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内蒙古古农村信用社的发展。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是自治区境内资产规模最大、人员网点最多、服务范围最广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截至2017年末,资产总额5653亿元,存款总量4180亿元,贷款总量2772亿元。资产、存款、人员、网点、助农金融服务点、ATM机、金牛卡总量均居全区银行业首位,是农村牧区金融服务的主力军、党和政府联系农牧民的金融纽带和桥梁。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创建于1951年,是由辖内农牧民、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是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所有地方农村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统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企业(相当于正厅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承担对全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目前,全区农村信用社共有93家旗县级法人机构,其中农商行27家、农合行3家、股份制联社3家、统一法人社60家,营业网点2335个,员工总数30460人。
B. 银监会(2008)3号令全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许昌监管分局政务公开事项
银行业机构的设立审批
(一)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
3.决定与送达;
4.颁发金融许可证;
5.公告。
(二)申报材料
1.对设立柜台式的营业机构,申请单位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设立单位的请示及筹建方案;
(2)《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申请表》;
(3)筹建人员的名单及简历;
(4)可行性分析报告;
(5)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2.对设立离行式自助银行,申请单位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设立单位的请示及筹建方案、市场分析;
(2)上级部门的批准文件;
(3)拟设置的机型、数量及提供服务的种类;
(4)《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申请表》;
(5)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银监会2006年第1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3.银监会2006年第2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银监会2006年第3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5.《河南银监局监管工作简易程序(试行)》(豫银监办通〔2005〕139号)。
(四)承诺时限
6个月内。
(五)办理单位
1.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设立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一科受理;
2.邮政储蓄机构、城市信用社的机构设立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受理;
3.农村信用社的机构设立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三科受理。
(六)咨询电话
监管一科:2668409,监管二科:2663578,监管三科:2668777
银行业机构的变更审批
(一)变更种类
1.变更名称;
2.变更营业地址;
3.变更注册资本;
4.变更持股股东或持有股本;
5.变更业务范围;
6.修改章程;
7.金融机构的升格、降格与合并、分设、重组;
8.变更法定代表人;
9.监管部门认定的其它变更事项。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
3.决定与送达;
4.换发金融许可证;
5.公告。
(三)申报材料
银行业机构变更事项时,申请单位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有权变更该机构的变更事项请示;
2.《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申请表》;
3.变更事项的有关许可文件;
4.变更事项的工作方案;
5.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四)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银监会2006年第1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3.银监会2006年第2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银监会2006年第3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5.《河南银监局监管工作简易程序(试行)》(豫银监办通〔2005〕139号)。
(五)承诺时限
3个月内。
(六)办理单位
1.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变更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一科受理;
2.邮政储蓄机构、城市信用社的机构变更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受理;
3.农村信用社的机构变更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三科受理。
(七)咨询电话
监管一科:2668409,监管二科:2663578,监管三科:2668777
银行业机构自行市场退出的审批
(一)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
3.决定与送达;
4.缴回金融许可证;
5.公告。
(二)申报材料
银行业机构自行市场退出,要求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退出机构的上级机构的请示;
2.《银行业金融机构撤销登记表》;
3.退出机构的业务处置和人员安置方案;
4.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银监会2006年第1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3.银监会2006年第2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银监会2006年第3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5.《河南银监局监管工作简易程序(试行)》(豫银监办通〔2005〕139号)。
(四)承诺时限
3个月内。
(五)办理单位
1.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的自行市场退出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一科受理;
2.邮政储蓄机构、城市信用社机构的自行市场退出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受理;
3.农村信用社机构的自行市场退出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三科受理。
(六)咨询电话
监管一科:2668409,监管二科:2663578,监管三科:2668777
银行业机构新业务准入的审批
(一)办理程序
1.审批权限内的:
(1)申请受理;
(2)审查;
(3)决定与送达;
(4)换发金融许可证;
(5)公告。
2.审批权限外的
(1)受理报备;
(2)换发金融许可证;
(3)公告。
(二)申报材料
金融机构开展新业务,要求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开展新业务的请示;
2.填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申请表》;
3.有关部门对开展此项业务的规定;
4.开展此业务的工作规程及控制制度;
5.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三)受理权限
1.许昌银监分局不受理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开办新业务的申请。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的业务准入由银监会按法人审批,其分支机构开展新业务需经其法人授权,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许昌银监分局报备。
2.许昌银监分局受理城市信用社法人机构开办新业务的申请,报河南银监局审批。其分支机构开展新业务需经法人授权,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许昌银监分局报备。
3.许昌银监分局不受理基层农村信用社及联社开办新业务的申请。河南银监局负责受理河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开展新业务的申请。各基层农村信用社及联社收到省联社对开展新业务的转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许昌监管分局报备。
4.许昌银监分局不受理省邮政储汇管理局在许昌辖区分支机构开展新业务的申请。其开展新业务,由省邮政储汇管理部门向河南银监局提出申请,河南银监局审批。许昌辖区各级邮政储汇管理部门及邮政储蓄网点获准上级部门开办新业务的授权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许昌银监分局报备。
(四)承诺时限
1.审批权限内的,3个月内。
2.审批权限外的,报备即办。
(五)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银监会2006年第1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3.银监会2006年第2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银监会2006年第3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5.《河南银监局监管工作简易程序(试行)》(豫银监办通〔2005〕139号)。
(六)办理单位
1.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的新业务报备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一科受理;
2.邮政储蓄机构的新业务报备及城市信用社机构新业务准入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受理;
3农村信用社机构的新业务报备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三科受理。
(七)咨询电话
监管一科:2668409,监管二科:2663578,监管三科:2668777
银行业机构董(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批
(一)办理程序
1.申请受理;
2.审查;
3.决定与送达。
(二)申报材料
金融机构申请核准董(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
1.具有任命或聘任权机构的请示;
2.《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准(备案)登记表》;
3.对申请核准人的考核鉴定及推荐意见;
4.申请核准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身份证原件(与《登记表》上粘贴的复印件核对后当即退回);
5.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银监会2006年第1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3.银监会2006年第2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银监会2006年第3号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5.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1号《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6.《河南银监局监管工作简易程序(试行)》(豫银监办通〔2005〕139号)。
(四)承诺时限
30日内。
(五)办理单位
1.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申请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一科受理;
2.城市信用社机构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申请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受理;
3.农村信用社机构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申请由许昌银监分局监管三科受理。
(六)咨询电话
监管一科:2668409,监管二科:2663578,监管三科:2668777
六、其他
(一)以上各种行政许可承诺时限均为工作日;
(二)以上各种行政许可属许昌银监分局初审,需报上级审查批准的,上级审查批准承诺时限由其确定。
C. 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区别是什么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前身都是农村信用社。当农村信用社达到银监会的监管指标,比如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等,还有其他监管指标,可以申请发起成立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主要区别是: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是合作制,即股东一人一票,农村商业银行是股份制,按股权说话。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服务范围更广、更大。
另外,信用社、合作银行是合作金融机构,不再是非银行金融机构
D. 农村信用社贷款超期多久能核销
基本半年一次。
核销是销账,就是减少坏账。
收到发票之后就可以核销相应账目。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转销应收款项,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E. 江苏省农村合作社考试 过来人 或知情人来
1、按照贷款期限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
2、(资产 )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是构成资产负债表的三大要素。
3、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来源包括( 资本金 ) 、 (存款) 、 (金融市场筹资) 。
4、《担保法》中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5、如合同无其他约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6、保证的方式有 (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 )。
7、按贷款方式划分的贷款种类有 (信用贷款 )、( 担保贷款)、 (票据贴现)。
8、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6 ) 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9、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分类有(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和损失)5个档次,后 3个档次为不良贷款。10、《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贷款损失专项准备计提准备标准为: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 (100%)。
11、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不得做抵押。
12、《贷款通则》规定的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十)年,超过的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13、按贷款风险分类法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的贷款应归为( 关注 )类贷款
14、按贷款风险分类法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的贷款应归为次级类贷款。
15、抵押人以房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 )起生效。
16、贷款的种类有 (自营贷款 )、 (委托贷款 )和(特定贷款)。
17、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18、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贷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1、流动比率是一项重要的财务指标,其参考值应为( A )。
A、100% B、200% C、50% D、90%
2、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超过(A)。
A、原贷款期限 B、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C、2年 D、3年
3、不得利用贷款从事(B)。
A、房地产项目 B、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除外)C、厂房建设、大修 D、设备更新换代
4、《担保法》规定,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个月。个月。 (C)。
A、5个月 B、 10 个月 C、6个月 D、 24个月
5、按照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人民币存贷款比例应小于等于( B )。
A、70% B、75% C、80% D、85%
6、农村信用社所有社员必须用货币资金入股,单个社员最高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农村信用社股本金总额的(B)。
A、1% B、2% C、3% C、4%
7、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C)
A、10% B、15% C、20% D、5%
8、农村信用社对本社社员的贷款不得低于贷款总额的(B)。
A、40% B、50% C、60% D、70%
9、农村信用社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资产风险管理,其中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农村信用社资本总额的(B)。
A、20% B、30% C、35% D、40%
10、为使资产增值,抵债资产可对外出租,对外出租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B)
A、2年 B、5年 C、8年 D、10年
11、信用社最大一家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社资本总 额 的(
)%,对最大十家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社资本总额的( )倍。( A )
A、30 1.5 B、35 1.5 C、30 1.6 D、35 1.6
12、下列可以做为保证人的有:。(C)
A、国家机关 B、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事业单位 C、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 D、公安局
13、担保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A )
A、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B、平等、公平、合法、诚实守法 C、自愿、公平、合法、诚实信用 D、公平、合法、平等、诚实守法
三、1、借款户申请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应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ABCD )
A、有相应的担保措施 B信誉较好 C还款来源较强 D生产经营的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2、质押担保的范围( ABCD)
A、主债权及利息 B、违约金 C、损害赔偿金 D、实现债权的费用
3、下列不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有(BCD)
A、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公民 B、国家机关 C医院 D、企业的分支机构
4、对借款人的信用分析一般包括(ABCD)
A、借款人的品格 B、借款人能力 C、借款人资本 D、借款人的经营环境
5、下列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BCD)。
A、土地所有权 B、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C、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D、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的土地使用权。
6、农村信用社贷款原则是(ABC)
A、安全性 B、流动性 C、效益性 D、社会性
7、附属资本是指未公开的储备资产,具体包括(CD)
A、利息收入 B、实收股本金 C、累计折旧 D、贷款呆帐准备
8、贷款五级分类包括(ABCDE)
A、正常 B、关注 C、次级 D、可疑 E、损失
9、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BCD)
A、抵押担保的范围 B、主合同 C、抵押合同 D、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10、下列权利可以质押(ABC)
A、汇票 B、支票 C、存款单 D、保险单
11、现阶段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政策的基本点应确定为:( A、B、C、D )
A 适度增加贷款规模、B合理调整贷款结构、C提高贷款经济效益、D控制不良贷款增加
12、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可分为:(A、F、X )
A、信用风险、B、利率风险、C、内部风险、D、挤兑风险E、证券投资风险F、流动性风险G、竞争风险H、资本风险X、政策风险
13、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A、B、C、D )
A、 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B、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
C、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抵利率以及采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的D、违反规定的其他贷款。
14、国家宏观调控限制的热点行业有( ABCD )
A、 钢铁;B、电解铝;C、房地产;D、水泥;E、纺织
15、贷款损失准备包括( BD )
A:一般准备;B:专项准备;C:长期准备;D:特种准备
四、判断题 1、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同时消灭。( √ )
2、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 )
3、保证期间,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 )。
4、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由债权人处置。( × )
5、对已与第三人设定抵押、担保、交易或诉讼查封以及其他权益纠纷的资产,不得实行以资抵贷。( √ 6、一般而言,存货周转率越低越好( × )
7、人民银行向信用社定向发行、用于置换其不良贷款和历年挂帐亏损的专项票据的置换顺序为:呆帐贷款、历年挂帐亏损、其它不良贷款。( √ )
8、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 ) 9、以林木抵押的,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
10、信贷资金不得用于财政支出。(√) 11、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12、工作人员对单位或者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未予拒绝,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3、抵押和动产质押的重要区别是是否转移对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而动产质押要转移对质物的占有。 (√)
F.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规范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行为,有效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安全、稳健、高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
本办法对商业银行的规定适用于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城市信用社,本办法或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农村信用社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第三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披露信息。本办法规定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商业银行可在遵守本办法规定基础上自行决定披露更多信息。第四条商业银行披露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第五条商业银行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的原则,规范地披露信息。第六条商业银行披露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资产规模少于10亿元人民币的农村信用社可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七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督。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第八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第九条商业银行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第十条商业银行披露的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他有关附表。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会计报表编制基础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情况。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本行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会计报表编制所依据的会计准则、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贷款的种类和范围;投资核算方法;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衍生金融工具的计价方法;外币业务和报表折算方法;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等。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的总量及重大关联方交易的情况。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包括:
(一)按存放境内、境外同业披露存放同业款项。
(二)按拆放境内、境外同业披露拆放同业款项。
(三)按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分别披露贷款的期初数、期末数。
(四)按贷款风险分类的结果披露不良贷款的期初数、期末数。
(五)贷款损失准备的期初数、本期计提数、本期转回数、本期核销数、期末数;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应分别披露。
(六)应收利息余额及变动情况。
(七)按种类披露投资的期初数、期末数。
(八)按境内、境外同业披露同业拆入款项。
(九)应付利息计提方法、余额及变动情况。
(十)银行承兑汇票、对外担保、融资保函、非融资保函、贷款承诺、开出即期信用证、开出远期信用证、金融期货、金融期权等表外项目,包括上述项目的年末余额及其他具体情况。
(十一)其他重要项目。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资本充足状况,包括风险资产总额、资本净额的数量和结构、核心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商业银行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前,应与会计师事务所、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三方会谈。第十八条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对本行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以及对本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进行说明。
G. 信用社抵债资产取得方式有几种
《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农村信用社可根据贷款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取得抵债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或处置权。取得抵债资产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协议抵债。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三方协商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二)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仲裁机构仲裁决定。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由终结的裁决文书确定。
H. 农村信用社贷款还不上了,怎么办
你是不是问过一遍这个问题了?
答:
银行将起诉你和你的担保人,你和你的担保人是连带债务人。银行如果胜诉,你的债务首先由你自己还,你还不了就由你的担保人还,但如果各个债务人都没钱,法院的执行庭或者执行局之类的,只能保留你的必要生活用品,然后执行你的其他财产,过一段时间后,实在没什么可以执行的话,银行也只能把你这笔钱作为不良贷款核销了。
I. 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10万
在农村信用社,如果你想贷款10万的话,那么必须就抵押物。也就是说有房有车才能给你贷那么多钱的。或者你家里面有地,也是可以给你贷的。