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貸款買車,還了六個月後把車賣了,拒還.不算詐騙吧,後果是怎樣的
銀行貸款買車,還了六個月後把車賣了,拒還雖說不能定性詐騙,但銀行可以起訴,而銀行勝訴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那樣可能還會計算違約金,甚至會被作為失信人打入黑名單。那樣會非常不劃算
B. 銀行貸款買車只還款一期然後拒還,把車賣掉算詐騙么
就你的描述看,無法得出甲存在故意詐騙的結論。乙就沒存在詐騙的嫌疑。丙不還款,屬於民事糾紛,可能會被起訴。
C. 買車人車款沒還完又將車賣掉屬於詐騙罪嗎
車貸沒有還清楚前,車是不能賣的,如果賣了,但貸款繼續按期歸還也是可以的,如何不還款又買車,算詐騙罪。
D. 銀行貸款沒還,構成詐騙罪嗎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涉嫌貸款詐騙罪,要根據具體情節刑事責任;對於貸款到期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償還,行為人雖然主觀有過錯,但其沒有非法佔有貸款的目的,故不能以貸款詐騙罪認定,而應按借貸糾紛處理。
貸款詐騙罪與借貸糾紛的區別如下 :
第一,如果已經發生了到期不還的結果,要看行為人在申請貸款時,嚴重履約能力不足的事實是否已經存在,行為人對此是否清楚。如果無法履約的原因形成於獲得貸款以後,或者行為人對根本無法履約這一點並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還,也不應認定為貸款詐騙,而應以借貸糾紛處理。
第二,要看行為人獲得貸款後,是否積極將貸款用於借貸合同所規定的用途。盡管到期後行為人無法償還,但如果貸款確實被用於所規定的項目,一般也說明行為人主觀上沒有欺詐貸款的故意,不應以詐騙論處。
第三,要看行為人於貸款到期後是否積極設法償還。如果行為人僅僅口頭上承認欠款,而實際上沒有積極籌款准備歸還的行為,也不能證明行為人沒有詐騙的故意。
第四,將這些因素綜合起來考慮,才能得出正確結論。因為貸款詐騙犯罪與一般借貸民事糾紛之間的根本區別在於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出於騙取他人財產的目的,而這一目的又必然通過一定行為表現出來。
貸款詐騙罪處罰: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E. 貸款買車還不上在把車賣了屬於詐騙嗎
貸款買車相當於,你把車抵押給銀行,沒有還清前,車的所有權並不屬於你!你想賣車,可以,但是得把貸款還了!
F. 我把貸款車賣了,但是我每個月都在還款,算詐騙么
你已經貸款買了車了 而且還在按時還款 這樣徵信記錄就不會有問題 而且你貸款的用途是買車 你也已經買了 不管車是否賣掉 都不會影響你的貸款 不存在詐騙的問題的
G. 我是在銀行貸款買車,錢沒還,會不會是詐騙
是不是詐騙不好說?被列入黑名單,徵信不良,這是肯定的,以後辦不了銀行業務,乘不了高鐵,住不了高檔賓館,坐不了飛機。
H. 貸款買車沒還上的屬於詐騙嗎
您好,貸款買車未還上貸款需要區分情況才能確定是否構成詐騙,一般來說同時符合以下幾種情況公安機關才會立為刑事案件偵查。
1、申請貸款時提供了虛假資料或者關機失聯跑路。
2、拆除了G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