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結婚前男方貸款買車但是女方要求用她的名字這樣合適嗎
怎麼不想想為什麼有這樣的要求呢?這樣記她的名下不是對男人的不信任?那男方完全有理由拒絕
② 可不可以要求男方婚前買車
其實現在婚前要求男方買房是很普遍的事。不過聽你一說他們家那麼通情達理,說得你好像有點無理取鬧… 至於車,我覺得還是先為自己的窩多考慮點好,畢竟自己的家才是最主要的。 要是你選擇婚後夫妻一起付房貸,現在先撈一部車也算明智吧…
③ 房子是男方婚前買的,結婚後,他用房子貸款買車,離婚的話,女方需要還貸款嗎
房子婚前貸款買的,房產屬於男方,貸款名字也是男方,婚後還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承擔,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婚後的財產。
車子如果是男方名字,那也是婚後買的,屬於共同財產,債務也要共同承擔,當然男方不去法院起訴的話就不需要你還。
④ 婚前二人共同貸款買車
婚前個人財產是受法律保護的,既然車輛登記在你的名下,那就是你的車,離婚後你如果要車的話,你的5萬元是要不回來的,如果你不要車你們雙方可以協商把車過戶給男方,或者把車賣掉,這樣你的五萬元就能要回來了,本人認為,現在用車的時候很多,車輛最好別賣。你們離婚後的財產要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做到好聚好散。
⑤ 婚前女方出首付男方貸款買車,婚後共同還貸,離婚時車如何分割
按照規定婚前女方出首付款,離婚時應該把首付款先歸女方所有,雙方在分攤貸款部分,把車折價分配。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院裁定。
《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⑥ 男方婚前貸款買車婚後女方有責任一起還嗎
男方婚前貸款買車,屬於婚前男方的個人債務,婚後女方沒有責任一起還。
⑦ 結婚前要男友貸款買車,他不願意,所以要分了,我有錯嘛我就是不甘心,他這點努力都不願意為我付出嗎
這個可能有誤會
其實你們都誤解了
一個認為你是貪慕虛榮的
你認為他不夠愛你
⑧ 男朋友婚前貸款買車寫我的名字婚後他還貸款那這車在法律上算是我的嗎
從法律上講,不管是誰付的款,車的行駛證是誰的名字車主就是誰。所以車的權屬歸你。
⑨ 結婚前貸款買車,結婚後老公還的貸款,婚後要離婚了,這輛車該怎麼分在法律上
婚後貸款所還的錢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買車墊付的錢不算,所以婚後還清的貸款裡面也有你的一半財產
⑩ 婚前貸款買車寫女方名,但是男方還款,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嗎
車子物權,屬於女方個人,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
男方有婚前還貸憑據,可以主張對女方債權,要求還錢,這個法律支持,
就是說,這個車,屬於女方個人所有,但是女方欠著男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