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車戶是他人的但貸款是我還的這車屬於誰的
屬於他人!因為沒有過戶,不是你的。如果那個車戶主心裡想刷賴,你
打官司
都打不贏。
2. 請教買車作為共同借款人問題
只要不作為車主,交通事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B作為擔保人符合實際情況,責任也相對較小,特別是一般保證擔保,要你朋友還不出,才有你還。
B如不是車主,交通事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B作為擔保人如是一般保證擔保,要你朋友還不出,才有你還。
1.是
2.要看誰在開車了
3.如果是一般保證人,風險要小一點,如果是連帶保證人,則責任和借款人一樣的。
3. 借款人把貸款車輛抵押了 共同借款人應如何處理
借款人把車子抵押了,
不影響共同借款人的借款,
兩個人需要一起償還共有的債務,
若保證人(共同借款人)單獨清償了所有債務,
保證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4. 個人汽車消費抵押貸款合同中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是什麼意思
借款人就是貸款人。共同借款人就是跟你一起還款的人
5. 汽車金融貸款共同借款人問題
毫無疑問,共同債務人就是債務人。 如果主債務人沒有按合同約定還款,共同債務人負有還款的義務 。 至於說,主債務沒有還完,是否會影響共同債務人再去申請其他貸款,情況較復雜,不能一概而論。如果主債務已經發生違約,必定會影響共同債務人申請其他貸款。如果主債務還本付息正常,則需視具體情況來定。比如需要根據其資產、收入、現有負債規模等條件分析確定。
6. 車主和還款人不是同一個人,這車到底屬於誰
如果發生糾紛,可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裁定。
這里的關鍵是:付款人是否能夠拿出自己全額付款的憑證,能夠拿出來並主張對該車所有權的,能夠得到法院支持。
7. 車貸共借人之間除了配偶,父子之外還可以是哪些關系
毫無疑問,共同債務人就是債務人。 如果主債務人沒有按合同約定還款,共同債務人負有還款的義務 。 至於說,主債務沒有還完,是否會影響共同債務人再去申請其他貸款,情況較復雜,不能一概而論。如果主債務已經發生違約,必定會影響共同債務人申請其他貸款。如果主債務還本付息正常,則需視具體情況來定。比如需要根據其資產、收入、現有負債規模等條件分析確定。按常理來推斷,共同債務人與主債務人一定是有著極為密切的利益關系的。比如夫妻關系,父子關系等,實際上就是一家人,是一個利益共同體,或者叫命運共同體,分不得彼此。主債務人從銀行取得借款用於家庭生活或從事經營活動等,共同債務人必定也是此筆債務的直接受益人。否則,銀行也不會要求其作為共同債務人,否則,銀行要求其作為擔保人即可以達到降低貸款風險的目的。至於說在個人徵信系統中查不到共同債務人有過貸款記錄,是因為系統開發的不夠完善。不等於說共同債務人不應該承擔該債務。一般情況下,主債務人和共同債務人是會共同努力償還債務的,因為他們是一個命運共同體。銀行沒有必要同時向主債務人和共同債務人催收。另外,設置共同債務人還有一個作用是防止債務人惡意逃廢債務。比如夫妻利用假離婚,一方放棄財產權,使債權懸空
8. 朋友用我字義貸款買車 貸款人、行駛證都是我名字,法律上車子屬誰
法律上車子屬於你。
車子屬於誰的判斷標准主要是車籍落到誰的名下。一般是貸款人、行車證上的名字就是落車籍時的名字。即在法律上,車屬於貸款人。
一般來說,車輛的所有權是以銷售合同、交貨憑證、購車發票(收付依據)等相關信息為基礎的。登記車主在機動車駕駛證上對機動車的所有權作出判斷是不容易的。
(8)車輛貸款共借人車屬於誰擴展閱讀:
關於車輛所有權的法律法規:
《民法通則》第72條規定: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物權法》第23條規定: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物權法》第24條規定: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根據現行機動車登記法規和有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的機動車登記,是准予或者不準予上道路行駛的登記,不是機動車所有權登記。
9. 按揭的車輛的所有權歸誰是廠家還是我詳細點。
按揭的車輛的所有權在購車人未還清貸款之前是屬於銀行的。所有權既不屬於購車人也不屬於廠家。
法律制度為決定「誰擁有某物」所採用的規則的種類以及,在多個主體都對主張對某物享有均有要求權利的情況下,誰享有優先權的問題。
按揭的車,現在通用的是以本車抵押按揭貸款,看按揭的年限是多久,在未付清按揭貸款之前,是屬於給放款的金融公司,貸款還完之後,金融公司出具一份貸款還完的證明。
(9)車輛貸款共借人車屬於誰擴展閱讀:
《物權法》對所有權的規定:
第三十九條: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四十條: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第九十四條: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