交給法院,但是你連法院的傳票也沒看著。你肯定給他們說是擔保公司搶行開走的。你自己報警的時候跟警察說是經濟糾紛。警察只能按經濟糾紛登記了。這全是你自己的問題。就算有經濟糾紛也應該向法院起訴,如果私盜走就是盜竊。警方不作為。要可以向12890投訴警察不作為。但需要知道警號。姓名。再打12345投訴一遍。
⑷ 車輛被抵押貸款公司強行搶走,我該怎麼辦
建議協商,因為借款的時候都有合同,違約金利息都有註明。法律承認民間借貸行為,而且沒有違法的肢體沖突斗毆,警察不涉及。最後建議你們自行協商
⑸ 車子被貸款公司開走了
這個只能和貸款公司協商,或者覺得和提前訂的貸款合同有出入的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應。用法律途徑保護自己
⑹ 我買了一輛抵押車,被貸款公司強行開走,怎麼辦
你當時應該報警
如果車輛在車管所設置了抵押權,車管所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
現在你買了,那就說明只是簽訂了抵押合同而已
所以抵押合同不能對你善意取得的車輛形成有效抗辯,你的購買行為有效
你應該去找小貸公司說理,不聽就起訴,你當時報警就沒那麼麻煩了
不過如果你買的價格太低,或者沒過戶有是別的情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