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棚戶區改造怎麼辦理銀行貸款
可以利用票據、委託貸款、債務融資工具承銷和投資、理財融資等多元融資方式。
農行提出,要積極提供多元化的融資服務,在信貸支持棚戶區改造的同時,充分利用票據、委託貸款、債務融資工具承銷和投資、理財融資等多元融資方式,助力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
要加強行、司聯動,充分利用農行投行、基金、租賃、保險等綜合化經營平台,拓寬棚戶區改造項目融資渠道和模式,有效降低信貸風險。要深化公私聯動,通過棚戶區改造貸款的投放,拉動零售、負債和中間業務等綜合金融服務需求,有效提升項目綜合收益。
要拓展延伸金融服務,深入挖掘大型集中成片棚戶區項目改造後衍生的各項金融需求,合理增設經營機構和自助機具,搭建和完善服務網路等,為改造項目提供全方位、可持續的金融服務。
(1)農村商業銀行對建棚貸款擴展閱讀:
農行有關負責人介紹,棚戶區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大力推動棚戶區改造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推動科學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採取的重大舉措。
農行作為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肩負著服務民生、回饋社會的責任和使命。通過積極推進棚戶區改造信貸業務發展,不斷提升金融服務、保障民生的能力。
農行此次推出棚戶區改造創新信貸產品,將有效把握未來五年棚戶區改造信貸業務的發展機遇,拓展和培育新的對公信貸業務增長點。
同時,農總行每年在信貸資源配置時,將根據國務院棚戶區改造發展規劃,並結合各地分行棚戶區改造貸款實際需求,進一步加大信貸規模的傾斜配置力度,保障業務的快速健康發展。
⑵ 農村商業銀行可以貸款嗎
可以的。
借款人所需條件
1、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內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註:從2010年5月10日左右開始外地戶口在京購房貸款還必須提供近一年的繳稅證明或者一年的社保單等能證明在京工作滿一年的材料。
(2)農村商業銀行對建棚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貸款通則》:
第二十一條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
第二十二條貸款人的權利
根據貸款條件和貸款程序自主審查和決定貸款,除國務院批準的特定貸款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強令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一、要求借款人提供與借款有關的資料;
二、根據借款人的條件,決定貸與不貸、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等;
三、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
四、依合同約定從借款人賬戶上劃收貸款本金和利息;
五、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義務的,貸款人有權依合同約定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六、在貸款將受或已受損失時,可依據合同規定,採取使貸款免受損失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貸款人的義務:
一、應當公布所經營的貸款的種類、期限和利率,並向借款人提供咨詢。
二、應當公開貸款審查的資信內容和發放貸款的條件。
三、貸款人應當審議借款人的借款申請,並及時答復貸與不貸。短期貸款答復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中期、長期貸款答復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
四、應當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但對依法查詢者除外。
第二十四條對貸款人的限制:
一、貸款的發放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關於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有關規定,第四十條關於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的規定。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對其發放貸款:
(一)不具備本通則第四章第十七條所規定的資格和條件的;
(二)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文禁止的產品、項目的;
(三)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的;
(四)建設項目按國家規定應當報有關部門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未取得環境保護部門許可的;
(六)在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並(兼並)、合作、分立、產權有償轉讓、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過程中,未清償原有貸款債務、落實原有貸款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的;
(七)有其他嚴重違法經營行為的。
三、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得對自然人發放外幣幣種的貸款。
四、自營貸款和特定貸款,除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委託貸款,除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手續費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五、不得給委託人墊付資金,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嚴格控制信用貸款,積極推廣擔保貸款。
⑶ 建設蔬菜大棚在哪裡可以貸款
可以到農村信用社申請辦理農業貸款。
農業貸款亦稱農業放款,簡稱「農貸」。它是指金融機構針對農業生產的需要,提供給從事農業生產的企業和個人的貸款。在現代農業中,隨著農工一體化的發展,許多國家把為農業生產前生產資料供應、生產後農產品加工和運銷等提供的貸款也歸入農業貸款,還有的把銀行為農村信用合作組織提供的貸款也歸入農業貸款。
農業貸款對象雖然具有范圍廣和對象眾多的特點,但並不是漫無邊際的。只有具備下列條件的才能向銀行和信用社申請貸款。
1、借款單位應是經濟實體,具有法人資格。借款個人應具有合法身份的證明文件。
2、借款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項目,要符合國家的法令、政策及農業區域歸劃;物資、能源、交通等條件落實,具有相應的管理水平;產品符合社會需要,預測經濟效益好,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3、借款單位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合理的收益分配辦法,能獨立自主承擔對外債權債務關系。
4、借款單位和個人應有符合規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大額貸款還要有相應的經濟實體擔保,或有足夠清償貸款的財產作抵押。
5、借款單位要在農業銀行和信用社開立帳戶,恪守信用,接受銀行和信用社的監督和檢查,並按規定向銀行和信用社提交有關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會計報表及其它經濟資料。
⑷ 農村商業銀行抵押貸款審核要多久
簽字後一般2周之內可以知道審批結果,本周或次周放款。
⑸ 崑山的自建房可以用以在農村商業銀行貸款嗎
崑山很多家銀行貸款都可以以自建房那個作為參考,自建房有宅基地證或者產權證就可以。利息很低,還款壓力也小,詳細可以再問我
⑹ 國家對農村商業銀行有哪些經營管理的要求
(1)農村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執行。對同一借款人貸款余額與農村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應與其關聯企業的貸款合並計算。
(2)農村商業銀行必須建立、健全本行對存款、貸款、結算等各項業務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薪酬與銀行效益和個人業績相聯系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3)農村商業銀行要將一定比例的貸款用於支持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具體比例由股東大會根據當地農村產業結構狀況確定,並報當地省級銀行監管機構備案。
(4)農村商業銀行不得向股東發放信用貸款,發放擔保貸款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
(5)農村商業銀行向關系人發放貸款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
(6)農村商業銀行執行國家統一的金融企業財務會計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真實記錄並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依法納稅。
⑺ 從農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需要准備什麼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農村商業銀行貸款的流程:
1、自願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向戶口或經營所在地的基層就業平台(有的可直接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小額貸款擔保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證件或有關證明;
2、審查推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推薦給小額貸款擔保機構。擔保機構是指根據有關規定受託運作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的擔保機構;
3、承諾擔保。擔保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申請人進行項目審查,對符合條件的辦理承諾擔保手續;
4、發放貸款。對擔保機構承諾擔保的借款申請人,經辦銀行按照有關規定審批後簽訂合同、發放貸款。經辦銀行是指與小額貸款擔保機構簽訂合作協議開展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各級各類金融機構。
(7)農村商業銀行對建棚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貸款通則》:
第七條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
自營貸款,系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託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特定貸款,系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第八條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長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
第九條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信用貸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擔保貸款,系指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保證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抵押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質押貸款,系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票據貼現,系指貸款人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第十條除委託貸款以外,貸款人發放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貸款人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
經貸款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